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荆藤 发表于 2007-6-20 00:49

与丁剑讨论: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昨晚,看了丁剑先生在《黔墨思想:炫富不利于书法和谐》回帖的一段文字:“对于一个时代高水准的艺术家的认可,一是能体现时代的艺术精神和水平,二是能提高和匡正社会大众的常识审美错误,我昨天在程风子先生家,陈先生说了一句颇耐人寻味的话,他对他的初学书画的妻子说:“那些你认为的很漂亮、很好看的字恰恰是很差,毫无艺术水平的字,而你认为很难看、很丑的字又恰恰是水平很高的真正的书法……”他这话用以说明艺术和大众的距离是再好不过的例子了。”引起了本人深深的思索:当代对于书法,谁是审美的主体,审美的标准是什么?

这不禁使人联想到去年以来,书法网上对于杨再春书法和王镛书法的讨论,杨书秀美,大众易于接收,但有评者卑其俗;王书丑,大众看不懂,而论者赞其雅。王镛先生自己也云:“高书不入俗人眼”,因此,观者既使看不懂,也不敢说看不懂,不然落个“俗人”,何苦来?不如人云亦云,起码落个有艺术眼光。这两种书法审美观的对立,说明当代书法存在着审美主体和审美标准的严重错位和缺失。

书法是艺术,艺术是什么?李杜诗篇万口传。李杜诗是艺术吗?李杜诗是中国语言艺术,然它是那么通俗,易于为大众接受,以至妇孺能诵。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恐怕读过小学的都不会背诵不出这首诗。中国的戏曲是艺术吗?一部红楼梦让多少痴情男女为之倾情,凡小学以上文化的,也没有读不懂的。它被拍成电视剧,大人孩子专家学生都能欣赏它、享受它……。这说明,任何艺术都是能够为大众所接受、所欣赏的。同时,任何艺术,它只有为大众所接受、所欣赏,它才有生命力,它才是高雅的、伟大的。

中国书法从诞生那天起,就是能够为大众所接受、所欣赏的。从甲骨文、石鼓文、钟鼎摩崖,到羲献颜柳苏之诸名家书,都是这样。对于兰亭序、千百年来,专家称绝,百姓叫妙,写在扇子上、题在书斋里,就是读不下来的人,也能欣赏它音乐般的美。最近,我在桂林的榕湖宾馆,看到一件用怀素《自叙帖》做的照壁,那盘旋的文字,现在能读懂的人已经不多了,但谁又能否认它的美呢?我想,这就是书法,它是中国传统的艺术,它是能为大众所接受、所欣赏,能为大众服务的艺术。

记得有一位著名诗人,他的诗作第一位读者总是他的妻子,他也能以妻子对他诗作的评价来判断作品的价值。这里,诗是艺术,欣赏的主体是民众,而不是诗人自己。同样,书法是艺术,而欣赏的主体是大众而不是书法家,而评价的标准就在大众的眼里。中国书法的前途在于还大众以审美主体地位,而不是由书法家来“提高和匡正”社会大众的“审美错误”。每一位书法家,如果自己的作品连妻子都认为不好,那干脆就别再标榜什么艺术了!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7-6-20 09:27

数个角度,绝佳观点,值得一看

丁剑 发表于 2007-6-20 09:58

首先谢谢红兄,我想真正的谈论就应该如红兄这样的展开,心平气和而有所思考。
仔细看了兄的大文,感觉虽然兄台言辞真切,但其中论述也却有不妥当之处也不足以说明道理。试驳议如下:
兄所举《书法网上对于杨再春书法和王镛书法的讨论》并说“杨书秀美,大众易于接收,但有评者卑其俗;王书丑,大众看不懂,而论者赞其雅”这实际上是一种引导式的为判断,请问是谁说杨书秀美,大众易于接受,又是谁说王书丑,大众看不懂,这其实已经是兄先入为主的主观判断了。这些判断本身就站不住脚。

其次,兄举李杜之诗,怀素之书用以说明大众在审美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这也是个错误引导,这其实是一个传播的问题,而不是或不全是艺术审美的问题,李杜之名已经远远超过他们的艺术了,这个例子的反面。请问是不是不被大众传诵的诗歌或诗人就一定不是好诗歌、好诗人呢?显然不是。今天有很多人吸烟,但吸烟真的是见有益身心的事吗?那么为什么社会还是提倡不吸烟?

