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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婷

辛卯大吉陕西长海画院女画家慧心写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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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4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值此己巳季春孟夏之际,望我神州大地,祁祁甘雨,膏泽流盈,紫气氤氲,祥风惠畅。凡我祖先庐墓所在之地,无不人流接踵,崇礼惟谨,缅怀如仪,至竭至诚。诗曰:“清明祭扫各纷然”,即描绘此情此景。悉闻:“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盛德在御,四灵可畜。惟我始祖于列祖列宗中之至尊至上,耿光大烈,人神共仰。乾坤缔造,披荆拓荒。艰难玉成,文明肇创。栉风沐雨,泽被四方。启滞导生,万物滋畅。功盖日月,义满天壤。峻德弥绩,弘大无量。迨自桥山驭龙升天之后,陵寝安息于兹。亭亭物表,皎皎霞外,庙貌天下,香烟不绝,致祭之仪尔来千百载矣。凡我黄帝子孙,华夏裔胄,或置身国内,或漂泊海外,于风雨黄昏之日,抑春风得意之时,无不视黄帝陵若心中圣地。意往神驰,魂牵梦绕,日日夜夜,念兹在兹!故清明祭扫,首当拜谒者,盖我始祖黄陵之龙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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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4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逐级传达,积极回复!这是祖国的需要,这是民族的希望,这是人民的呼声,这是文化赋予这个时代的伟大使命!高举艺术传承的伟大幌子,扯下面皮,埋头挥毫,批发零售,多种经营,为把书画市场建设成为繁荣、富强、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书画集散地,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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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承传统,超越古人;体验生活,感同身受;身体力行,苦修勤画”,这是画家必须遵循的三步曲。而“用进废退”、“优胜劣汰”、“变异改良”则是艺术运动的三条规律,没有人可以逃避的。八十年代初,我在于山画院(现在的福建省画院)学习中国画时,一位山东画院的院长(对不起,我叫不出他的名字了!)给我们讲课,印象最深的是讲画家修为。他说中国画家是一种“苦行僧”式的行业,不能走捷径,也不能贪名利。当你年轻时,画是卖不好的,名也不可能大,当你老时,名利都来了,但又有何用?我前段时间读到一本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由范曾老师主编的《东方美术》,开篇就是范曾老师写的《中国画纵横谈》,读后深感老师的博才多学,高深见识。而没想到三十年后,已经名重位高的他竟然能弯下腰来拜季羡林大师为师。这种学习与为人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风范展示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汗颜。画画这个地方,你可以来玩玩,修身养性,总比整天喝酒搓牌好。但你如果要成为真正的艺术家,就要放下身段,死而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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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汕头市是美丽的滨海城市,也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反映汕头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环境管理的成效,倡导生态文明,特举办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汕头杯”全国环保书画大赛。现面向全国范围征稿,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协办单位:华能海门电厂、华能汕头电厂、中华国际易经书画研究院。承办单位:安福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获奖奖励: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6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800元,优秀奖30名,每名奖品一份。  

  2010年6月5日公布评选结果,同时在汕头市举行获奖作品展览。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获奖者每人一册。  

  三、作品内容及要求:  

  1、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作者不受地域和年龄限制。  

  2、作品题材要求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文明”、“绿色环保”为主要内容,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绘画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并附创意说明。参赛书画作品尺寸一律四尺以上。  

  3、作品随附作者简介、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等。 

  四、征稿时间和投稿地址:2010年2月开始征稿至2010年5月5日截稿。参赛作品请寄:广东省汕头市广厦新城景天园一幢204室中华国际易经书画研究院周老师收,邮编:515041。联系电话:13005204955 ,13005209833。所有来稿不退,由汕头市环保局享有所有权。     电话:0571-85310359 E—mailmsb@zjnew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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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七月一日是中国共产党九十周年纪念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夺取了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和谐进步,人民安居乐业,文化空前繁荣。为讴歌党的丰伟功绩和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在建党九十周年之际,聊城市将举办“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书法精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的中国书协、中国美协、省书协、省美协会员及广大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征稿作品包括:书法、篆刻、国画、油画、水彩画、剪纸(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篆书、篆刻、刻字作品须附释文)。

三、内容要围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这一主题进行创作。欢迎自撰诗文、联句,也可书写积极向上的古今诗文、联句等。

四、书法、国画作品尺寸不小于三尺宣,最大不超过六尺宣。形式一律竖幅(篆刻、刻字、油画、水彩画、剪纸作品尺寸自酌)在此规定内提倡在纸张颜色和形式上打破老套子,创造新样式。

