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客子
发表于 2012-11-24 11:33
去年的简章计划在湖南招生的,后来又没有招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一、 招生计划与报名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
(一)本科:
专业名称
科类
分省份招生计划
合
计
年度
学费
(元)
考试科目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测试
地点
山
东
河北
山西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音乐学▲
艺术文
100
5
5
5
5
120
6000
⑴主项(含形象面试)⑵副项⑶视唱
(4)音乐理论与素质(笔试)
2月1、2日
2月2日开始
艺术中心
音乐厅
舞蹈学
艺术文
30
5
5
40
6000
⑴基本功⑵舞蹈模仿⑶舞蹈作品表演(含形象面试)
2月1、2日
2月2日开始
艺术中心
舞蹈厅
音乐学(流行音乐方向)
艺术文
20
20
6000
⑴专业技能⑵视唱⑶音乐基础理论与素质(笔试)
2月2、3日
2月4日开始
E楼演播厅
音乐学(民族器乐方向)
艺术文
35
35
6000
⑴专业技能⑵视唱⑶音乐基础理论与素质(笔试)
2月2、3日
2月4日开始
书法学
艺术文
115
5
120
6000
⑴碑帖临摹⑵书法创作
2月6、7日
2月8日上午
美术学院3区、A楼
钱塘客子
发表于 2012-11-27 12:30
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http://news.hebeea.edu.cn/hbksy/www/pubsys/images/4th_line.gif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三、报名要求
1.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
2.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考生应在2012年11月20日前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招生简章。已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2012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之间,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远程网上报名系统2012年11月29日17时关闭。已经在网上进行报名的考生,以报名点或班级为单位,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2012年12月1日至5日考生须持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及现场信息确认等工作。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专业考试形式和类别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1. 联考。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
⑴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考。
报考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照明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工业设计、建筑学、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景观建筑设计、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中国画、公共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类、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等专业。
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和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⑵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对声乐、器乐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音乐科技与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乐器维修技术、钢琴调律、钢琴伴奏、音像技术、作曲技术等专业。
⑶考生报考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
对舞蹈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
以上⑴至⑶所列专业如与教育部要求不一致的,执行教育部规定。
2. 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专业),经我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五、专业考试安排
⒈ 美术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 (满分为300分)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⑵缴费办法
2012年12月19日至23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1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⑶下载考试准考证
2012年12月25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⑷考试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30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⒉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考试内容和分值(满分为200分)
音乐类:专项考试(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考试(15分)、音乐素质考试(听音15分,视唱20分);
舞蹈类:舞蹈专项考试(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考试(20分)。
⑵缴费办法
2012年12月19日至23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2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⑶下载《考生回执》
2013年1月15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按要求下载《考生回执》。
⑷考试时间
2013年1月19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考生回执》。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3.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六、校考点有关规定
⒈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省外院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
⒉如果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七、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 报考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除外)、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河北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建议录取时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2. 报考院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联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采用院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联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院校校考成绩。
3. 2013年2月8日前公布各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合格标准,不再单独发放省联考合格证。届时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询联考成绩。
4. 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院校负责通知考生。
5. 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联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八、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艺术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九、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具体填报办法详见《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另发)。
