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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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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7 y. S5 \$ s# t1 m6 F4 Z6 N) G" d  N: X# P! I- B4 l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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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1 ^, W/ ?: L) ^' S/ S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2 U5 f" Z- T8 B1 X7 [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 O* S, K* ^& u" O9 C+ ^. z) ?* E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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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7 `5 O4 [% j/ a8 ^' X; l
% G) O8 r; |2 ?& b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5 W/ a( B  l* M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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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9 E( U% c) a, n1 @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j' X/ j# X7 u, u+ k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R: E* ]. l: g3 m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 F; ?3 [& o. o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3 Y6 H  f. x- a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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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Q- O/ {; P) E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 a/ w: c9 e# j
& R. _1 a0 \* l8 U/ V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k9 t! j0 `& ?+ `8 h2 O: w; N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 ]/ k- l) F) |% m; @+ i9 M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2 m! m+ T0 [& O, b  A8 E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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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 e4 {- c2 |3 W9 r-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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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B, p7 z9 w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Q/ [) v! [( H! s, Z! N
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0 t3 p' X$ C$ _( ^+ u; w; k7 G. N( i%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5 m$ I6 l6 D  x9 G0 {$ ~3 B% y
对啊。
( j$ f8 l/ Y- X%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 M8 y$ r5 v$ i0 F! s2 ^% N1 x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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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5 z# J- F& o! t0 x; M; O1 T) n

) W0 u' v, G: k) R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z6 K/ l2 z9 g5 O. n' K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G( {' E' O( D& T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O4 c! T3 w) a$ N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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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 d- W* F9 B$ |4 q9 e2 ^, `0 K& T; k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 N4 W& [% E' Y: w% ]: O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r/ }7 H5 q6 b- V+ |  o. O5 l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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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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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 w  Z5 C0 K( q# d
1 S7 ^+ d( H7 X9 K# {0 u- l- X/ a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N3 n5 N5 M& F# R/ q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9 S: B6 ]0 e; W- }- g' M0 H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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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6 ~1 `3 t8 ?% P' n
2 V& o+ P1 z# R/ v* L9 \" s7 z
对啊。" k6 H# |: L0 a7 ~; n9 Y6 j2 y0 m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2 g. ]* u/ E  C0 V: @% {) Q$ o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 h4 c2 ^* F1 l) V, h0 `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7 j% W# c3 b6 D/ j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z: I- \# a  V2 X5 j3 }
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U% {5 C/ m7 X1 c1 Y7 f; W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
& H9 P. W& u( i$ G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e( o2 H+ h, @' ?

+ v( }- I4 g: v5 [" u4 ?1 s[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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