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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武

[热点] 书坛进入“俗隶”时代?---《中国书法》杂志面向广大网友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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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都是圈子里的人,雅雅俗俗的争论不休。
如果能置身圈外,不靠这个手艺吃饭了,就看得很清楚了。
所谓的俗,就是太多的人都向一个模子靠拢,因为这个圈子也是官本位,不管水平高低,当上什么协会主席、理事,臭的也是香的。
大多的所谓书法家并没有基本的欣赏与鉴别力。只是用技法、布局等狭隘有限的拾人牙惠的理论经营自己的小摊子。对于笔黑纸砚以外的东西一无所知,或一知半解。除了能写几个字什么事都做不了。所以,从众是他们的选择,谁当头,就学谁。如能与头有个合影,会放大挂起来以抬高自己的身价。这样的一个圈子什么不是俗的。
所以,是雅是俗,还争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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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9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雅及大俗,大俗及大雅,不能主观去说俗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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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9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隶书应是高古、质朴的,而现在写的隶书多有楷书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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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南铜都 于 2011-12-20 09:00 编辑

                                               “俗隶、雅隶”之管见
                                                                                                    顾宗元/文

        讨论隶书的“俗与雅”和讨论真、草、行、篆的“俗与雅”一样的难。书法的“俗与雅”没有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也不可能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每年的“国展”都争论不休,这样的争论将会伴随着书法的存在永远的、无休无止延续给我们的子孙。隶书的“俗与雅”和真、草、行、篆的“俗与雅”也同样将永远的、无休无止延续给我们的子孙。这是自然的法则,是不会以书法“大家”的意志为转移的。
       隶书自古就存在多样性。就像自然界物种一样存在多样性一样,其实社会多样性也是一样的,社会人永远有高、中、低,贫与富的差别;社会永远存在有大盗和小偷一样,不然还叫什么“社会”,哪叫“清一色”了。汉代和汉代以前的简和椟的出土文物就是最好的证明。中国书协现任主席张海书写的隶书就属于“俗隶”的范围了,张海他也想探讨一条自己隶书的新路子。还有云南著名书法家陈正义先生的 隶书,他们的隶书都在转折时大量的用方笔,和传统的圆笔是相反的。还有清代金农的隶书都属于现在大家所说的“俗隶”的范畴了。因为有了汉隶张迁碑等的标准,以及明清以来一大批隶书高手的作品流行,比如说清代的邓石如,当代的刘炳森等书应属于“雅隶”范畴了。我认为,书写“俗隶”比较快,“雅隶”你想快也快不了。所以,书家们喜欢书写“俗隶”来应酬。所以“俗隶”有“俗隶”的价值,“雅隶”有“雅隶”的地位。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顾宗元   收         邮政编码 654100
                 电话号码:15368082835
                 QQ   号  :49906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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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郭名高 于 2011-12-20 19:10 编辑

独持己见,不与人同

——当代隶书创作现状浅析

郭名高

习书如饮食,口味不同,对传统经典的涉猎与取舍亦有差异。当代书家关注隶书,参与隶书创作,似乎从二届隶书展以来有了很大的热情。这也足以看出专题展览的意义。然就展出作品及近年来我对隶书创作的观注情况来看,隶书创作趋于类同是不争的事实。尽管中国书协在评选过程中一再强调原创性、独立性,可师法当代名家的作品还是屡见不鲜。更有甚者,直接临摹别人的作品以应各类展赛。

社会发展至今,书法也走过了几千年的历史,如此景象,足以使人惊讶!毕竟,社会开放了,资源丰富了,眼界开阔了,交流方便了!我们的路子却走窄了。就此,笔者做了些粗浅的梳理,以为不外乎以下几点:

一是个人素养问题。大凡历代书法名家,皆饱读诗书,学问渊深,腹有诗书气自华,对美学的见解自有其独立性和深度。今则不然,书法生活的平民化、普及化和专业化使这个群体在知识储备、艺术素养方面都出现了不对等性,这种落差,使一部分人盲目崇拜,失去主见。

二则功利性。就个人愿望而言,师法当代名家容易上手,易于获得价值认同,入展、获奖,名利双收,挣一个钵满瓢足,岂不快哉!这也是当今各类大展赛中“枪手”横行的主要原因。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匆匆忙忙,皆为利往。

再则,与方法论方面出现的偏差有关。对经典法帖的解读需要相应的积累和思考,仰之弥高,唯恐不及,退而求其次,先从当代名家入手。当然,这其中不无师承关系中狭隘的个人主义作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总而言之,隶书的“俗化论”不是危言耸听,它是温暖的阳光下,墙头长出的几棵幼苗,与阳光和墙头没有必然的关联,只因根扎得不够深,急于求成,才致使杆不粗,叶难茂,一阵风,随风飘又摇。

窃以为,艺术需要聪明人做老实活,独持己见,不与人同,方有大作为。

郭名高  陕西省户县惠安中学(710302

电话: 13572979410 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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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守本真字则古

心逐名利字则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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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弄清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要知道书法的最终目的,书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人们欣赏的,更贴切一点是大多数人欣赏的,而这大多数人的欣赏水平或者说欣赏的标准是好看和不好看。这就想唱歌一样,高雅的和通俗唱法,那一个欣赏的听众多呢,当然是通俗的多。所以,“俗隶”并非不好。在当今时代,你总不能写一些古人的碑帖让世人去欣赏吧,即使你写的再好、临的再像,我看能够欣赏的人也寥寥无几,那就没有了市场。相反刘炳森老师的隶书不敢说100%的人说好,但都能看好。把临贴作为吸收古人的益处来丰富自己,然后再创造让世人看好的作品,这才是书法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才能为广大的人所接受。
    现在,更看不棺那种所谓的“今书”,歪七扭八,踉踉跄跄,故弄玄虚,让世人所唾弃,还谎称“高雅”,真是可笑之极。
    总之,俗并不是坏事,只要老百姓喜欢,俗点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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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隶书的俗与雅

胡利伟

在讨论隶书的俗与雅之前,我们先来说一下,什么是俗、什么是雅,只有明确了这个概念才能进一步的论述“俗隶”和“雅隶”。

俗与雅是审美上两个截然相反的概念,俗多指下里巴人之类的,能让大多数人接受的文艺形式;雅多指阳春白雪之类的,由少数人可以欣赏的文艺形式。隶书从其产生就是辅助于官方文字的,故称“隶书”或“佐书”,是民间的、大众的,因此,我认为俗与雅不是隶书的本质区别。

我们现在提到的“俗隶”,我认为是指在各种展览中过于泛滥的、千篇一律的隶书书写方式。也许这种书写方式在刚开始时是被一些书法评论家发现的,而后通过某些展览被大众接受,进而大家争相仿效,这是一个偶然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书展催生的产物,但这种形式泛滥的话会给人以审美的疲劳。

姓名:胡利伟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计生局(建行5楼)

邮编:056046

电话:1553105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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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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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眼里的汉隶,高古,质朴,在当时也未必不是俗隶,当时大家也都这么写啊。
今天隶书形成的展览体,关键在评委品味
不必担心当代隶书创作存在的跟风、低俗浅薄的现象
过几百年一切都灰飞烟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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