各批艺术类校考专业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我省不统一组织志愿征集,由缺额院校进行志愿征集,一志愿和院校征集的二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如下:
本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二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的五个院校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理)科专业志愿。
十、录取
⒈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
⒉ 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⒊ 投档规则
⑴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规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同的,经招生院校申请,投档比例可不受招生计划120%的限制。
录取规则由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后,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⑵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为院校确定的控制线),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我省联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
具体投档录取时间及相关要求按河北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1. 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其他
1.河北省内高校的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影视表演专业、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社会体育(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书法学专业实行校考,招生简章由招生院校公布。
2.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联考的考生食宿自理。
3.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修改处室:【普通高校招生处】 修改时间:【2012-11-14 12:20:41】
钱塘客子
发表于 2012-11-27 12:31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的补充通知
提供: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2-11-26
教育部最近已公布新的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目录。要求各招生院校严格按新设置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招生方向,不得将有艺术类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同时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划分为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五大类。要求五大类艺术专业课必须进行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教育部新公布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目录,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将2012年定为校考的雕塑专业归入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原定为校考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归入全省音乐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器乐。考虑到美术类书法、摄影专业的专业特点,经请示教育部,2013年只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请报名考生登录省内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有关要求和说明。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钱塘客子
发表于 2012-11-27 12:31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出台
提供: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4507 次 时间:2012-11-19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已出台,省招考办将继续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同时规定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最新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目录,我省省内院校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课除戏剧和影视文学类中的非省级统考专业外,其余各专业课全部实行省内统考,即省内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课除以上两专业外不再单独设置校考。省外本科院校需在我省进行专业课校考的,我办继续指定黑龙江东方学院为唯一考点,否则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承认。
专业课省级统考将于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25日进行。
省外院校校考将于2013年1月7日至2月6日进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钱塘客子
发表于 2012-11-27 12:32
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提供: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6907 次 时间:2012-11-16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特制定201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如下:
一、报名
按我办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见附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须编制来源计划。
三、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并明确各专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使用办法。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院校必须说明使用办法。招生简章应于2013年3月15日前提供我办。
四、省级统考实施
2013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省外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美术类专业的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除美术类外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课省外院校可以承认我省统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参加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我省(除美术类外)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1.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
08:00 - 08:30 速写
09:00 - 11:30 素描
13:30 - 16:30 色彩
考试地点: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包括大兴安岭行署)、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八个考区,考生按考点区划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分局系统的考生可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者,由县(市、区)招考办于2012年12月30日前向考生发放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2.舞蹈类
