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看客
发表于 2008-5-12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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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02
发表于 2008-5-12 08:49
欢迎朋友们批评!!em2 em2 em2 em2
五林居士
发表于 2008-5-12 08:58
期待更多文章face13 face13 em5 em5
局外看客
发表于 2008-5-13 11:37
我去年在天水曾在大槐堂做客,幸两位先生。那次也幸好聆听了两位关于“流行书风”和“民间书法”的对话,很受启发。两位先生还有许多佳作和文章,希望能尽快的上传。em1 em1 em1
liuyp74730
发表于 2008-5-13 11:42
四川发生地震,天水的地震也有5级左右,单位电力系统被破坏10个多小时,我会陆续上传,谢谢关注!!!
liuyp74730
发表于 2008-5-13 22:54
再论书法的时代风格
刘云鹏 王换新
当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始、发展、深化,给书法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无比宽松的环境。这种环境有利于书法无束缚的发展,对形成当今的书法时代风格提供了一个自由的天地,也给摆脱大师影阴、经典权威提供了勇气和力量
,从而在理论、创作上进行深层次思辩。书法热恒温不下,从浮燥逐渐趋于冷静。然而,不足之处是在追求个性的同时,只注重书法的形式而忽视其内涵,从而对时代风格这一书法内涵的主要构成认识模糊,许多抱有良好愿望的“创新”只是除形式之外的空洞无味。书法家的风格形成有赖于各种客观和主观的因素,是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主要有:民族文化因素;地域因素;时代风格因素;书法家自身修养等。本文仅从时代因素对书法风格的形成及对当代书法如何把握作一论述。
艺术的风格问题体现着一种文化现象、一种思维方式。任何一个民族,都有他特有民族文化及思维方式。民族艺术之所以能够存在是以该民族特有文化存在为前提,民族文化是民族艺术产生的土壤,书法艺术就如在这种土壤中生长的一种植物,书法是华夏文化中产生的一种特有艺术。这种以易学为核心,“儒”、“道”互补为主流,发展、演变出的丰富、博大的中国文化是中国书法时代风格形成的前提。易学原理是书法的哲学核心,由其派生出的各种观念成了书法审美批评的尺度。儒家思想开启了书法“内养”,修身养性的先声;道家“无为”的观念构成了书法崇尚自然,反对雕饰、华丽之风的精神依据,等等。不仅如此,同一地域的植物因气候不同也不同,同一个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时代特点的文化和思维方式。那么时代特点的文化和思维方式就是影响这种土壤中植物生长的环境气候。正是时代特点,才使书法在几千年的发展中,风格各异、五彩缤纷,正是时代的特点,才为大家、大师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在此,我们不以社会史时期划分为依据,以书法本体发展为依据对书法成为一门自觉艺术之后至清末的千年风格史进行一次重新梳理。
两汉经学的崩溃,埋没百年的《论衡》被重视,标志着理性的一次重新发现,在文艺意识形态上开创了“为美而美”的时代,追求内在的精神世界。再加上魏晋由于战乱及权势的斗争,人们逃离现实,玄学兴起,崇尚道家无为,追求飘逸恬淡的生活境界,这必然反映在书法上是对“韵”的追求。这种时代的审美追求为王羲之这位“书圣”产生提供了时代的气候,形成了影响书法一千多年注重内养、雅的审美尺度。从中也反映出书法的兴盛与时代的繁荣并不同步,而是与哲学思想、审美观念的变化相联系的。初唐书法是对魏晋书风的延续,加上李世民对王羲之的推崇和自身的参与,
