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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站编辑

【公社辩论会】元月之辩:书法艺术能否“跨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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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政的人很多都加入了这个圈,无论写得怎样,都会有人买单,但这种买单并不是欣赏他的艺术造诣,而是另一种变相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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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关注,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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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界”的生成正是书法艺术走向式微的一曲挽歌。
各色人等都来冒充书法家挥毫上阵,大卖特卖,早已把书法逼成了妓女,尊严云云已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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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事,要有一个宽范的心态来看,不要过于敏感。就如去逛商场看到喜欢的东西去买,不喜欢就算了。电视剧改编的不好不看,可有人喜欢看呀。对于明星,名人出书和火爆的售书现场,作协界也这样想吗?即将登上春晚的旭日阳光组合,他们跨界了吗?对于熱爱书法练习书法的人,办个书法展览是完全可以的。至于说‘跨界’我想不如让姜昆和徐沛东先生到书协任主席与党组书记给书协会带来活力和生气。姜昆先生在曲协多次主持过曲艺大赛,相声大赛的呦!徐先生组织过多次全国歌手大赛的。很有经验呀,对书法的传播,传承,推广,展览等会有新局面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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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投了:书法可以跨界,但应该适度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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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跟帖没过关不知说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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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无界可言,何来跨与不跨。谁愿谁来,又没有入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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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9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所以书法最好不要予以界定。任何一个推动书法发展的团体或个人都是倡导的。无论他们从事什么职业,当他们进行书法创作时都是我们的一员。至于“音乐书法”只是大家的冠名而已,实际艺术是相通的,书法属于哲学的范畴,就不存在他与哲学的跨界,书法曾经为佛经服务过,我们对那些包涵禅意的书法称之为“佛教书法”。另,书法亦属文字学范畴,书法是汉字的书写方法,只是加以作者的感情而已,考古、考据学为书法提供了更多的宝贵资源,文学是书法的跟,通过他为书法提供了养分。所以字外工夫是要的,不要刻意的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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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9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跨界不是坏事,你不可能让人不喜欢书法,也不可能让人写出东西来不搞个展览;就像书法界的也可以哼两句京剧 ...
黔灵居士 发表于 2011-1-4 22:38



    呵呵,书法界的唱京剧好的好像是欧阳先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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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9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从专业的角度看,书法艺术是有“界”的。比如在艺术界,有篆刻家、美术家、雕塑家、歌唱家、舞蹈 ...
大运河上 发表于 2011-1-6 13:55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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