五、作品背面右下角铅笔正楷写清作者姓名、单位、电话号码、何级会员。作品落款姓名要与登记姓名一致。

六、为保证本次精品展的质量,每位作者要认真创作。作品先由地方协会收齐后,进行认真筛选。每个协会选出30件左右的作品后,务于2011年4月底前送交市书协秘书长曹登福处,届时交组织认真评选,择优展出。

七、入展作品将编辑印制书画精品集,入编作者预交二寸生活或工作照2张(背面写清自己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姓名务必于作品背面所署作者姓名一致)。60字以内的艺术简历一份,一律打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单位、职务、何级会员、入展获奖情况、住处、联系电话、以上资料及作品每人一袋)。本次展品不交参展费,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书画精品集一本。

八、交稿地址:聊城市闸口南大码头“惠风阁”。

垂询电话:13561244598  联系人:曹登福

  

聊城市书法家协会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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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歌颂中国共产党近一个世纪以来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进一步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主旋律,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特举办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

  一、主办单位:新华书画院、《新华书画》杂志社

  协办单位:香港《大公报》社

  承办单位:北京军盛昊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二、主办单位简介:

  新华书画院由已故新华社原社长穆青先生于1989年3月创办。历任院长:第一任院长穆青; 第二任院长是新华社原副社长张宝顺(现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现任院长是新华社原副社长何东君。书画院领导成员:总顾问:曾涛。名誉顾问:吴作人、刘海粟、李可染。艺术顾问:(排名不分先后)37人,启功、黄胄、董寿平、吴冠中、关山月、陆俨少等。特聘院外画师:252人。

  《新华书画》杂志是新华书画院内部交流的纯书画类刊物,于2009年1月创刊,为双月刊。详情请登陆新华书画官方网站:www.bjxhsh.com

  三、展览组委会:

  总顾问:孙家正(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

  顾 问:(排名不分先后)

  周克玉、洪虎、李重庵、刘书田、宗顺留、靳尚谊、冯远、刘大为、张海、杨晓阳、李铎、赵长青、潘公凯、范迪安、何家英、张立辰、薛永年、朱乃正、张道兴

  主 任:何东君  

  执行主任:王延年     

  副主任:武春河、李治元

  秘书长:刘子贤

  执行秘书长:刘存惠 

  副秘书长:魏斗、张永金、李菲

  四、专家评委

  特邀中国美协、书协专家及全国著名书画家、评论家组成。

  五、征稿对象

  1.诚邀全国国画家、从事中国画创作的美术院校师生及爱好者积极参展。

  2.诚邀共和国将军及领导创作书法作品积极参展(作品参展不参评)。

  六、征稿内容

  贯彻本次大展的宗旨,展现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历经南湖会议、南昌起义、长征,直至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至今九十年来我党取得的伟大成就,希望广大书画家履行时代使命,创作出正确反映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年来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英雄人物、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及描绘祖国壮丽山河、美好生活的优秀作品。作品力求艺术精湛,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

  七、作品要求

  中国画作品规格6尺以上(特邀作品除外),横竖不限(题材见征稿内容)。作品由大展组委会统一装裱。

  八、参赛办法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姓名(以身份证为准,禁用笔名、化名)、职务、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件作品需如实填写《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寄送登记表》。并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初评未入围作品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所有作品照片需在2011年5月31日前(含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达大展组委会指定地点。

  此次大展不收取参展、评审、装裱、退稿等费用。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寄送件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大展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九、展出日期、地点

  2011年7月中旬,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其他城市展出日期另行通知。

  十、颁奖日期、地点

  2011年7月中旬,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

  十一、展出规模

  本次大展预计展出入选作品220件。

  十二、回馈方式

  1. 获奖者将由大展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奖金。

  2. 入选作品将收录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大型画册中。

  3. 获奖者名单将安排在《美术报》、《中国书画报》、《美术》杂志、《新华书画》杂志、新华网、新华书画官方网站、中国艺术家联盟等网站上公布。

  4. 获奖作品将安排在中国国际广播电视网络台环球奇观频道展播。

  5. 获奖者将被聘为新华书画院特聘画师,参加新华书画院、《新华书画》杂志社定期举办的活动。

  6. 获奖作品将在北京、上海、重庆、香港巡回展出,历时半年。巡展期间将会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展出活动,部分获奖作品将参加在香港举行的大型慈善拍卖及公益捐赠活动。

  7. 奖金设置:金奖6名,每人奖金9万元;银奖10名,每人奖金5万元;铜奖15名,每人奖金3万元;优秀奖100名,每人奖金1万元。

  十三、寄稿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01—1 新华书画院,收件人: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组委会。邮编:100031