“大王”书风成为流行。但是,唐王朝建立后,文治武德,国家繁荣昌盛,激发了文人士子们激昂向上的蓬勃之气,形成了艺术家空前的文化自尊心。不再是追求道家的避世无为了,而是儒家的积极入世。唐王朝的大国气度影响每个人,并力图对书法艺术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度,如虞世南、欧阳询、禇遂良等大家,柳公权将法度高度完备。这种“崇王尚法”的追求,在中唐以前形成了不仅法度严谨又不失一种洋洋大国的博大气概,如虞世南的潇散遒逸又不乏庙堂之气,禇遂良的洒脱隽永又痩硬有余,李北海的天真拙朴不失雄厚宽博。但是唐代书法的鼎盛时期并不是盛唐,而是在中唐。“安史之乱”不但动摇了唐王朝的政治、经济,而且,士子们思想也发生了转变。盛唐那种积极向上、开朗自信、建功立业的热情受到打击,关心政治、热衷仕途而又不感兴趣,或不得不退出。所以艺术家的内心、思想深处是复杂的、矛盾的、痛苦的。反映在书法上形成了中唐时期的澎湃激宕、博大精微的风格,如颜真卿、怀素。这种风格与其说是中唐风格,到不如说是“盛唐之音”①更为恰当。如果没有盛唐那种积极向上、开朗自信的影响,就形不成风格上的博大气势,这就是后代虽有对书法浪漫抒情的追求,但缺少难与其相比的博大气势。另外,如果没有中唐这些大师在思想、创作上的开拓,宋代的书法风格未必以“尚意”为宗。禅宗发展到中唐不仅突破了原来儒家世界观,也突破了原来道家的世界观,对内在实践方面,仍然遵循着中国传统,这正符合了中唐、及中唐以后文人士子的心态,并将禅意入艺术成了盛唐以后中国艺术思想的一种潮流。
晚唐对“尚法”的追求减弱,开始对韵味和意境的追求。五代则是宋代书法风格酝酿的主要时期,尤其社会的频繁战乱,加速了从“法”向“意”转变的进程。北宋王朝的建立,思想上保持一种活跃的气氛,儒学、道学、佛学并存,思想上呈现出多元化,书法风格上追求韵味和意境。苏、黄、米等人尤其入禅很深,他们从禅中悟出不拘成法,适性自然,追求象外之意和韵外之致。从苏轼,米芾的身上又可看到唐代张旭、怀素的影子。但是,由于禅宗思想的影响,减轻了宋代文人在思想上的矛盾和痛苦,在书法上表现出北宋书风相对少了中唐书风的***,体现出一种平静的意境,形成了一种鲜明的时代风格,使书法艺术成就达到了另一次高峰。
纵观南宋到明中叶,文艺思想笼罩在理学之中。元代理学虽无多大发展,由于落后民族在征服先进民族后,对先进民族文化的崇拜,元朝统治者从全方位遵循着传统的儒家思想。理学这种以释、道的宇宙论再建孔、孟传统的伦理秩序,再次将艺术家个人品格深深的溶入到艺术批评规范中,将政治因素强加于与艺术。在这三百多年中,书法以复古为主流,对古人的突破性不大。由于南宋“舍远取近”的学书态度,在“尚意”方面只是对苏、黄、米等大家的效仿,这种效仿只是将北宋那种充满潮气和活力的风格变为一种定式,对性情的追求笼罩在定式和迷茫之中无法冲破大师阴影。另一方面,理学那种再建伦理秩序的孔、孟传统本身就是复古,为将近三百年复古主义提供了思想基础。北宋蔡襄、薛绍彭等人的拟古主义发展到南宋逐渐兴盛,尚意书风落潮。元朝统治者从全方位遵循着传统的儒家思想为南宋拟古主义的顺势发展提供了思想和观念上的条件,元代在书风上追求简逸和笔墨神韵,形成了以赵孟頫为核心的,以康里子山,邓文原,鲜于枢等书法家为群体的复古潮流。元代的复古是对“二王”的继承,注重“功”的学习,与南宋相比有很大的提高。这次复古具有全面性,涉及到篆、隶、章草,尤其在章草上取得了很大成就,是元代书法风格中放射光彩的一页。
明初的“三宋”“二沈”以及明中期前是元代复古的流风遗韵。明中叶兴起个性解放,在文艺思想上掀起了浪漫主义思潮,浪漫主义书风打破古典主义书风笼罩了百年的沉闷。到了明代中叶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资本主义思想的萌芽,社会价值观、审美观必发生重大的变化。浪漫主义与古典主义的折中,形成明代以董其昌为代表,崇尚“静”气的书法风格。另一方面,徐渭、张瑞图、王铎、八大山人、付山等人标新立异,讲究个性的发挥、***的宣泄,完全背离古典主义,浪漫主义书风大放光彩,使帖学再此达到了一次高潮。清的入关夭折这种发展,傅山作了此次浪漫主义的最后成功者。清王朝的入关后,沿用了明朝的统治思想,并且更加保守。这种保守不仅是对资本主义思想的一次重挫,也是对书法浪漫主义的重挫。