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荆藤 发表于 2007-6-24 00:06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3 12:15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这种辩解,从形式逻辑看是没有错的,但进入辨证(理论)逻辑就漏洞百出了。
首先是“泛化”问题。
一、艺术是多元化,受众也是多元化。
二、艺术当然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的,但“大众、社会各阶层”是 ...

这里的大众,是相对与创作主体而言的。毛泽东主席早就提出文艺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命题。书法是艺术,相对于创作主体(书法家)而言,所有书法爱好者、收藏者、鉴赏者、评论者,甚至是愿意买一件书法作品去装潢房间的不懂书法的企业家、商人、教师、学生、农民等等,他们都是书法的受众,是欣赏者、消费者。书法创作要考虑这些人的喜爱或不喜爱,要能为这些人所认同和接受,而不是相反,把他们看作“外行”,专把他们看着丑的、怪的东西拿出来,说这才是真正的书法,你们花大钱买回这些东西,它们有艺术价值,三百年后,可能像凡高作品那样,会给你的后代创造万贯家财……

[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2:13 编辑 ]

红荆藤 发表于 2007-6-24 00:23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11:43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大众的界定问题,如果大众是所有看到书法的人的话,那话语权就不能在这个大众里面,那样只会造成审美标准的混乱。

欣赏、接受所代表的话语权,不是鉴赏、评论。一件作品好与不好,可能比较容易看出来。但你要说它好在哪、坏在哪,就不容易做到了。这也就是书法理论上说的“能其事,不能言其意”。其实,书法作品能否被大众接受,最有说服力的是市场。在市场上,大众用人民币投票。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24 11:38

文学理论上有一个公案: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个结论对吗?

这是就“审美主体”而言的,

那么,就“审美客体”而言,“哈姆雷特”只有一个。

恩格斯也说过“典型人物”的“这一个”。

到底是;

“哈姆雷特”只有一个?

还是“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哪个结论对呢??

谁又能说得清楚、说得明白呢???

火木子 发表于 2007-6-24 14:41

提个思路

em22 ------有鸡先还是有蛋先?“先”不管,还是不管“先”?

换个角度,原本讨论的问题大概可以等同于------推动书法艺术发展的是精英还是大众?

复杂起来的话,这里面确实涉及不少东西,什么共性与个性啦、整体与个人啦、统一与独立啦等。

简单而言的话,先理一下书法的“进化”史中,大众与精英对于此的关系。然后再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做分析判断。最后做出结论的也许会更合理。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24 15:45

回复 #44 火木子 的帖子

这个思路提得不错,所涉及的问题,都需要深入考量。

首先我们讨论一下哲学问题:

是“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呢?

还是“个性寓于共性之中”呢?
em6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16:52 编辑 ]

红荆藤 发表于 2007-6-24 15:53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13:3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文学理论上有一个公案: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个结论对吗?

这是就“审美主体”而言的,

那么,就“审美客体”而言,“哈姆雷特”只有一个。

恩格斯也说过“典型人物”的“这一 ...

这个结论当然是对的!

但它恰恰说明,《哈》剧这一优秀作品是能为大众所普遍接受和认可的,只是大众的理解不同而已。现在,书法何尝不需要这样的作品,它就像一处优美的风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虽理解不同,但都是喜爱!《哈》可以让平民接受,亦可让贵族接受,这是它之所以优秀的原因。“莎士比亚的研究者认为,他的作品最早是被平民百姓捧起来的,演出的剧场是木质结构,由于还没发明电,照明使用蜡烛,剧场容易起火,故大人物很少光顾演出,再者同百姓一起又怕传染瘟疫,因而剧场是平民百姓的天下了。但不久,文化界官方也喜欢上了莎士比亚的作品,因为在他的作品中有耐人寻味的两难结构。”——余秋雨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24 16:03

插入一段辩论作参考:

灵芝 :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0 12:3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灵芝女士的这段话,我觉得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艺术成为艺术形式

本质上讲精英和大众是不冲突的,因为方向是一致的。但请注意精英们“引领、领导”一定是带有强制性的,是绝对不平等的。因此你所说的“强求书法为大众所认可和接受”恰恰是正解。这一点在政治上有个很形象的词语叫做“统治”。


丁建的这句话有些脱离事实。我们今天已经不存在毛笔的大众日常实用书写了,也就是说书法已经不象在传统语境下那样有着广泛普及性了。这样,就会使当今更多的人不会使用毛笔书写。没有毛笔书写的训练,又怎么强求这些芸芸众生都理解书法呢?不能理解书法,那强求书法为大众所认可和接受不是强人所难吗?

[ 本帖最后由 灵芝 于 2007-6-20 15:28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16:08 编辑 ]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24 16:09

灵芝 :


如果硬要谈标准的话,标准就是在你之前的你认为的经典,就社会层面来说就是以往的经典。


丁建的话有些片面了。经典是什么?经典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它存在于我们对书法的认识之中。有可能以往的是经典的现在不再是经典,以往不属于经典的现在成为经典了。穷乡儿女造像,在康有为眼力就是经典,而通常的帖系经典在他那里成为糟剥了。事实上,任何意见一件书法留存都有可能成为经典的。这样,你这句话不是等于没说吗?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16:11 编辑 ]

dou_客龙 发表于 2007-6-24 16:14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16:03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灵芝 :

丁建的这句话有些脱离事实。我们今天已经不存在毛笔的大众日常实用书写了,也就是说书法已经不象在传统语境下那样有着广泛普及性了。这样,就会使当今更多的人不会使用毛笔书写。没有毛笔书写的训练 ...
em17 em1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24 16:14

丁剑 :
原帖由 灵芝 于 2007-6-22 00:3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丁建的话有些片面了。经典是什么?经典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它存在于我们对书法的认识之中。有可能以往的是经典的现在不再是经典,以往不属于经典的现在成为经典了。穷乡儿女造像,在康有为眼力就是经典,而通常的帖系经典在他那里成为糟剥了。事实上,任何一件书法留存都有可能成为经典的。这样,你这句话不是等于没说吗?


灵芝女士好像没有看明白我的意思,有句话叫“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话用以说明书法的经典性,就是当代认定的经典,所以我说:“在你之前的你认为的经典,就社会层面来说就是以往的经典。”
还有一点,即书法审美多是个体的,即所谓经典必须是你认为的经典。这是最实际的问题。

女士有个伪命题,你说:事实上,任何一件书法留存都有可能成为经典的。这话毫无意义,即当他不被认定为经典之前,毫无意义。你的这句话就好比说任何一件物品都有可能成为文物,是的,也许一千年以后你穿过的袜子也是文物,有了价值,但我想你是不会因为一千年以后的这样一种想像逻辑,而保留你穿破的袜子而不把它扔掉的。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16: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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