(1)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编导专业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命题即兴编舞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29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表演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舞蹈表演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29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3.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考试过程中,除视唱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基本乐理和听音为2012年12月15日。
8:00—8:30 听 音
9:00—10:30 基本乐理
考试地点:同美术类考点设置。
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4日—10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参加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4.编导类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影视分析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18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朗读100分、演讲100分、主持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18日
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5.学前教育专业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学前教育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音乐特长(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100分、朗读与形体(各50分)100分、简笔画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简笔画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上午8:00-8:30,考试地点同美术类考点设置。
音乐特长、朗读与形体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20日—25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以上专业课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2012年11月20日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
五、校考实施
1.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最新公布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目录,我省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课除戏剧与影视学类中的非省统考专业外全部实行统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
2.省内院校校考必须经省招考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监督下,在院校设点考试,其考试专业、科目、时间、地点及招生简章经省招考办批准后,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省外本科院校需在我省进行专业课校考的,由我办指定考点,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各院校考前应及时向我办提供招生章程、考试须知等资料,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3.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7日—2月6日,考点为黑龙江东方学院(联系电话:0451-87505389、87505390,联系人:陈树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邮编:150086)。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省外本科院校须填写一份《2013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院校信息登记表》,务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本校在我省考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告知我办普通高校招生处。
4.考试结束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有关高校应将考生成绩按我办编发的考号、姓名和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名称以软盘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另附一份纸介质合格名单,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递我办备案,由我办向社会公示。
我办联系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邮编:150090,电子邮箱:yishukaoshi@126.com。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及省内、外院校组织的校考(参加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必须持我省省级统考合格证)。
六、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艺术类院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本科一批: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
本科二批: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高职(专科)院校在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
2.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两个专业。对本、专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在网上征集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3.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按教育部规定,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省内统考的音乐类(音乐学表演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计划数及本科有志愿生源人数的划线原则,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后,按类别划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投档原则
本科提前批:省招考办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我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
本科一、二批、高职(专科)批: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在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录取。省内各高校艺术类除特殊要求外将统一按一种方式投档录取,省外院校须自行确定其投档录取方式并在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中公布。
凡报考美术类未取得专业课全省省级统考和院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钱塘客子
发表于 2012-11-27 12:32
http://www.lzk.hl.cn/lzk/
钱塘客子
发表于 2012-11-27 18:47