康、乾崇赵尊董,是明代帖学思想的延续,这种违背书法本体发展规律因个人好恶而倡导起来的流行必将失败。清王朝在文化上实行高压政策,制造文字狱,文人学子因害怕受到残害而转向了金石考证、注疏解经,在大量的金石、碑版、墓志的中寻找到精神寄托,也开拓了书法视野。清代中期,海禁解除,资本主义思想复苏,封建传统观念及其社会结构开始走向解体,新的审美观念逐渐产生,是客观、主观等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而形成与二王书风体系不同的碑学体系,笔者不赞同帖学以二王为宗,碑学以钟繇为祖来为碑学兴起溯及渊源的观点。从碑学的兴起,也看到了书法逐渐结束了“贵族艺术”的历史,普通文人布衣成了书法的重要力量。
书法从魏晋发展成为一门自觉艺术以后,不论任何时代,书法艺术以文字为载体,毛笔、墨为工具的表达方式似乎没有多大的变化,一千多年还是那些程序,但从这些似乎简单不变中看到了明显的时代特征:晋人对韵的追求、唐人对法的崇尚、元明的复古、明末清初的浪漫主义和清末的金石气等等。我们不用看作品创作的年代,根据书法时代风格特点,就大概能分辨出是那个时代作品。在世界艺术史中还没有任何一门艺术象中国书法艺术这样以不变应万变的。
通过对上述千年书法风格史的回顾,至少可以得出如下几点新的结论。
首先,书法风格史的时期划分与社会史的时期划分是不同的。不因为政治的稳定、经济的繁荣而书法相应的兴盛,而是与思想、审美观念变革相联系。也可以看到书法发展的高峰不一定是一种哲学思想、审美发展的必然。是否能成为一次高峰,看这种审美观念在多大程度上能与书法本体发展规律有机结合。尤其在艺术思想具有深度并有一种自由的艺术氛围是形成鲜明时代风格的最佳环境。
其次,时代风格的形成,是对原有书风的一种突破,新书风是针对旧书风格的突破,是书法内涵变化的结果。新书风的形成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变化,而是哲学思想、审美标准的变化。是由于书法内涵的变化,进而出现与新内函相一致的新形式。书法内涵是因,形式是果。每一种具有鲜明特点的时代风格是一次哲学思想,审美标准产生、发展,最终确定的结果。在这些“法”、“韵”、“意”、“态”中无不反映着深刻的书法内涵,并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变化,书法的发展需要一种深厚的文化作为支撑。再次,艺术家集体群②在促进、倡导时代书风的形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时代的哲学思想,审美标准已经存在、完善,并非一定能产生成功的、鲜明的、与之相映的时代风格。在每种书法风格时的形成中,都有以某人、或几个人为中心的集体群,是这个时代风格的代表。象魏晋“王”、“卫”家族、初唐“四大家”、元代复古群体、杨州“八怪”等,这些艺术家集体群是时代风格的倡导者或代表,某些大师正是时代风格的典型代表。哲学思想、审美标准是艺术家集体群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反过来,这些艺术家集体群引导、促进书法的时代风格形成。他们中的代表,也许是时代造就的大师,象王羲之、颜真卿、苏轼、赵孟頫、董其昌、王铎等。所以,艺术家集体群有利于促进艺术的发展,有利于引导时代风格的形成,如当今的地域书风、流派有力的促进了书法的繁荣和发展。
最后,来讨论个人书法风格与时代书法风格的关系。在这一千多年的书法风格史中,明显的表现出时代风格的最高成就体现在书法家个体身上,表面上是大师完成了时代风格,尤其象李世民、赵孟頫这样的个体对时代风格形成的起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由此而来的个人崇拜对时代风格的形成起了催化的作用,但这是书法本体发展与该时代风尚相互作用的必然,并非是个人倡导了时代风格。从另一方面说,个体风格形成脱离不了时代风格,书法家个体的风格是时代风格的在个体上的反映。即使个体风格与时代风格不同,为后世赞赏,这并不意味着他超越这个时代,因为离开时代风格无法解释个人风格的形成,人是时代的人。