任何事物都存在的着矛盾性,即他们有矛盾的一面,“从众”这个词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接近贬义,大众意识中有所谓 “媚俗”、“庸俗”一面,这是大众审美中消极的一面,这和社会大众所处的历史时期、文化心理、知识结构等等都是有直接关系的。

为什么会有社会精英?社会精英的作用就是在于对大众有个引导和指引,这也就是领袖的意义。

大众审美意识中也有积极的一面,然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大众审美意识需要精英去确认和指出,这样才能对社会有个良好的引导,比如大量的明间艺术,都是精英指出才得以确认和重视。

当然也必须指出的是精英也有消极的一面,这对社会的审美意识也会产生不良消极的影响,
具体到书法也是这样,书法界存在着相当的庸俗的伪艺术,这其中包含着大众审美和精英审美两个消极的层面,都是需要去伪存真的。

我记得在地域书风展的招待酒会上,我和于明诠在一桌,他有一句话说的很真实:他说流行书风本身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学流行书风的,他们学不好,但不能因为他们学不好,而否定流行书风。我觉得于先生这话很有启发性。

江南吴同 发表于 2007-6-20 10:31

em1 em1 em1
辩论的精彩
受益
受益
雅俗共赏
恒顺众生

柳青凯 发表于 2007-6-20 10:44

我认为艺术应该是多元的.
所谓文化艺术,终归是为大众服务的,最终需要受众的接受,程风子先生有程的受众,于明泉先生有于明泉先生的受众,中原厚重书风有厚重书风的受众,江南秀丽的书风有秀丽书风的受众.....
红荆藤先生的帖子很有思想,能够代表艺术大同的中庸思想.
而程风子的意思也有他的道理,最适合搞流行书风的人,并不适合所有人
青凯意见与丁红二位先生商榷!
em13

灵芝 发表于 2007-6-20 10:57


我昨天在程风子先生家,陈先生说了一句颇耐人寻味的话,他对他的初学书画的妻子说:“那些你认为的很漂亮、很好看的字恰恰是很差,毫无艺术水平的字,而你认为很难看、很丑的字又恰恰是水平很高的真正的书法……”

这已经是一个很普遍的观念了。我在一些地方也经常听说过。我不明白,既然是很漂亮、很好看的字怎么就恰恰是很差、毫无艺术水平的字?而很难看、很丑的字又怎么恰恰是水平很高的真正书法呢?
这句话本身就有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说这句话的人压跟就没有弄清楚书法作为艺术的审美到底是怎么回事。既然楼主和程疯子在一起,怎么不去追问他一下?
在我看来,对这句话的追问涉及到书法本体的认定问题。书法是一种高雅艺术,是有高度抽象的线条组合获得的。而高度抽象的线条的内在审美张力和节奏,是书法家书写的审美情怀,是通过长期书写的技巧锤炼获得的。而普通大众缺少这种感悟,因而也就没有能力解读书法作为高雅艺术的审美内涵。这也从另一方面决定了书法只能有少数艺术精英在玩。强求书法为大众所认可和接受,本身就是把书法引向大众艺术的认识误区。这,本身就是对书法作为高雅艺术的亵渎。看来,楼主缺少的恰恰就是这种理解。

[ 本帖最后由 灵芝 于 2007-6-20 11:01 编辑 ]

灵芝 发表于 2007-6-20 11:04


而程风子的意思也有他的道理,最适合搞流行书风的人,并不适合所有人

请问,程风子的意思有他的什么道理?

黔墨 发表于 2007-6-20 12:03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0 00:4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王镛先生自己也云:“高书不入俗人眼”!

其实红荆藤兄都是说的一些搞艺术的基本道理,可惜的是很多人已经忘记了。face18

丁剑 发表于 2007-6-20 12:07

原帖由 灵芝 于 2007-6-20 10:5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已经是一个很普遍的观念了。我在一些地方也经常听说过。我不明白,既然是很漂亮、很好看的字怎么就恰恰是很差、毫无艺术水平的字?而很难看、很丑的字又怎么恰恰是水平很高的真正书法呢?
这句话本身就有问 ...
需要理解一个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难道程风子先生的话,您不明白真实的意思是什么?

我向来认为真正的艺术不能用“丑”来形容,或者说说某种艺术作品很“丑”与生活中真实的“丑‘是有区别的。

我个人认为一件艺术品可以说它“拙劣”,拙劣的艺术品可以说它很“丑”,但拙劣的艺术品严格来讲,只是形式是艺术品而非艺术,是伪艺术。但现在好象“丑”成了很光荣的事,很美好的事了,惟恐不丑,这其实是个心态问题。还有千万别误读傅山的话,以丑为美。

有了上面这一段话,我再来表明我的观点:
流行书风中有相当一部分拙劣的作品,我甚至认为很恶浊,但这并不能影响我对十分优秀的流行书风代表作品的审美判断,这也即如于明诠先生讲的那句话。

丁剑 发表于 2007-6-20 12:12

原帖由 柳青凯 于 2007-6-20 10:4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为艺术应该是多元的.
所谓文化艺术,终归是为大众服务的,最终需要受众的接受,程风子先生有程的受众,于明泉先生有于明泉先生的受众,中原厚重书风有厚重书风的受众,江南秀丽的书风有秀丽书风的受众.. ...
te]红荆藤先生的帖子很有思想,能够代表艺术大同的中庸思想.

青开这句话说的太离谱了,艺术大同是个什么概念?  艺术中庸又是什么概念?
特别是前者很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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