  大赛邮箱:xhshdzs@163.com  

  联系电话:010-63073598,010-63072391 

  传真:010-63072391   联系人:李然

  电话:15652519623,18210482096,

  18910119549

  画展详细信息可登录新华书画官方网站www.bjxhsh.com查看。



作品编号(勿填)      

姓 名: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作品尺寸

         

       高  ㎝×宽  ㎝

作品名称:      



  请用正楷清晰填写,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组委会

  2011年2月22日

  附件 “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寄送件登记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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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歌颂中国共产党近一个世纪以来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进一步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主旋律,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特举办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

  一、主办单位:新华书画院、《新华书画》杂志社

  协办单位:香港《大公报》社

  承办单位:北京军盛昊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二、主办单位简介:

  新华书画院由已故新华社原社长穆青先生于1989年3月创办。历任院长:第一任院长穆青; 第二任院长是新华社原副社长张宝顺(现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现任院长是新华社原副社长何东君。书画院领导成员:总顾问:曾涛。名誉顾问:吴作人、刘海粟、李可染。艺术顾问:(排名不分先后)37人,启功、黄胄、董寿平、吴冠中、关山月、陆俨少等。特聘院外画师:252人。

  《新华书画》杂志是新华书画院内部交流的纯书画类刊物,于2009年1月创刊,为双月刊。详情请登陆新华书画官方网站:www.bjxhsh.com

  三、展览组委会:

  总顾问:孙家正(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

  顾 问:(排名不分先后)

  周克玉、洪虎、李重庵、刘书田、宗顺留、靳尚谊、冯远、刘大为、张海、杨晓阳、李铎、赵长青、潘公凯、范迪安、何家英、张立辰、薛永年、朱乃正、张道兴

  主 任:何东君  

  执行主任:王延年     

  副主任:武春河、李治元

  秘书长:刘子贤

  执行秘书长:刘存惠 

  副秘书长:魏斗、张永金、李菲

  四、专家评委

  特邀中国美协、书协专家及全国著名书画家、评论家组成。

  五、征稿对象

  1.诚邀全国国画家、从事中国画创作的美术院校师生及爱好者积极参展。

  2.诚邀共和国将军及领导创作书法作品积极参展(作品参展不参评)。

  六、征稿内容

  贯彻本次大展的宗旨,展现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历经南湖会议、南昌起义、长征,直至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至今九十年来我党取得的伟大成就,希望广大书画家履行时代使命,创作出正确反映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年来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英雄人物、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及描绘祖国壮丽山河、美好生活的优秀作品。作品力求艺术精湛,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

  七、作品要求

  中国画作品规格6尺以上(特邀作品除外),横竖不限(题材见征稿内容)。作品由大展组委会统一装裱。

  八、参赛办法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姓名(以身份证为准,禁用笔名、化名)、职务、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件作品需如实填写《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寄送登记表》。并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初评未入围作品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所有作品照片需在2011年5月31日前(含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达大展组委会指定地点。

  此次大展不收取参展、评审、装裱、退稿等费用。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寄送件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大展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九、展出日期、地点

  2011年7月中旬,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其他城市展出日期另行通知。

  十、颁奖日期、地点

  2011年7月中旬,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

  十一、展出规模

  本次大展预计展出入选作品220件。

  十二、回馈方式

  1. 获奖者将由大展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奖金。

  2. 入选作品将收录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大型画册中。

  3. 获奖者名单将安排在《美术报》、《中国书画报》、《美术》杂志、《新华书画》杂志、新华网、新华书画官方网站、中国艺术家联盟等网站上公布。

  4. 获奖作品将安排在中国国际广播电视网络台环球奇观频道展播。

  5. 获奖者将被聘为新华书画院特聘画师,参加新华书画院、《新华书画》杂志社定期举办的活动。

  6. 获奖作品将在北京、上海、重庆、香港巡回展出,历时半年。巡展期间将会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展出活动,部分获奖作品将参加在香港举行的大型慈善拍卖及公益捐赠活动。

  7. 奖金设置:金奖6名,每人奖金9万元;银奖10名,每人奖金5万元;铜奖15名,每人奖金3万元;优秀奖100名,每人奖金1万元。

  十三、寄稿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01—1 新华书画院,收件人: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组委会。邮编:100031

  大赛邮箱:xhshdzs@163.com  

  联系电话:010-63073598,010-63072391 

  传真:010-63072391   联系人:李然

  电话:15652519623,18210482096,

  18910119549

  画展详细信息可登录新华书画官方网站www.bjxhsh.com查看。



作品编号(勿填)      

姓 名: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作品尺寸

         

       高  ㎝×宽  ㎝

作品名称:      