书法是一种亚文化现象,个人的思想和审美标准必受到这个时代的影响,时代风格就是这一阶段的艺术存在的一种气候环境,适应这种环境的则能发展生存,反之被抑制或淘汰,时代风格也遵循“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原则,“群众思想和社会风气的压力,给艺术家定下一条发展的路,不是压抑,就是逼他改弦易弓”③。并非每种时代风尚都适合艺术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当时代风尚与书法本体的发展相一致,个体不适应时代,将被淹没。当时代风尚与书法本体的发展不一致时,虽然个体与时代风尚不一致而被抑制,甚至会扼杀,只要个体能把握住书法本体的发展规律,生命力较强的个体是无法埋没的。进而会明白要研究书法家个体,不能脱离与其有联系的艺术家群体及唱合的群众,“艺术家本身,连同他所产生的全部作品,也不是孤立的,有一个包括艺术家在内的总体,比艺术家更广大,就是他所隶属的同时同地的艺术宗派或艺术家庭”④。如研究赵孟頫的艺术成就,必须与那个广阔的时代结合起来,也必须把他的前赴者和后继者联系起来,否则,就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
书法发展到今日,面临着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问题亟待解决。象如何面进一步的认识完全脱离实用后作为纯艺术的书法,如何对书法学科理论进行科学的构建,如何把书法本体发展规律与时代有机结合问题等。这些问题也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就可以完成,也不是一次两次的尝试就可以成功的,这需要我们去探索。通过对书法时代风格产生及形成进行深刻认识,把握时代脉搏和书法本体发展规律,才能正确的对这些深层次的问题进行正确解决。
回顾将近20年书法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国人对这门艺术的热爱和探索,在创作上主要体现在对个性的追求、风格的创立上,并向风格的多样化、取法范围的多元化发展。现代派书法用西方现代艺术来改造书法艺术,狂热之后处于一种较为冷静的思考,相当一部分追随者纷纷退出,中坚成员还在继续努力探索着。广西现象出现后,书坛对书法表现形式和书法本质问题作了深层次的思考。
大赛展览使书法在章法、幅面上有所创新,形成了所谓的“展室效应”。由于展览的繁多,给人一种:书法发展成为一种以展览为主的艺术。虽然展评还有不尽人意的方面。但是大量的展评,对这二十年的书法发展作出了不可抹杀的积极作用,只要认识到展览是书法展示形式的一种,而不是全部,只是目前比较流行而已!学院派的“-----必须是书法;-----必须又是前所未见的书法”⑤是一种具有魄力、带有革命性的创新。在理论先行的做法下,经过几年的准备、宣传,在人们期盼中展示出来。但,与其理论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所有这些,都在力图拓展书法形式和表现方式。形式美加强并没有深化书法的内涵,似乎形式美成了书法的全部。书法内涵不象形式一样具体,中国书法内涵的最大特点就是抽象,企图要对书法的内涵一个明确的,有能加以全部详尽描述的做法是错误的,一触及到书法内函这些抽象问题时,就避而不谈。这就是当今书法作品只能给人带来欣赏时的快感,而无长久美感的原因。
只有我们认真的分析书法时代风格史,才能加深对书法本体发展规律和书法时代风格形成各因素的认识,进而明白当今书法向风格的多样化、取法范围的多元化发展是书法本体发展的必然,也是当今时代的要求。也明白在这将近二十年的书法创作中存在的问题,就是对书法内涵的忽视,必须加强对书法内涵的的重视。时代风格是内涵的主要构成,内涵是因,形式是果。对书法内涵的研究要比对形式的研究更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将书法本体发展与这个时代结合起来,才形成无愧于书法历史的当今时代风格。
【注解及参考资料】
①参见李泽厚《美的历程》中对“盛唐之音”的论述。
②艺术家集体群是指具有相同艺术意识的古代艺术家庭和艺术流派,和具有同一师从关系的艺术派系。
③付雷译丹纳《艺术哲学》,1994年敦煌文艺出版社出版,第43页
④付雷译丹纳《艺术哲学》,1994年敦煌文艺出版社出版,第183页
