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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钱塘客子 于 2013-1-15 21:40 编辑黑龙江省艺术类考试最新说明【书法纳入统考可加试】
关于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的补充说明 2012年11月23日 来源: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教育部最近已公布新的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目录。要求各招生院校严格按新设置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招生方向,不得将有艺术类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同时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划分为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五大类。要求五大类艺术专业课必须进行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教育部新公布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目录,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将2012年定为校考的书法、摄影、雕塑专业归入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原定为校考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归入全省音乐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器乐。考虑到美术类书法、摄影专业的专业特点,省内招生院校可自行确定是否在美术类专业课省内统考合格(合格考生的比例为参考考生的80%)生源中,对报考书法、摄影专业的考生进行专业课加试。请报名考生登录省内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有关要求和说明。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出台
提供: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4507 次 时间:2012-11-19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已出台,省招考办将继续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同时规定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最新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目录,我省省内院校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课除戏剧和影视文学类中的非省级统考专业外,其余各专业课全部实行省内统考,即省内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课除以上两专业外不再单独设置校考。省外本科院校需在我省进行专业课校考的,我办继续指定黑龙江东方学院为唯一考点,否则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承认。
专业课省级统考将于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25日进行。
省外院校校考将于2013年1月7日至2月6日进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提供: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6907 次 时间:2012-11-16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特制定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如下:
一、报名
按我办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见附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须编制来源计划。
三、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并明确各专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使用办法。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院校必须说明使用办法。招生简章应于2013年3月15日前提供我办。
四、省级统考实施
2013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省外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美术类专业的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除美术类外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课省外院校可以承认我省统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参加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我省(除美术类外)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1.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
08:00 - 08:30 速写
09:00 - 11:30 素描
13:30 - 16:30 色彩
考试地点: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包括大兴安岭行署)、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八个考区,考生按考点区划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分局系统的考生可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者,由县(市、区)招考办于2012年12月30日前向考生发放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2.舞蹈类
(1)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编导专业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命题即兴编舞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29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表演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舞蹈表演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29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3.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考试过程中,除视唱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基本乐理和听音为2012年12月15日。
8:00—8:30 听 音
9:00—10:30 基本乐理
考试地点:同美术类考点设置。
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4日—10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参加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4.编导类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影视分析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18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主持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18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5.学前教育专业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学前教育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音乐特长(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100分、朗读与形体(各50分)100分、简笔画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简笔画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上午8:00-8:30,考试地点同美术类考点设置。
音乐特长、朗读与形体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20日—25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以上专业课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2012年11月20日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
五、校考实施
1.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最新公布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目录,我省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课除戏剧与影视学类中的非省统考专业外全部实行统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
2.省内院校校考必须经省招考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监督下,在院校设点考试,其考试专业、科目、时间、地点及招生简章经省招考办批准后,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省外本科院校需在我省进行专业课校考的,由我办指定考点,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各院校考前应及时向我办提供招生章程、考试须知等资料,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3.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7日—2月6日,考点为黑龙江东方学院(联系电话:0451-87505389、87505390,联系人:陈树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邮编:150086)。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省外本科院校须填写一份《2013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院校信息登记表》,务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本校在我省考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告知我办普通高校招生处。
4.考试结束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有关高校应将考生成绩按我办编发的考号、姓名和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名称以软盘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另附一份纸介质合格名单,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递我办备案,由我办向社会公示。
我办联系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邮编:150090,电子邮箱:yishukaoshi@126.com。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及省内、外院校组织的校考(参加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必须持我省省级统考合格证)。
六、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艺术类院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本科一批: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
本科二批: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高职(专科)院校在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
2.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两个专业。对本、专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在网上征集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3.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按教育部规定,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省内统考的音乐类(音乐学表演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计划数及本科有志愿生源人数的划线原则,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后,按类别划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投档原则
