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下 发表于 2006-7-13 10:22

原帖由 一回生 于 2006-7-11 02:19 发表

楼主大概和石开有夙怨吧?不然怎会写出这样一个贴来?真正的不学无术,自暴其丑.
:handshake:handshake

我今天第二次看了此帖,觉得真的有点丑.

宫版说话也没到位,说是一种观点.我觉得,这个文章真的是幼稚!

或者是别有用心的捣乱!!!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7-13 10:32

原帖由 朱汉轶 于 2006-7-11 13:47 发表
另石先生说"学问属曹公第一,不仅在书坛。"

这句话牛B了,得罪了一大批搞学问的了.
此话石开个人看法,古人此类说法多得很!!!

况且,得罪人是不相干的事.对号入座的人多半神经过敏乃至衰弱!!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6-7-13 11:20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7-13 10:22 发表

:handshake:handshake

我今天第二次看了此帖,觉得真的有点丑.

宫版说话也没到位,说是一种观点.我觉得,这个文章真的是幼稚!

或者是别有用心的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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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 发表于 2006-7-13 12:57

帖子很好,PK就不太科学了,不过作为参考未尝不可

黔墨 发表于 2006-7-13 13:19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7-13 10:22 发表

:handshake:handshake
我今天第二次看了此帖,觉得真的有点丑。
宫版说话也没到位,说是一种观点.我觉得,这个文章真的是幼稚!
或者是别有用心的捣乱!!!

致林荫下 (论坛版主?):

就见您一个人断断续续、罗罗索索地说个不停。说什么哟~~
您说我发的《写给石开先生》有点丑?您说:"我今天第二次看了此帖,觉得真的有点丑。.......我觉得,这个文章真的是幼稚!或者是别有用心的捣乱!!! "
我和石开先生儿子石去枷 已经交换意见,逸修堂(书法网 论坛版主)也说:讨论氛围很好!楼主分析的数字很有趣,虽有些大话的成份,但也不是空穴来风。巴人 (论坛版主)也说:帖子很好,PK就不太科学了,不过作为参考未尝不可 。
本来这件事就已经平息了,您又挑出来,我看您才是丑!才是幼稚!才是用心的捣乱!!! 当什么版主?把舌头理顺了再说!

                                黔 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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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黔墨 于 2006-7-13 13:25 编辑 ]

三槐堂主 发表于 2006-7-13 13:36

支持黔默,话爽理直!林荫下就不要捣乱了。

朱中原 发表于 2006-7-14 15:37

楼主的帖子着实天真。

guni8888 发表于 2006-7-14 16:10

写给去枷

近几天一直在关注这个帖子,看了几篇去枷的回帖,真是太好了。让我看到了一个可爱、可亲而又阳光的石去枷。你是一个有思想、有修养,有风度,又是一个非常善良和懂礼貌的孩子,更加成熟了。在此,我没有兴趣去评价他们的是是非非,只想对你说:祝你天天快乐,天天进步!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7-18 20:46

原帖由 三槐堂主 于 2006-7-13 13:36 发表
支持黔默,话爽理直!林荫下就不要捣乱了。
一看就是你在捣乱,把道理摆出来比什么都有说服力,光喊口号不好

绍阳 发表于 2006-7-18 21:37

好玩: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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