⑤陈振濂著《大学书法创作教程》,1997年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出版,引言第2页。
(发表于2002年第1期《书法研究》)
[ 本帖最后由 liuyp74730 于 2008-6-1 09:04 编辑 ]
局外看客
发表于 2008-5-17 08:57
这是我所见在书法领域最早不以社会史时期划分为依据,以书法本体发展为依据对书法成为一门自觉艺术之后至清末的千年风格史进行比较系统研究的文章。em1 em1 em1 em1 em1
liuyp74730
发表于 2008-5-17 21:42
谢谢夸奖,多批评!!!
liuyp74730
发表于 2008-5-17 21:50
从“市场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所想到的 ----论书法作品与普通商品的区别
刘云鹏
在市场体系中,营销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也是产品实现价值的关键环节。所以,树立科学的营销理念对于市场各主体显得十分重要。 当前普通商品市场中最流行的营销观念是“市场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并逐渐成为书法市场中的营销观念。但是把这一观念用于书法市场就意味着将书法作品等同于普通商品,必将忽视了书法作品是艺术品这一特性,必然导致对书法作品品质的扭曲理解,尤其以尺论价的做法使当前书法市场背离了艺术市场的基本规则。出现了书法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口味而违心改变自己的风格追求。平庸低俗的作品成为市场中的紧俏品,书法作品艺术欣赏的因素减弱,作为财产积累工具的因素增多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着当前的书法创作方向。要克服这一误区关键在于正确认识艺术品与普通商品的异同,充分体现书法是艺术品的这一特性,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正常的书法创作、书法交易和消费观念。下面从书法作品和普通商品生产过程控制、价格构成、消费方式和保值,满足的消费需求层次,大众对书法欣赏存在差异等方面作一讨论。
首先,普通商品与书法作品在生产过程控制、成本构成以及消费方式、保值等方面完全不同的。普通商品要求优质、成熟、可靠,同型号的产品应具有很强的互换性,生产追求标准化和流水线作业。国际、国家和行业对每种产品都制定了完整的设计、生产、检验的标准,符合标准的产品是合格品,反之,则为非合格品。而书法作品以追求艺术性为目的,其产生过程具有历时,一次挥运而成,反对作品的雷同性,更不能要求标准性和互换性,每幅作品具有存在的唯一性。从价格和价值的关系上看,普通商品的价值可以准确的用价格表现出来,其成本、费用、利润可以用数字清楚地体现出来,其价格相对来讲是刚性的,而书法作品价值用价格很难准确的量化,也无法对其成本、费用和利润进行分解。书法作品的价格需要根据其艺术性来确定,而艺术性的高低与篇幅的尺寸大小不成正比,即使同一作者相同尺寸的作品,其艺术性会有很大的差别。书法作品的定价不仅受市场供求,还受消费者欣赏能力、审美偏向和时代审美取向等因素的影响,其价格相对来讲是弹性价格。在消费方式上,普通商品是一次性消费,是直接使用,随着使用寿命结束其价值也会消失。普通商品即使不使用,在存放期间,也会因产品换代、技术更新、折旧等原因贬值。而书法作品的消费不是对书法作品的直接消费,而是欣赏,不会因时间的推移一定会贬值,将会根据艺术性水平的高低和时代审美风气而呈现不同的走势,但基本是按艺术性越高,时间越久,价值越高,所以书法作品的定价比普通商品复杂和易变,其风险远远大于普通商品,为了便于交易,参照普通商品的定价方法,以尺论价必然消解书法作品的艺术性,也将消极影响书法的创作方向和审美取向。
