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在这里到底指什么?这个是红兄提出问题里用到的一个词。
他说“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
请注意他强调了“各阶层”
“各阶层”≠“各阶层所有人”
回复 #22 火木子 的帖子
看来论辩已经开始升华了,升华到了“哲学”也就是思辨的层面。这里需要界定的有这样几个“形而上学”的问题:
一、“标准”——“审美标准”——“大众审美标准”——“精英审美标准”——????
二、“主体”——“审美主体”——“大众审美主体”——“精英审美主体”——????
三、“客体”——“审美客体”——“大众审美客体”——“精英审美客体”——????
四、“标准”“客体”“主体”“大众”“精英”“审美”??????
五、......em6
回复 #31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10:2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哪里说了是所有人呢?em4
你可以看看我在14楼对大众的解释。
既然这样,兄强调各阶层是何意?殊途同归,玩文字游戏可就没意思了。 em30 em30
回复 #34 丛中笑 的帖子
我倒!我以为你那个贴子是否定的意思嘛,原来是肯定哦。em4
在4楼,我也这样说过:
“
1、第一个受众是创作者
2、然后是同行或书法爱好者或书法收藏者或书法鉴赏者,可能还有书法评论家
3、最后是普通大众
”
讨论中表达的内容或当时的思考有一点偏差,有一点不严谨倒是可能的,还请丛兄多包涵、请多指教!em13
回复 #3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这个似全面了。最关键是其之间的关系了。 《书谱》曰:老姥遇题扇,初怨而后请,门生获书机,父削而子懊。知与不知也。夫士屈于不知己,而申与知己,彼不知也,曷足怪乎!故庄子曰:“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老子云:“下士闻道,大笑之, 不笑之,则不足以为道也。”岂可执冰咎夏虫哉! [今译](大意):
至于王羲之为卖扇老妇题字,初起是埋怨,后来又请求;一个门生获得王师床几题字,竟被其父刮掉,儿子懊恼不已。这说明懂书法与不懂书法,大不一样啊!
再如一个文人会在不了解自己的人那里受到委屈,又会在了解自己的人那里感到宽慰;也是因为有的人根本不懂事务,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就像庄子说得那样:“早晨出生而日升则死的菌类,不知道一天有多长;夏生秋死的蟪蛄(俗称黑蝉),不知道一年有四季。”
老子也说过相同的道理:“无知识的人听说讲‘道’,便会失声大笑,倘若不笑,也就不足以称为‘道’了。”
怎么可以拿着冬天的冰雪,去指责夏季的虫子不知道寒冷呢?!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3 09:28 编辑 ]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1 00:2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
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
你的这种辩解,从形式逻辑看是没有错的,但进入辨证(理论)逻辑就漏洞百出了。
首先是“泛化”问题。
一、艺术是多元化,受众也是多元化。
二、艺术当然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的,但“大众、社会各阶层”是个泛化概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三、艺术的懂与不懂,有其专业学科的眼光,不能以是否“欣赏得了”为尺度来界定。
四、如若不能解决上述问题,“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的结论,就不能成立。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6-22 01:3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大布衣引用的这段文章偏题了em4
书法普及与书法审美是两个完全不同方向的问题。
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个事情:不会书法,但其艺术欣赏水平高的是大有人在的。这也许是另一种眼高手低的现象。
同意这个观点。其实,理论与创作的分工、鉴赏与创作的分工,古人早就注意到了。在相传为卫夫人或王羲之所作《笔阵图》中,就提出“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的观点。
[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1: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