2013年新疆美术统考考生注意事项
本报讯(记者单伟强)新疆自治区2013年在全区范围内对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普通高考考生组织统一考试,其它艺术类专业暂不具备条件,不组织统考。 11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所有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校考。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自治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于2013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布。 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对应专业名称表 音乐类对应专业名称: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 备注: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钢琴、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美术类对应专业名称: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与书法、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 备注: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自治区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