其次,从书法作品满足的需求层次上看,普通商品属于基本消费需求,主要是人对生存和生活的需要,而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品,是对美的需求,在人类的消费层次中属于高级消费需求。而目前市场交易中完全忽视了书法和普通商品所满足的需求层次的不同,将书法消费需求等同普通商品的需求,也就无法真正体现书法作品的价值。根据英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类的需求根据层次高低可以分为生理、安全、美、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类。其中普通商品需求属于生理需求,是人类最基础、最原始的需要,是人人必须的,基本上按生存、生活需要来选择,是人类维持生存各种物质的东西。人对艺术品的消费属于自我实现的需求,具有净化心灵,给人一种美的享受,通过美的感化,满足人们对美的追求和向往,促进人类向真、善、美的方向发展,是一种非物质的需求,属于人类最高层次的需求。所以,艺术性是衡量书法作品价值的唯一标准,完全不同于普通商品以实用性为基础的特点。由于所满足的需求层次不同,书法作品和普通商品的消费者群体范围也就不同,作为普通商品,是人人所必须的,大众对他的购买具有普遍性,而书法作品并非是人人所必须的,他只是部分人群的消费需求,购买对象是特定人群。这两者从需求层次上看,有先后和高低之分,普通商品的消费先于对艺术品的消费,普通商品的需求层次低于书法作品的需求。所以在书法销售中,要充分考虑消费需求层次的不同,才能真正认识到书法作品除了作为财富积累的工具同时,更重要的是一种审美需要。
再次,从大众对书法的欣赏、鉴别能力来看,书法作为一门抽象的高雅艺术,对她的理解和欣赏需要一定专业的培养,大众之间的欣赏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首先,与普通商品比较,普通商品的设计、生产、检验等环节都有公布的标准,标准对商品的质量都用数字和语言明确的表述出来,大众对普通商品质量的好坏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或者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比较容易的做出优劣判断。而艺术品没有像普通商品一样的标准,要对艺术品的品质做出判断,其难度远远大于普通商品,要达到对艺术品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需要长期、专门的训练和培训。即便如此,也会因个人审美取向的不同,出现判断上的误差。如与戏剧、歌曲、小说和影视等大众艺术相比,大众艺术需要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群众喜闻乐见,在作品产生之日就需要得到大众的欣赏,大众对这类艺术评价的权威性强于专家,有些作品可能在产生之日受到权威专家的批评和质疑,却得到大众的青睐,最终会以大众的评价为基准,并流传于后世。书法却不是这样,一些庸俗的作品可能受到大众的一时喜好和追捧,红遍天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历史所淹没,或者成为后人批判的对象。与文学相比,文学作品有明确的主题,清晰的文义。而书法没有明确的主题,是通过点画化以及点画的组合,创作出一种抽象的美,无法通过对主题的选择体现现实生活,也无法到人民群众中去体验生活而获得创作的源泉和灵感,只能通过对古人经典的临摹,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对人、社会与自然的理解中获得创作的源泉。由于书法的抽象性,对其欣赏能力存在差异是自古存在的。即使在古代,知识分子一生与毛笔打交道,从小重视对书法的技法和欣赏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即使如此,有时也未必能正确的欣赏书法,明代项穆指出对书法的欣赏存在“有耳鉴,有目鉴,有心鉴”之别,尤其“耳鉴”成为时弊。古人如此,况且今人。现代社会由于学科划分的细化,专业成百上千,每个人只能掌握一个或几个专业知识,精于某一研究方向,这也是当今多了专家而少了学者的原因,由于教育制度的变化,专业的隔阂,大众对书法的理解越来越难,鉴赏能力在逐渐丧失。我们冷静的理性分析当前大众对书法的消费时,感到一种恐惧,“耳鉴”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大众的盲目性加上书法家不负责的迎合,必将消解书法的艺术性。当今书法市场一定要正视大众对书法欣赏能力存在的差异,销售者、书法家、评论家当前必须重视这一现实,需要正确的引导消费者,书法作品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才能被正确的消费。反之,只能是一种积累财富的工具,严重影响书法的健康发展。