  请用正楷清晰填写,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组委会

  2011年2月22日

  附件 “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寄送件登记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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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建军84周年。为了歌颂党领导人民创造的光辉业绩,继承和发扬人民解放军的优良本色,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展示军民团结奋斗的辉煌历程和水乳交融的亲密情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军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充分展示陕西军旅书画创作成果和精神风貌,促进我省军旅书画家与广大书画爱好者及社会各界的交流,提升军旅书画家的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陕西省双拥工作办公室、陕西省美术家协会、陕西省书法家协会、陕西军旅书画家协会、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联合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暨建军84周年书画作品展”。

征稿事宜

1、内容要求:端庄大气,健康向上,形式不限(人物【军事题材及军民团结题材为宜】、花鸟、山水均可)。来稿尺寸不超过八尺整张。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不需装裱。入选作品一律不退,处置权归组委会。

2、征稿范围:凡为省书协美协会员以上的现役及退伍复转军人及军队离退休干部、党政机关、院校、画院、社会书画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

3、征稿及截稿时间:2011年3月5日至5月28日。
4、交稿地点:陕西军旅书画家协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斜七路吉祥花园1号楼1单元7层西户(外地作者请挂号邮寄)

邮编:710061

5、收件联系人:付喜燕、电话:029-88250593、 18729038502

6、支持冠名:本次活动特诚邀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冠名、赞助、支持加盟。有意者请拨打以上电话与书画展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展览规模:

本届展览从来稿作品中遴选出200幅作品参加展出,组委会同时特别邀请有影响的书画家作品参展。

展览地点:

本届入展作品在陕西西安、榆林、宝鸡、汉中等地分别巡回展出。

奖项设立 

1、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一等奖:6名  

二等奖:10名  

三等奖:20名

优秀奖:30名

2、本届展览获奖作品将全部编入《陕西军旅书画家协会庆祝建党90周年暨建军84周年书画作品集》大型画册,部分获奖作品还将在省政协《各界导报》的书画专刊和《军旅书画》报上刊登,由省军旅书画家协会及冠名赞助企业作为礼品赠送给贵宾及客户。

3、凡此次入选作品作者中的现役及退伍复转军人或军队离退休干部均可填表申请成为陕西军旅书画家协会的会员。

展览时间
2011年6月中下旬——8月上中旬



陕西军旅书画家协会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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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庆祝建党90周年全国书画名家邀请展征稿启事主办单位:信阳市文联承办单位:信阳书画院一、征稿要求(1)投稿作者范围: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及省美协会员。(2)内容:书法作品要求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歌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名)。美术作品要求中国传统作品,主题健康向上。(3)规格:书体不限,画风不限,作品不小于四尺,不大于八尺,勿装裱。(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上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投稿时中国书协 、中国美协会员需附中国书协会员、中国美协复印件,禁用笔名,免受应酬作品。(5)草书、篆书须附释文。(6)每位作者现投作品一幅,来搞不退。二、邀约作者报酬: 1、所有作品参加邀请展览并结集出版,每位作者赠送三本作品集。 2、所有邀约作者获赠精品信阳毛尖茶叶一盒(500克,价值600元左右)。收到作品后即回寄。 3、部分优秀作者邀请参加展览开幕式,组织笔会、旅游,组委会报销全部开支。三、展览时间、地点展览地址:信阳书画院展览时间:2011年10月中旬四、征稿日期即日起,截至2011年 8月 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五、凡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六、联系方式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京路33号信阳书画院联系人:李家鹏电话:0376—6792090 13837667471 邮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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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庆祝建党90周年全国书画名家邀请展征稿启事主办单位:信阳市文联承办单位:信阳书画院一、征稿要求(1)投稿作者范围: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及省美协会员。(2)内容:书法作品要求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歌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名)。美术作品要求中国传统作品,主题健康向上。(3)规格:书体不限,画风不限,作品不小于四尺,不大于八尺,勿装裱。(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上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投稿时中国书协 、中国美协会员需附中国书协会员、中国美协复印件,禁用笔名,免受应酬作品。(5)草书、篆书须附释文。(6)每位作者现投作品一幅,来搞不退。二、邀约作者报酬: 1、所有作品参加邀请展览并结集出版,每位作者赠送三本作品集。 2、所有邀约作者获赠精品信阳毛尖茶叶一盒(500克,价值600元左右)。收到作品后即回寄。 3、部分优秀作者邀请参加展览开幕式,组织笔会、旅游,组委会报销全部开支。三、展览时间、地点展览地址:信阳书画院展览时间:2011年10月中旬四、征稿日期即日起,截至2011年 8月 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五、凡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六、联系方式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京路33号信阳书画院联系人:李家鹏电话:0376—6792090 13837667471 邮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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