中央美术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现设有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建筑类、摄影、动画等三十多个专业方向。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美术创作、设计和理论研究人才。我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异,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校园环境。学院现设有造型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六个专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4.部队现役军人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在校期间的待遇由选送单位负责提供,毕业后由选送大军区安排工作;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④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要求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艺术设计、建筑学、影像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纳报考费(确认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交费),网报后考生必须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拍照,同时领取准考证;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31日(全天24小时),报名网址:http://www.cafa.edu.cn;3.现场确认及拍照时间: 2013年2月26日、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 4:30); 4.现场确认及拍照地点:详见“专业考试”栏目;5.现场确认时必须交验下列材料:①有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考生基本信息表》(自行下载打印),背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及本省美术专业统考《准考证》复印件;②现场交验的原件有a.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b.考生本人参加高考所在省的高考考生报名号及省美术专业统考《准考证》;6.艺术加试报考费: 260 元(含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7.志愿填报具体如下: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仅可选一)
第三志愿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仅可选一)
第三志愿
造型艺术
影像设计
家居产品设计
建筑学
产品设计(限文科)
家居产品设计 (文理科均可)
信息设计
空间设计(限文科)
产品设计
家居产品设计(文理科均可)
无
空间设计
影像设计
家居产品设计
无
家居产品设计
无
信息设计
中国画
家居产品设计
无
产品设计
艺术设计
影像设计(限文科)
家居产品设计 (文理科均可)
空间设计
信息设计(限文科)
家居产品设计 (文理科均可)
无
产品设计(限文科)
书法学
无
家居产品设计(文理科均可)
无
美术学
无
★请认真选择专业志愿并准确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表》中的各项内容,信息在网上提交后将无法更改,如信息有误,后果考生自负。
(二)、美术学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纳初试报名费(不需要现场确认), 报名时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参加高考所在省的高考考生报名号;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013年1月31日(全天24小时),报名网址:http://www.cafa.edu.cn;3.2013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查询初审是否合格,合格者自行下载合格证,参加国家统一文化课考试; 4.初试报名费:100 元。
三、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考试科目、学历及学费
(一) 、学院本部
专业学院
报名专业名称 及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学制
★专业考试科目
学历
学费(元)
造 型 学 院
造型艺术 (美术学类)1304
绘画
油 画
140名 (文科)
4年
①素描 (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②速写 (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③色彩(水粉、水彩、丙烯、油画任选) ④命题创作(不得使用油画颜料)
本 科
1.5万 /学年
版 画
壁 画
实验艺术
雕 塑
5年
中 国 画 学 院
中 国 画(美术学类) 130406T
35名 (文科)
4年
①素描 (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②速写 (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③书法创作
★ 书法学(美术学类)130405T
10 名 (文科)
①书法临摹 ②书法创作
设 计 学 院
艺术设计 (设计学类) 1305
视觉传达设计
15名 (理科) 115名 (文科)
4年
①素描 (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②速写 (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③色彩(水粉、水彩任选) ④创意设计
工业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摄影(美术学类)1304
建 筑 学 院
建筑学 (建筑类) 0828
建筑学
80名(文、理科) 其中: 北京市限招15名 山东省限招12名
5年
①素描 (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②色彩(水粉、水彩任选) ③立体设计(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
风景园林设计
人 文 学 院
美术学 (美术学类) 1304
美术学
80名 (文科) 其中: 北京市限招15名
4年
无
0.8万 /学年
艺术史论
★ 1、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一律在北京考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 2、各专业考试不得使用本《简章》规定以外的工具及材料,否则按违规惩处。
(二) 、城市设计学院
校区
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生人数
学制
专业考试科目
学历
学费(元)
顺 义 校 区
影像设计(戏剧与影视学类) 1303
70名(文科)
4年
可参加造型艺术、艺术设计任一专业考试
本 科
1.5万 /学年
信息设计(设计学类) 1305
55名(文科)
可参加造型艺术、艺术设计任一专业考试
产品设计 (设计学类) 1305
65名(文科)
可参加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 任一专业考试
空间设计 (设计学类) 1305
45名(文科)
可参加造型艺术、建筑学任一专业考试
燕郊校区
家居产品设计 (设计学类) 1305
15名(理科) 75名(文科)
①文科考生可参加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建筑学任一专业考试; ②理科考生只可参加艺术设计、建筑学任一专业考试
说明: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美术学、建筑学专业除外),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2.造型艺术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进入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油画、版画、壁画、雕塑、实验艺术各系学习。3.艺术设计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一年内不分专业方向,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专业方向学习。4.中国画、书法学专业单独报名、考试、评卷、录取。5.建筑学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不分专业方向,统一进行基础课程学习,第三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专业方向学习。6.美术学专业学生入学后进行基础课学习,第三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系学习。
四、专业考试
(一)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 点
现场确认日期
考试日期
中央美术学院望京校区(设计、建筑学)
中央美术学院燕郊校区(造型、中国画、书法)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燕顺路18号
2月26日、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 4:30
3月2日、3日 (中国画、书法专业考一 天;其它专业考一天半)
郑州市第106中学(原郑州铁六中)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无锡市高招办指定考点
无锡市梁溪大桥堍建业路17号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石牌 校区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鲁美附中)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成都市外南簇桥文盛路1号