本科提前批:省招考办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我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
本科一、二批、高职(专科)批: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在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录取。省内各高校艺术类除特殊要求外将统一按一种方式投档录取,省外院校须自行确定其投档录取方式并在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中公布。
凡报考美术类未取得专业课全省省级统考和院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2013年山西省书法统考实施细则
关于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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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日期:2012-11-22 18:38:16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2〕15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省统考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各专业的考生(除艺术史论、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省联考
所有报考省属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联考,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考生统一报名时除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外,参加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还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美术(音乐)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艺术类考试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号的编排按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市招办将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和单位代码库、考点代码库信息、数码照片信息光盘及有关资料(含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于12月13日前汇总报送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各市于考试前将准考证发放给考生,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美术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于12月23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23日 上午:色彩8:30—11:30
下午:素描14:30—17:00
速写17:00—17:30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二)音乐
1、声乐、器乐、电声乐、音乐学(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考试科目
理论(听写、乐理)、视唱、演唱〈奏〉。
(2)理论考试: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于12月23日下午(14:30—17:30)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理论考试。
(3)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科目的考试外,①声乐专业:歌曲一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马林巴或民鼓乐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4)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1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各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占14%,乐理、视唱各占8%,演唱(奏)占70%。
2、舞蹈
(1)考试科目
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简单的技巧等。
自选舞蹈表演:自选1分钟的舞蹈一段。
音乐命题即兴表演:即兴创作(现场指定)。
(2)考试时间:2013年1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舞蹈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舞蹈专业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40%,自选舞蹈表演占30%,音乐命题即兴表演占30%。
3、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电声乐、打击乐专业的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不限。其它器乐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二十分钟内,一律不准带伴奏。舞蹈专业考生表演所需道具自备,考试一律要求穿纯黑色的练功服(衣裤)或连体体操服(配白袜子)。考生可两种服饰任选一种,长(短)袖不限,服装上不允许印有任何图案。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不允许化妆,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书法学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9日—30日。
2、报名地点:太原师范学院
考生报名时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书法学专业准考证》,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书法学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及时间:2013年1月1日。
上午:临摹(临楷书、临隶书、临行书)8:30—11:00
下午:中国书法常识 14:00—14:30
创作(楷书创作、自选书体创作) 14:30—16:30
书法学专业满分100分。临摹占30%(临楷书、临隶书、临行书各占10%),中国书法常识占10%,创作占60%(楷书创作、自选书体创作各占30%)。
4、考试所用毛笔、墨、砚、毡垫、毛洗、镇尺等用品考生自备。
(四)表演
报到时间:2013年1月11日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表演专业准考证》,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表演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12日开始(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
1、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
2、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才艺展示(戏曲、曲艺、杂技、魔术、乐器(所需乐器自备)等)。
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形体、台词、才艺展示各占20%,表演占30%,声乐占10%。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到时间:2013年1月6日—10日(分别按市报到)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准考证》,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7日开始(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1、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1)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2)新闻播读(现场抽题,限2分钟);(3)文学作品朗读(不同体裁的中外文学作品片段,字数300-400字,现场抽题限2分钟)。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
3、才艺展示:限唱歌、舞蹈、曲艺、演奏类(除钢琴外,其它器乐自备),限3分钟;
4、自备文学作品朗读:限2分钟,体裁不限。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郎读占45%,即兴评述占35%,才艺展示、自备文学作品朗读各占10%。
(六)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
报到时间:2013年1月11日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编导类专业准考证》,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编导类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12日上午:笔试,
下午:面试开始(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1、面试
(1)基本条件: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
(3)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曲艺任选一项。声乐统一钢琴伴奏,也可自备伴奏带。舞蹈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2、笔试
(1)文学写作:根据提供的几个词作为元素或给定的素材,围绕这些元素或素材写作;
(2)影视材料评析:根据提供的影视材料,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
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基本条件与即兴评述占30%,才艺展示占10%,笔试占60%(文学写作、影视材料评析各占30%)。
三、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凡省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严格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其它举办以上专业的院校均须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使用,省外本科院校也可以使用,也可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一)各市招办和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艺术类各专业考试领导组,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考试工作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各环节的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省联考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和评判标准,增强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专业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对在组织专业考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二)参加美术、表演、书法学省统考的评卷(评委)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省招考中心选聘。推荐的教师必须符合政治思想觉悟高、服从领导;熟悉本学科的教学和要求,有一定评卷经验;保密观念强,遵守纪律;业务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善于合作;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考试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等条件。联考评委亦执行以上条件。音乐、舞蹈类评委的选派办法及条件按《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评委选派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1]20号)文件执行,各专业评委的派出人数另行通知。
(三)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有关市招办和学校必须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
(二)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并发给考生。考生届时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www.sxkszx.cn查询。查询时间为:美术类在1月5日;音乐、舞蹈、书法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在2月1日;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类在3月15日。
(三)考生考试期间的费用自理。
(四)专业考试评委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http://www.sxkszx.cn/news/20121122/n35171670.html
和去年明显不一样,请山西考生注意,今年已经改为省统考,非以前的省联考,因此,山西考生必须此统考过关,校考成绩方有效。 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书法学报考温馨提示
