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12-1 18:50
不少习书者称从古人入手,多是受到书本影响,以为那是最正确的道路而盲从所致。在书法方面,古人留给今人的,除了用具及一大堆字帖和含糊不清的理论外,再无其它。对古人而言,初学书法时有老师指导,基本不存在自学的问题。而古人习书多讲悟性;今人讲科学讲逻辑,在这种氛围下,古人的书法理论就显得含糊,其表达方法不适合今人。今人可随时于网上观摩今天名家怎么写字,这种资源上的优越性是古代所不曾有的,故要好好利用。如学习握笔,若用文字表达,则显得繁冗,可从视频直接观察名家书写,一下子就知道了。也可坐在家中,聆听数千公里外的老师指导,古人则历经千山万水才有此机会,且去到老师的地方,也不一定碰到老师。故书法上的“师傅带进门,修行在个人”这一说法在今天看来,具体所指的就是从老师那儿掌握学书方法,再随个人喜好去观摹或临摹古今法帖。如参加书法培训班学习颜体,字帖是颜的无疑,可用笔结体,还不是老师的吗?这样,也可以将字帖换成老师的,老师写写自家的写得更顺手(这一点对老师的要求很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可能更佳!故书法入门这东西,关键的不是字帖而是老师。因此,学书之路实际上是从今人入手,至于将来怎样就找个算命先生测一测。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12-1 18:51
过去书法指成品,写字是制作书法过程;今天的书法所指的范畴不但很广,还有多种用法,如“书法不等同写字”,“书法是一门艺术”等,不单繁琐,也变得更混乱。如果说书法不等同写字,那书法是什么、写字又是什么呢?若指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具体又如何分辩呢?真是好事多磨,自欺欺人。有人说,古代书论没有关于从临摹转到创作的论述。我以为,那是古人不需要这一过程。古人从开始老老实实跟着老师一笔一画学写字的同时,也会用毛笔抄书及写作文,在这种氛围下,凡学写字的,临摹到创作这一过程都自然而然就完成了,这就失去了讨论的价值。古人恐怕很少在书法上讨论创作这一话题,因为他们基本上不存在为创作而创作的问题。由学书之初,抄书、作文已是向创作过渡了,也就是说,今天的书法创作,在古人眼中是抄书、作文,是古人习以为常的技能。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12-1 18:51
过去书法排在道德文章之后,且关系密切,今天书法独立了,与道德文章分开了,这导致技术上的开发超越古人。可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学书者对书法的理解局限于书法。虽然,单就书法方面的东西,一个人穷尽终生也无法完全理解,但个人若仅止于此,亦难以达到精深。孔子擅六艺,可在思想上却是人类巅峰之一。颜真卿幼承家训,对翰墨之事仅略为留意,可无论楷书还是行草,都堪称千古典范。苏东坡文章诗词俱为史上一流,其书法亦然。 虽然今人常称字外功的重要,但自己有没有以行动去贯彻这一点呢?若以今人所提的书法与写字之分,那么,绝大多数专事于书法者,其作品仅划归于写字一路。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12-1 18:52
中国书法的用笔问题,前人常常以物像来烘托说明,如黄宾虹所提出的笔法四要素“用笔须平,如锥画沙;用笔须圆,如折钗股,如金之柔;用笔须留,如屋漏痕;用笔须重,如高山堕石”,其中就有“沙”、“钗”、“屋”、“石”这些生活中常能接触到的物品。
这一现象是告知人们:笔法是一种技术,这种技术是由一个个生活片段连结而成所体悟出来的。这即是说,笔法的源头是来自于日常生活的感悟,若这一环节缺失,笔法便成为没有生命的纯技巧了。
对于初学者而言,笔法是一种纯技巧的东西,练习次数叠加后便能获得较佳效果。然而,纯技巧的东西加上人为的非机械手段,其技巧也就不纯了——世上没有纯技巧的笔法。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找到适当的言词来对这种情况加以说明,它就是“觉醒”。日常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两个人做着同一件事,前者不知为何去做,后者则是知道为何去做。也可以这样理解:笔法未觉醒之前刻意写字,觉醒后则是有所取舍并灵活变通。至于发展的方法是对用笔之法进行实验,这个实验来自于对物像或生活片段的感悟。
