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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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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石人 于 2008-5-26 23:29 发表 / B: [9 l$ {/ X$ {( K" n
這真是越扯越遠!2 2 2 2. P- ?! C# J3 y
! m- n" Q1 w7 c4 L9 P) g; S7 Z5 b8 X3 B' c

# }  s: m/ e: K4 d* B- k4 k1 y2 ^$ [# t8 q* O

1 I3 y$ V6 }$ [不參加不得了。
5 n' e& V/ i; u( G; a9 l+ f  }
不知这位朋友所指,是我说得不对,还是指我所说的与这里的主题无关?
% _: G6 ^8 U" v其实,我只想提醒大家,先把认识拓宽一点,再来看问题就更轻松明白了!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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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毫无疑问,我们的中国书协,甚至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必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不然,我们大家就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 _' ]* n6 d5 k& {/ q+ y
比如果儿在这里提出的一些问题,如收参评费的合理性问题及收参评费的依据问题,因为其中的确包含了不合理因素(果儿在后面已经作了一定程度的剖析),因而就是一个值得中国书协领导层思考的问题!em13
* v% U: s3 d9 w% a
5 G) X& h+ `. ]2 \0 v$ f! V; d[ 本帖最后由 浪尖上的玫瑰 于 2008-5-27 0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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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要小看这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出现如果儿所说的那样的结果:打击书法爱好者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影响爱好者们投稿创作的正常心态——最后,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所有的投稿者,投稿的唯一动力就只是名和利,而淡化了艺术的真理性内涵——这对于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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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4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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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4 14:11 发表 9 E* |9 N1 e; k/ c6 r" T3 J
三、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具体的内容是什么?7 E7 K7 T* O* d- |
+ {! c; V+ P- P9 u
该启事可以视为中国书协向社会发出活动的要约,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应该是该要约的附件,应当和启事一起同时向社会公布。; H# k' W8 B* m0 M/ ]2 h9 b& f

6 a) t! t" k- o& }9 w+ V书法爱好者应当在 ...

7 U1 G1 v. S9 N. w; r. _5 x8 j+ s: a6 D& O
以前,书协办展览,评委的选择就是少数领导说了算,现在进步到了“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勇敢而敏锐的果儿却能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也就是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问题,这的确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权力机构所需要解决的!% \  p7 a% b  }& J2 b) P% O7 t- [
因此,再次感谢果儿!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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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6 23:23 发表 3 ~" m# P) Q$ q. {6 X4 j
( p' q2 _7 y( F3 @
将黔大师也引来了,再大大的幽默“一下”一下em4
2 E* h! f# q* J" ?
8 O+ v8 X; \+ ]2 r8 G8 B

: O* G( }  P- O# X兄好啊!先打个招呼。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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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08 发表
4 B4 o& I  A* l! ]' z6 l- B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 ], a+ S+ W( X( q
7 j0 R  j7 f1 y; }  v5 w( z% L3 K( z/ ~* ^- c
是的,果儿所言,如果某权力机构真的出现这样的问题的话,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我们要努力发展法制,努力搞好法制,用法律的武器实现对社会活动的有力监督和规范!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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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6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公正必公开,公开必公正。
# z% f8 o- G1 c2 a我曾在上海的一个外企工作,与哈佛和剑桥的学子一起共事,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是我从他们身上学到的宝贵的财富,我和他们一样崇尚自由和民主,敢于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 H4 E/ o. ~8 v
3 G) N( e0 K' W9 [% U[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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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9:36 发表
$ W4 k! g0 T2 T# a" p, D7 B听你的同伙说你是为女士,不管你是否是女士,起码交流要有礼貌:网友耻笑我,那是人家的权利,书协耻笑我那时书协的权利,我无权干涉!他们只是在心里,我不管! 你说这样的话,有侮辱人格的嫌疑,为了公平,我 ...
4 H, P2 ^( \( S" g$ I
这个忘记1是干啥的!怎么是个驴脾气,破口大骂女同胞,说谁是泼妇,你是个蠢驴!蠢驴!!蠢驴!!!! y/ J( F" ]7 |/ c' t' }  E
要骂人,谁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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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8-5-26 23:10 发表
/ n7 X) m+ g- e" b  U两天不上网,这帖子这么长了!!em11 $ b/ K4 K1 y/ A& u

# B2 `2 e% J2 s1 Y( o' C网友们都看得很清楚啊。继续关注!em1

6 ?# W8 y9 l' [, `谢谢关注,我是抛砖引玉,让我们共同探讨。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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