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8916|回复: 35

[评批] 郑维江先生无疑是郑吴之争那种抽象文字画的原创大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28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无风轩 于 2010-3-28 13:13 编辑 : d" B# W/ Y9 ^
5 L7 H$ |* ]; p& }+ U  d
       前几日在江湖上细看了郑维江状告吴冠中的资料,觉得有话不说不爽,就旧事重提议论议论。至于郑维江与吴冠中官司结果怎样不重要,因为法院判案有多种因素。
) s1 `6 i9 K( l! ~7 M) Q% E' I       复旦大学出版的许德民著《中国抽象艺术学》一书说到抽象艺术注重原创,只有原创才是真正的大师,有的抽象画技巧上没有什么难度,就如蒙得理安的方格抽象,能打格涂色的人都容易模仿,但模仿没有意义,哪怕模仿者有的作品超过原创,但原创的地位是不可代替的。况且吴冠中模仿郑维江总体上并没有超越郑维江。在郑维江与吴冠中官司发生后我还看见有模仿郑维江与吴冠中作品的,有的作品有超越郑维江与吴冠中之处,但属于发展了郑维江创造的抽象模式。所以我觉得多数人还是不了解抽象艺术,怎样算具备原创呢?也不是随便画着玩耍过就叫原创,而必须要认真的玩,玩出体系。从郑维江大量的作品看他已经具备。
  t1 F$ L) W0 M6 o" Z9 P       郑维江和吴冠中对抽象模式的原创重要性都是明白人,所以吴冠中在搞画展时寄用媒体大势宣传《87岁吴冠中独创汉字画》。吴冠中不会糊涂到认为用汉字作画是他独创,这里的独创显然是指郑维江早就原创出来了的这种抽象理念下的抽象模式,用汉字作画的人有的是,但他们这一抽象理念模式当时却只有郑维江,而郑维江可能由于条件的原因没有得到更好的宣传,而吴冠中抓住郑维江这一弱点,想利用自己的展览抓住先机大势宣传《87岁吴冠中独创汉子画》由此引来郑维江将其告上法院就太正常了。
: A& t4 j8 s& w       郑维江告吴冠中官司发生后又跳出又个叫圣君的说郑维江和吴冠中都是抄袭他,用文字作画他才是开始,这只是个笑话,因为他的作品和郑维江吴冠中的不是一路,只是同样是用文字在作画罢了,就象大家都画山水各有不同,画抽象画的人多,但也不是大家都是一种抽象理念模式一样。中国美院《现代书法》编辑郑一增先生也说“从郑维江把文字作为绘画构成的一个符号”说法中看到郑维江马蹄斯似的艺术天赋,确实一个人在艺术上的天赋并不在于他取得过多高的学位,也不在于他一定跟某名师学过。从这个角度讲,郑维江告吴冠中理所当然,我同时想为郑维江先生正一个名,郑维江才是这种抽象模式真正的原创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人作品图片
xin_39208041714089683199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3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封杀 于 2010-3-30 16:45 编辑 7 B1 q+ l3 T6 c) l. M2 [0 E

6 [+ b! k3 a4 |2 v$ g1 D- T0 n6 V0 c* u. \; K1 h9 `
一、
( \/ k( n: U  n+ _. h& H
    真晕!
2 u/ E- n6 U7 a
现在流行组团忽悠了???9 @, v+ {) P4 A* u' f
如果按这种逻辑算起来
/ l. R. j2 x) e3 f, J0 ~五行拳是取法于各种动物" z9 Y1 v' C0 j4 g7 {5 _/ O- V
那么这些动物也算得上大师?
  v& `. F! l" p5 Y1 ^但这些动物们为啥都被端上了饭桌而成了下酒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3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封杀 于 2010-3-30 16:39 编辑 , ]/ Y1 Y7 V6 K, Z- C
“从郑维江把文字作为绘画构成的一个符号”
0 Z) J3 X# ]# O% ^/ }5 g, ^无风轩 发表于 2010-3-28 10:39

