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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虚拟网络社会需要实行法治?实行实名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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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QUOTE:( \( ^5 L% M" T& J% f6 L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 C6 d# l) P* y, C
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 p$ K2 |( q! O  f! M  j5 ["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6 ~9 T0 P8 C; h- w+ l0 G2 m' P

' J2 Z# Q( Z/ r) _/ K3 }1 d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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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2 需要FBI参与!!face18 face18 em14 em14 em14 em14 em13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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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7 Z) @8 f' i7 [7 {$ h! H6 z( J
QUOTE:) Z" n* p) u; r# C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3 I+ @( |# Z3 J, ~4 N8 U" J: E0 Y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9 l( C0 I/ D: D, d, X0 w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7 b: ?0 J; F- A: Z1 \6 O" N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c/ j  d7 \7 _! M/ p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0 m: }  ^6 D( X: f( m; n. I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2 F& d/ Q6 U% W' ~

% H' F) T1 L( j) ~8 y% `$ R2 A& n1 @1 W2 k6 ^, m: c
em1 em13 em2
7 z; s3 E  \" T  o) z- P6 q
& A$ W: L- [4 p*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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