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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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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石人 于 2008-5-26 23:29 发表
# E, x0 ^; f( h  c這真是越扯越遠!2 2 2 2. W9 \& A; |9 x
9 e0 d# F( Z5 c$ g

; O$ Y( _' C" P; I' N& l8 ^8 T+ @7 A1 j# j$ I

7 w/ r3 r1 z- Z+ \* L不參加不得了。
% a4 d" r, `/ I3 N, x( G
不知这位朋友所指,是我说得不对,还是指我所说的与这里的主题无关?1 z3 U) d& H; @3 C+ @
其实,我只想提醒大家,先把认识拓宽一点,再来看问题就更轻松明白了!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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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毫无疑问,我们的中国书协,甚至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必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不然,我们大家就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
) _  ^. j. r! H! x. f! q0 S7 x* |2 y! _比如果儿在这里提出的一些问题,如收参评费的合理性问题及收参评费的依据问题,因为其中的确包含了不合理因素(果儿在后面已经作了一定程度的剖析),因而就是一个值得中国书协领导层思考的问题!em13- U0 c/ O' R8 m+ W) x

, l* i9 ^# |5 K( ][ 本帖最后由 浪尖上的玫瑰 于 2008-5-27 0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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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要小看这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出现如果儿所说的那样的结果:打击书法爱好者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影响爱好者们投稿创作的正常心态——最后,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所有的投稿者,投稿的唯一动力就只是名和利,而淡化了艺术的真理性内涵——这对于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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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4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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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4 14:11 发表
9 ?) X! D' @# B) R: _三、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 P$ n' D3 P+ Y% P4 P/ A& A
% `/ i4 ]' Y% M, B  B% f该启事可以视为中国书协向社会发出活动的要约,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应该是该要约的附件,应当和启事一起同时向社会公布。
$ @0 c' k. v* F& r
% @/ q" M5 s) g8 D8 V0 T: Z书法爱好者应当在 ...
$ e4 s% ?) _8 A' D
: \  a0 \  x4 w, |. s" z
以前,书协办展览,评委的选择就是少数领导说了算,现在进步到了“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勇敢而敏锐的果儿却能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也就是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问题,这的确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权力机构所需要解决的!
! L* b% E- G4 z因此,再次感谢果儿!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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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6 23:23 发表
0 C7 V6 I3 `* `  F: N$ x* X" c7 e
5 Q% \3 e* U4 x/ S1 y) N0 T/ ^3 G将黔大师也引来了,再大大的幽默“一下”一下em4

& K4 S. L0 R4 J! D+ s" g6 r) v
6 ^% [+ W& u  N2 {  L1 \: f4 J$ v  L7 \5 z6 e, D
兄好啊!先打个招呼。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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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08 发表 6 f# G7 O; S- P$ \2 c$ V/ B
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 B- d$ t9 q  T1 |5 y: m" _2 r( }$ v; K2 l0 U! M

9 h6 \6 m- J; p是的,果儿所言,如果某权力机构真的出现这样的问题的话,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我们要努力发展法制,努力搞好法制,用法律的武器实现对社会活动的有力监督和规范!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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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6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公正必公开,公开必公正。
$ L, ^! r0 L2 J5 |/ o8 D我曾在上海的一个外企工作,与哈佛和剑桥的学子一起共事,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是我从他们身上学到的宝贵的财富,我和他们一样崇尚自由和民主,敢于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w( q& l0 S3 t

- N7 U/ }2 z2 r8 E" E6 k* ~8 i[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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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9:36 发表 ' i! p$ o; u. m+ V, x  R
听你的同伙说你是为女士,不管你是否是女士,起码交流要有礼貌:网友耻笑我,那是人家的权利,书协耻笑我那时书协的权利,我无权干涉!他们只是在心里,我不管! 你说这样的话,有侮辱人格的嫌疑,为了公平,我 ...
$ [! m( x  Q. i$ V
这个忘记1是干啥的!怎么是个驴脾气,破口大骂女同胞,说谁是泼妇,你是个蠢驴!蠢驴!!蠢驴!!!2 a/ L+ z: ~  L" U: s( B4 p/ J
要骂人,谁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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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8-5-26 23:10 发表 9 d! X; c* \+ l& e# \+ k7 H  P4 j8 T
两天不上网,这帖子这么长了!!em11
$ a* j" m5 H6 p+ A) I8 z
7 \1 t) t" T2 Q! E; J& E网友们都看得很清楚啊。继续关注!em1

0 V* P5 U# C2 z& U9 ^3 i$ N谢谢关注,我是抛砖引玉,让我们共同探讨。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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