- ]9 ~* t1 H8 s: R8 U3 _! {7 p5 w$ w* @/ K  W

8 f; R' |5 l0 }5 G" e' G    二、
( V2 M: D# a# m% h6 Z这种将文字退化到绘画的层面并进行横向反复的手段无疑是一种退化。" N# T( b- B8 e3 g. ]7 o
大家都知道,文字是纹样的凝练和升华。3 t5 n' m0 F5 Z+ @

$ V) _0 O( t5 T2 [* m其实在楼主的言论之中亦有“蒙得理安的方格抽象”之语,而郑维江所不同的是将汉字空间的几何空白添加上色彩而已。

! P( Z! a8 [, \; _5 i. I6 m以此类推,这也不过是一种举一反三的变相抄袭而已。毫无技术含量可言。相信任何扎实从事做学问乃至于做任何事的人都不屑去做这种搞笑的创新。若仅仅是小丑搞笑,博大家一笑的话。也未尝不可。然而从郑维江诉诸于法院的举动来看,却很是庄而重之,假若郑维江把心思肯花在扎实的做学问的话,相信他也不至于如此愚昧。& w; n4 x% ?& {* Q' ?
若这种将窝窝头的孔改成朝上的村妇也算大师的话,那么我相信全世界的人们都会是大师,但这样一来,大师也变的太值钱了吧。* N  M* t! Z9 q$ 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3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旦大学出版的许德民著《中国抽象艺术学》一书说到抽象艺术注重原创,只有原创才是真正的大师,无风轩 发表于 2010-3-28 10:39
# w3 {" G* m$ V- T' P% E) N% H
# G4 O0 S0 v* }" H
; A; u" ~0 Z* k; a1 M' D, _
    只有原创就可以成为大师???1 w  `* w5 }0 d5 d" [- S! h
那么请问牛屎拉出来的花纹算不算原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3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个笑话
! a# @! `! l. W5 [3 H! _+ \无风轩 发表于 2010-3-28 10:39
2 z- d, O1 r4 g8 \4 ~1 w& r
/ k0 u+ Z+ n* y+ S" g  l$ X
郑维江在书坛乃至画坛如果长久以往的继续下去的话. K1 S9 P3 D; |- k
那么最终会连个笑话逗算不上。
5 \% j* c8 j0 l: ~5 [8 Z不信走着瞧, _# p0 R8 F0 e" k+ b) {. s
& {4 \5 Z/ `# J; G
奉劝一句0 n; J1 Q/ l: S  F9 @
还是扎实的玩点有技术含量的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3-31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东西的争辩其实终归无了期,还是留待后人公允的给予品论最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5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对艺术史好好研究就会发现历史上有创造的艺术家他们都是有思想的,他们和很多普通画家不同的也就是作品有一小点改变,学习的人去学他或学普通画家的作品基本都要花同样的工夫。我无意与任何人争论,只是说一下自己的看法。对一样东西有不同的意见是正常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9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封杀 于 2010-4-9 18:10 编辑   T# D5 T" f% E7 [2 U
+ S2 }( ]! [4 n! [
回复 8# 无风轩
6 I: L' S( G0 l/ h9 z  I# ]* e; {* y
% B# I' I7 v& f, N( p
    且不用研究艺术史了,还是先好好研究一下“艺术”真正的含义吧
7 a7 V+ j% [) Q0 b0 S    板桥先生梦寐以求之变,终究难逃屋下架屋之嫌。其真正之成就终究也不在于变法上,而是在其踏实而深厚的笔墨功夫上。
: e, M" I* }5 a+ |3 i5 B8 r- ~$ X* `对于轻言
我无意与任何人争论,只是说一下自己的看法。对一样东西有不同的意见是正常的。
之人,想来也只会唯自己为重心的去看待任何事物。这样的人若会有真知灼见,天之理将何以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1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法院可忙了,有多少人将被王/苏/米/蔡的后代告上法庭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