注:为方便考生报考,合理分流考生人数,确保考生考试条件,北京考点只允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五省市考生在京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其它省份考生可在郑州、武汉、无锡、广州、沈阳、成都六个考点中就近任选其一参加考试,不得在北京应考。另外,①按照江苏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江苏籍考生只可在我院无锡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并考试;②按照河南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河南籍考生只可在我院郑州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并考试;③按照广东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广东籍考生只可在我院广州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并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二)专业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试用纸(含书法学专业宣纸)由我院统一提供。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工具自备,其它专业考生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 (三)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四)2013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查询专业课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可自行下载合格证。
五、文化课考试
1.所有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按艺术类报名),必须参加综合试题考试,未参加综合试题考试者,不予录取。2.外语语种限报英语。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我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化课考试综合试题不分文、理科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文科标准录取。1.造型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前 7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14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7名,专业课给予适当加分。2.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文科前 5 名、理科前2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 13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 7 名,专业课给予适当加分。3.中国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前 2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 4 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 2 名,专业课给予适当加分。4.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5.建筑学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理科考生各25名(含北京市、山东省文、理科各4名),文化课成绩最低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文、理科“本科二批”(非艺术类)分数线;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课成绩排名(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30名(含北京市7名、山东省4名);③北京市、山东省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学校可根据报名人数、高考文化课分数及专业名次进行相应调整。6.美术学专业录取办法:①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7.影像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将划出一定名额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具体录取名额和原则将依据考生报名人数、高考文化课分数及专业名次在录取时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8.由于我院各专业录取标准不同,所以要求考生在参加国家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一致。我院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为准,自行更改志愿影响录取者后果自负。9.我院重视考生文化素质,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美术学及建筑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只设文化课总分分数线,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具体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查询2012年我院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10.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11.我院对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中成绩特别优秀考生的加分原则及办法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
七、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八、其它
1.由于我院培养费用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2.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3.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九、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院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5名(民考民)本科生,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同上,此类考生只可在成都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十、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此类考生只可在北京或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 电话:010-82837212)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邮编:361003 电话:0592-5703107)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电话:00853-3969334)香港考试局 (电话:00852-23280061)
十一、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771019
十二、城市设计学院简介
城市设计学院是中央美术学院现有的六个专业学院之一,除办学地点不在花家地校区,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培养、毕业要求、学位授予以及医疗待遇等方面均与其它专业学院相同。该学院现设有城市信息设计(含出版设计、媒体设计、商业信息设计、导视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形象设计(含公共艺术、展示空间设计、主题空间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时尚设计(含家居设计、陶瓷产品设计、首饰设计、室内陈设艺术、家居产品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影像设计(含动画、实验电影等专业方向)四个教学学部和城市视觉文化研究中心。学生进校后第一学年统一在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进入各专业学部,第三学年再选择进入各学部专业方向工作室学习。
注: 1.我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不出售,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2.欢迎考生报考中央美术学院国际预科项目(班)。咨询电话:(010) 647710173.欢迎考生报考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我院《中央美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于每年6月份发布;我院各类进修生《招生简章》于每年5月份发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10)64771281 80410819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10)64771056 64771552学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政编码:100102乘车线路:东直门乘132路车到花家地南街站下或131路车到花家地北里站下 城市设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318 咨询电话:(010)80410805乘车线路:东直门乘975路车到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站下中央美术学院燕郊校区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燕顺路18号 邮政编码:065201 咨询电话:(010)80410805乘车线路:可乘地铁或公交车在八王坟站下车,在大望桥下向东行200米转乘815路(原930路)东方夏威夷西门站下(请网上下载中央美术学院燕郊校区乘车路线及地图)本《简章》版权归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2012年11月