不论从书法作品创作过程、价格构成、消费方式和保值方法上,还是从所满足的需求层次,大众的欣赏能力上看都不同与普通商品。故而在市场交易中不能将书法等同于普通商品,特别是要充分体现书法作品是艺术品这一特性。要真正体现这一特性,只有回到最原始的销售观念上:“我生产什么,你就买什么”,书法营销才有可能以艺术为标准,摆脱将书法作品与普通商品等同的误区。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市场各个主体共同努力,尤其是书法家不仅是艺术品的生产者,还是书法艺术的传教士,对培养良好的书法市场风气负有重要的责任。但是当前“书法家”队伍泛化,鱼龙混杂,“家”将不“家”了,不论是县市书协还是中国书协的会员都可以称为书法家,并且都乐于接受这个称谓,这也许是书法领域除了“书法家”再没有其它称呼的缘故吧。像影视界,一般称为演员,只有少数人被成为艺术家。唱歌的一般称为歌手,只有少数人被称为歌唱家。但是在书法界,只要能拿起毛笔写汉字,都可以称为书法家,如果是作家或其他领域专家,再加上“学者型”三字。即使当今一些书坛的宿老,还是屡屡获奖的明星,大部人与古人相比或用艺术标准衡量,真正能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人很少,能称得上是书法家的人更少。正因如此,其他艺术领域对书法界一些行为和现象感到莫名其妙,百思不得其解,对 “书法家”、书法艺术感到迷茫。所谓的“家”不但要有很强的创作能力,而且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有自己的艺术观点和艺术追求,如果只有技法而无思想,那只是工匠,而不是书法家。尤其一些书法家的创作态度很不严肃,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书法家们在不同的场合表演挥毫而生产的劣质品,或走穴时现场“创作”出的庸俗商品。真正的书法家在创作上应是很严肃的,决不会迎合大众,追随消费者,而是以艺术性为原则,创作出属于自己所追求的佳作,引导、矫正消费者的消费,提高大众的欣赏品位。现在只要掏钱,你需要什么,我就能给你提供什么。当书法家如能时时想到自己所创作的是艺术品时,就会为自己的作品质量负起责任,明白“市场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既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所以,当代书法家不仅是艺术工作者,还是书法艺术的传教士,引导大众正确消费和提升大众欣赏水平是当今书法家的社会责任,如果坚持“市场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的观点进行书法创作和市场交易,必将消解当代书法的艺术性,刺激书法市场向恶性的方向发展。
仔细分析当前书法市场混乱的根本原因在于忽视了书法作品是艺术品这一特性,这需要各市场主体共同努力,尤其书法家作为艺术品的生产者和中国文化的传播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仅仅是为利益而成为市场混乱和误区的制造者。
(发表于2006年第8期《书法》)
[ 本帖最后由 liuyp74730 于 2008-6-1 09:01 编辑 ]
liuyp74730
发表于 2008-5-19 23:00
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遇难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