或许,我们会觉得古人对笔法源头的物像反反复复都是那几样感到不满,可不要忘记,同一物像给不同的人感受有所偏差,个人若得其一,便堪称大家了。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12-1 18:52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出于李太白的《侠客行》,金庸大侠还据此诗写了一本在八十年代脍炙人口的武侠小说——《侠客行》。而在书法的笔法中,亦有藏锋之说,相对的则是露锋。人的性格有内向外向之分,藏锋即将棱角收起来,多带给人浑厚沉实之感,这恰恰是对内向的一种描述,即是说,笔法与性格之间可以扯上那么一点点关系。在这一前提下,书法作品的形式、文字内容以及主观意向则有可能达成统一了,同时也为书法的欣赏打开了超越技巧的大门了。当然,实际操作并不是那么容易,首先是一件作品包含形、意、势这三个方面,而笔法这一基本表现手法,除藏锋、露锋外,还有中锋、侧锋、方与圆、疾与涩等等说法,非一朝一夕功夫所能体会。不过,有了方向后,事情就好办得多。个人在熟悉运笔方法的基础上,在书写时,可将各种情感精神与用笔相对应,日久自是熟能生巧,在书写时能意在笔先,相互对应,获得形、意、势的统一。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12-1 18:53
簪的本名叫“笄”。古代的女人们喜欢将头发挽成髻鬟,还要以簪钗贯连固定,以免髻鬟松散坠落,也就有了用簪的习惯。虽然发钗和作用与发簪一样,都用来插发,但发簪作成一股,发钗则作成双股,前人用折股钗譬喻笔法,大概取钗的转折处圆转有力之意。
因古人在前,故我们从文字上来理解笔法中的折股钗、屋漏痕等很容易,假若古人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论述,我们会不会将用笔与物像联系起来呢?
在六书中,虽有象形之说,但未涉及到线条,其情形就如原始部落记录一头羊那般,只能画上一个像羊的符号,并未触及到线条美之中去。
亦因古人在对笔法的体悟作出描述,导致我们几乎无法在这方面进行创造,最终只能循着古人的道路去发现了。或是因此,赵孟頫才提出“用笔千古不易”吧。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12-1 18:53
在一些欠缺营养的会场中,常听人提到文学艺术要提倡个性的演讲。普遍而言,“个性”就是个人的精神面貌,这是每个人都具有的,而文学艺术上的“个性”,则指成熟稳定且又出人意表的艺术风格。
在同一文化圈中成长的人,对种种事件的道德判断多是大同小异,若有人偏离了这一点,往往被周遭的人称为“精神有点不正常”。而那些没背离道德判断,平日言行又异于绝大多数人的,台山人多称此类人“一链炯”或“成格”。但无论是“精神有点不正常”,还是“一链炯”或是“成格”,都与文学艺术中的“个性”无必然联系。
成熟稳定且出人意表的艺术风格,是建立在精深的基础上将个人精神面貌展现出来的结果,会场演讲中提倡个性只是一句空话,其情形就如鼓吹听众客串一次“犀利哥”当成文学艺术的个性体现那般。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12-1 18:54
圈内人公认石开的书法篆刻皆属当代一流,并多次担任过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性比赛的评委,他称:1990年,在下受聘参加第三届中青年书展的评选工作。惊讶于怎么会有那么多作者写一种似碑非碑,东斜西歪、不大连缀的行书,几位评委呼之为“任笔为体、聚墨成字”而非之。该届评选采用张森提议的满分为10分的评分制,在下当时拿不准此类书风的褒贬,一概给以6分完事。由此可见,书法评论之难,即使石开这样的人物,在堪称严肃的书法展览评选中,亦难免敷衍了事。而无论今人还是古人,关于书法评论与欣赏方面的言论也不少,但无论古代还是当代的大家,在面对同一作品,在评论时亦难免各执一端。如在日常生活中,当你称别人的作品存在某方面的不足时,别人反问你依据什么标准?不难想像,如相互友好的,自是在一种良性氛围中进行探讨,共同提高;若相互有疙瘩的,最终是意气一番了事。个人以为,真正爱好书法的人,多会挑别人作品的长处而忽略其短处。一个简单的道理:爱好为主,水平为次;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若没有中国书协这一组织的出现或没有当代的书法比赛,当代那些多有吹捧之意的书法评论文章就没那么多人诟病——功利当前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