钱塘客子
发表于 2013-1-15 21:39
各大书法院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汇总【官方网站2013及时更新中】
艺术专业(书法)招生院校:
艺术院校
1、中国美术学院
http://zb.caa.edu.cn/
2、中央美术学院
http://www.cafa.edu.cn/info/?c=802
3、鲁迅美术学院
http://www.lumei.edu.cn/newscenter/5zsjy.html
4、广州美术学院
http://www.gzarts.edu.cn/2012/06zsjy/
5、湖北美术学院
http://zjc.hifa.edu.cn/
6、四川美术学院
http://zsb.scfai.edu.cn/InforList.aspx?Id=2
7、天津美术学院
http://www.tjarts.edu.cn/zhaosheng_benke.html
8、广西艺术学院、
http://zsb.gxai.edu.cn/
9、南京艺术学院
http://zhaosheng.njarti.cn/
10、吉林艺术学院
http://125.223.233.131/artzsb/Index.Asp
11、山东艺术学院
http://www.sdca.edu.cn/zsxx/zsjy.html
1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http://www.sdada.edu.cn/zhaosheng/
13、云南艺术学院
http://www.ynart.edu.cn/index.shtml
14、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绍兴文理学院)
http://zs.usx.edu.cn/
http://ltshufa.usx.edu.cn/
综合大学
15、中国人民大学
http://www.rdzs.com/home/
16、中央财经大学
http://202.205.216.66:8083/bkzsw_new/
17、暨南大学
http://lxlz.jnu.cn/zsxx/
18、浙江大学
http://zdzsc.zju.edu.cn/
19、宁波大学
http://zsb.nbu.edu.cn/
20、南开大学
http://zsb.nankai.edu.cn/default.asp
21、西安交通大学
http://zs.xjtu.edu.cn/
22、西安工业大学
http://zsb.xatu.cn/
23、山西大同大学
http://sxdtdxzs.university-hr.com/
24、临沂大学
http://zhaosheng.lyu.edu.cn/
25、聊城大学
http://zsjyc.lcu.edu.cn/zscx/
26、德州学院
http://zsw.dzu.edu.cn/
27、河南大学
http://zs.henu.edu.cn/
28、郑州大学
http://ao.zzu.edu.cn/
29、三峡大学
http://gate.ctgu.edu.cn/?s=enr
30、佳木斯大学
http://zs.jmsu.cn/
31、南京航天航空大学
http://zs.nuaa.edu.cn/
3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http://w3.gliet.edu.cn/zfb/zs/
3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http://hnrkuzs.university-hr.cn/
34、齐齐哈尔大学
http://zs.qqhru.edu.cn/
35、许昌学院【2012年招收书法本科生20人】
http://zs.xcu.edu.cn/
36、西南大学
http://bknzsw.swu.edu.cn/
37、 四川大学
http://zs.scu.edu.cn/zhaosheng/index.php
38、宿州学院
http://zjb.ahsztc.edu.cn/zs/
39、贺州学院
http://www.hzu.gx.cn/zsb/
师范院校
40、北京师范大学
http://admission.bnu.edu.cn/jcms/index.jspx
41、南京师范大学
http://bkzs.njnu.edu.cn/
42、上海师范大学
http://ssdzsb.shnu.edu.cn/
43、河北师范大学
http://zsjy.hebtu.edu.cn/zsw/
44、哈尔滨师范大学
http://zsb.hrbnu.edu.cn/
45、曲阜师范大学
http://www.qfnuzsb.com/zhaoban/
46、江苏师范大学
http://bkzs.xznu.edu.cn/
47、杭州师范大学
http://bkzs.hznu.edu.cn/index.action
48、海南师范大学
http://www.hainnu.edu.cn/zhaosheng/
49、山西师范大学
http://zsb.sxnu.edu.cn/
50、淮北师范大学
http://210.45.140.4/zsb/
51、咸阳师范学院
http://zsb.xync.edu.cn/
52、鞍山师范学院
http://zsjy.asnc.edu.cn/zsw/index.asp
53、湛江师范学院
http://zsjy.zhjnc.edu.cn/zs/
54、广西师范学院
http://www2.gxtc.edu.cn/zsxxw/
55、淮阴师范学院
http://zjc.hytc.edu.cn/index.html
56、太原师范学院
http://zjc.tynu.edu.cn/
http://zjc.tynu.edu.cn/HomePage_ZS.aspx
57、商丘师范学院、
http://zhaoban.sqnc.edu.cn/?list-5.html
58、泉州师范学院
http://www.qztc.edu.cn/zsjy/zsjy.htm
59、云南师范大学
http://zsb.ynnu.edu.cn/
60、曲靖师范学院
http://zsjyc.qjnu.edu.cn/lanmu.php?lmid=2
61、西北师范大学
http://zsb.nwnu.edu.cn/
62、湖北师范学院
63、湖南师范大学
http://zsb.hunnu.edu.cn/
64、上饶师范学院
http://zs.sru.jx.cn/index1.aspx
65、江西师范大学
http://zs.jxnu.edu.cn/
独立学院
66、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http://zs.nnutc.edu.cn/
67、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http://www.xjtucc.edu.cn/list.jsp?wbtreeid=1076
68、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http://zjc.xtxy.cn/zhaoban/
69、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2升格大学】
http://www.gzmu.edu.cn/
http://www.gzmyrw.cn/rw/welcome
民办高校
70、河北美术学院
http://www.hbafa.com/zsbnew/
71、郑州美术专修学院
http://www.zzarts-edu.com/meiyuan/myzs/zsxx/
72、北京民族大学
http://zsjy.bjmzdx.org/
7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fareast-edu.net/newsinfo.asp?id=16&bid=16
专科院校
74、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lfyjzjxy.com/news/news_detail.asp?id=9
75、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www.sxycsf.com/list_112.aspx
其他院校
1\晋中学院[只招山西]
http://211.82.56.76/zjc/Article/news_more.asp?lmid=32
2、洛阳师范学院[只招河南]
http://61.136.68.89/zs/
3、河南科技学院[只招河南]
http://zsxx.hist.edu.cn/
4、北京语言大学
http://zsb.blcu.edu.cn/index.html
5、西安美术学院
http://www.xafa.com.cn/
6、忻州师范学院【只招山西】
http://zjw.xztc.edu.cn/
艺术特长生(书法)招生院校:
1、清华大学
http://join-tsinghua.edu.cn/bkzsw/index.html
2、对外贸易大学
http://zhaosheng.uibe.edu.cn/
3、浙江大学
http://bgpt.zdzsc.zju.edu.cn/default.html
4、北京化工大学
http://www.goto.buct.edu.cn/
5、长安大学
http://zsb.chd.edu.cn/
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http://zs.nuaa.edu.cn/
7、中山大学
http://admission.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