2013年书法学本科专业报考考生温馨提示
源自: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12-11-12 阅读:3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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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普通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市区。学校设有专门从事书法专业人才培养的二级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建在中国书法圣地——绍兴兰亭。我校书法学专业为公办本科艺术类专业,学制四年。 2013年各省艺术类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凡有意报考我校2013年书法学专业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本省艺术类高考报名时间,及时参加本省的艺术类高考报名。若本省有书法专业联考规定的,请按要求参加联考。 2013年我校初步计划面向浙江、广东、福建、云南、山东、山西、湖北、陕西、四川、广西、河北、江西、安徽、湖南、天津、甘肃、黑龙江、重庆、辽宁、吉林、江苏、贵州、内蒙古等23个省(市、区)招生新生80名,招生简章将于12月底左右发布。
http://zs.usx.edu.cn/news01.asp?id=455 2013年新疆美术统考考生注意事项
本报讯(记者单伟强)新疆自治区2013年在全区范围内对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普通高考考生组织统一考试,其它艺术类专业暂不具备条件,不组织统考。 11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所有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校考。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自治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于2013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布。 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对应专业名称表 音乐类对应专业名称: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 备注: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钢琴、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美术类对应专业名称: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与书法、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 备注: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自治区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西南大学2013年美术类招生简章【新增绘画(书法方向)面向四川、山东、浙江、江苏招生
2013年西南大学美术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学校,国家“211”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麓,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
西南大学于2005年7月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原两校毗邻而建,同根同源,发源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在西南地区开中国新学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发展演变,遂成今日之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是一所以教育科学、农业科学、生命科学、管理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为主要特色、传统学科专业与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占地总面积约9629亩,校舍面积约166万平方米,依山傍水,风景如画。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文、史、教、理、工、农、医、管、艺等12个学科门类,55个一级学科。学校下设31个学院,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7个省部(市)级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19个专业硕士学位;105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在校学生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近4万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7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00余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千人计划”入选者4人,“长江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600余人,研究生导师1100余人。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以培养美术教育、美术创作和设计人才为主要任务,已有60余年办学历史,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教师人数65%,73%的教师有博士、硕士学位。学院已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本科生、进修生、硕士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模式。现设有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方向、动漫方向)、环境设计、绘画(油画方向、中国画方向、书法方向)和雕塑五个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教学计划。此外学院还招收绘画创作与理论研究、雕塑创作与理论研究、艺术学理论研究、美术学理论研究、设计理论与应用研究等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和艺术硕士、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13年有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和雕塑五个本科专业面向重庆、四川、山东、山西、河南、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湖北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绘画(书法方向)面向四川、浙江、山东、江苏4个省招生。本科招生计划总数320人,其中美术学(师范)专业100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0人、环境设计专业50人、绘画专业90人、雕塑专业30人。各省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核定计划为准。
美术学(师范)专业执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有关政策。
二、入学考试
1.美术类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文化课考试),以及参加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
2.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各省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绘画(书法方向)的考生须单独参加书法校考。
3、重庆考生只须参加重庆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以重庆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
三、专业考试科目、时间
专业(方向)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和雕塑素描—人物头像写生(满分100分)上午08:30-11:30(第一天)
速写—人物动态表现(满分100分)上午11:40-12:10(第一天)
色彩—静物默写(满分100分)下午13:30-16:30(第一天)
绘画(书法方向)楷书和隶书临摹(满分150分)上午08:30-12:00(第二天)
书法创作(命题与自选)(满分150分)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西南大学2013年美术类专业考试安排表
招生省份报名时间报名、考试地点美术专业考试时间书法方向考试时间
四川2012年12月1~ 2日全天,3日上午西南大学美术学院(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2012年12月4日2012年12月5日上午
浙江待定杭州师范学院(杭州市文一路222号)待定待定
山东待定山东潍坊市招生考试办(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待定待定
江苏待定江苏省无锡市湖滨中学(无锡市建业路17号)待定待定
山西待定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待定无
重庆待定西南大学美术学院(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待定无
广东待定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广州市天石牌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待定无
广西待定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待定无
湖南待定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湖南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待定无
云南待定云南艺术学院(昆明市昆瑞路艺菀巷4号)待定无
贵州待定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待定无
福建待定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福州市仓山上三路32号)待定无
河南待定郑州大学音乐学院(南校区)待定无
湖北待定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馨园小区21-22栋)待定无
备注:我们将随时更新考试安排表相关待定内容,请注意查看西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或西南大学美术学院网。
四、录取原则
1.西南大学招生的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中有任何一科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2.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文化成绩、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校考成绩相加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理科考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绘画(书法方向)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书法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五、新生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专业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专业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或复查成绩与入学考试成绩有较大出入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备注
1.考生报名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
①县(市、区)招办签发的艺术类《报考证》;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一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片的照片2张。
2.领取准考证以后,请注意仔细校验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考生到各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考试科目的绘画、书法材料考生自备(试卷除外)。
4.2013年4月中旬,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bknzsw.swu.edu.cn/
八、联系方式
西南大学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电话:(023) 68253976 68367179 68252340 68253974 68254067(传真)
联系人:谭琳 卓玉兵 赵竹娟
招生监督电话:(023) 68252551 68252504
九、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所有内容拥有解释权。
http://bkzsw.swu.edu.cn/news/show.php?id=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