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3478|回复: 11

书法的泛社会化说实质是抹煞书法的艺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1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书法的泛社会化说实质是抹煞书法的艺术2 H: k1 e" \7 x) y% Z
读了《倡导书法创作的社会化关怀》(作者:冯印强),感觉其说是大而无当的。( c7 |, C- x! o: V* P, b
请作者回答如下问题:; b: u3 @. h! v, v
一、“社会化关怀”是指书法创作的规律?
; D4 N0 g7 u: t; T. m" Q4 _- B还是社会对书法创作的关怀?

' ~/ s% S# G6 W9 U2 F' N7 [* t$ h4 J待续.... [& O' x0 K7 W

5 ]1 a' T( W& c- r8 {6 k0 o[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10-1 14:49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10-1 14:48 发表 . G3 ?/ K$ n) n/ _0 F- c
书法的泛社会化说实质是抹煞书法的艺术
5 y, y' T; g) M/ i% P读了《倡导书法创作的社会化关怀》(作者:冯印强),感觉其说是大而无当的。/ S" G: w' o$ A, ^
请作者回答如下问题:  D- m4 ], E- `2 G
一、“社会化关怀”是指书法创作的规律?
/ L* J, b6 r* H, L还是社会对书法创作的关 ...

+ a  K4 {$ T+ I3 H5 [0 u$ o1 E$ P1 d谢谢关注!( V6 j' {$ }* ?" [( P" [5 m) d) Q$ t
7 L$ J0 }" |8 z4 V3 B
[ 本帖最后由 冯印强 于 2007-10-1 16:4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shi a  shuo xia  q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帮老琴提臀----顶一下,再期待高论em1 em1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10-1 14:48 发表
/ B( [' N2 P' R( w# [书法的泛社会化说实质是抹煞书法的艺术
" [# {% X2 D6 `读了《倡导书法创作的社会化关怀》(作者:冯印强),感觉其说是大而无当的。5 [- V4 l, K  P
请作者回答如下问题:
+ |! w3 H4 G9 z. t8 g2 g# @一、“社会化关怀”是指书法创作的规律?7 k1 V) H  J( O0 ?
还是社会对书法创作的关 ...

9 o2 m; \* r8 h# Y% F, A% x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也赞成老琴的观点,但我又认为书法如果能泛社会化那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关键是此时此地这种可能性极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10-1 23:59 发表 8 f, P! r4 p7 [5 I

! o5 a0 q! E! A$ I4 A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也赞成老琴的观点,但我又认为书法如果能泛社会化那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关键是此时此地这种可能性极小。

5 C7 ~& D' _! f* k. z我说其文是“大而无当”的命题,不过可从另一面引出许多思考与辨析。
4 w/ n# B' d( Q7 q9 E3 t0 D# B如题所问:“社会化关怀”是指书法创作的规律?还是社会对书法创作的关怀?
! B+ `# @3 b/ ], u! @前问与后问,有质的不同,冯文所诉的是“书法本体”问题,论点是建立在“书法-文字同期说”上的,所以,论据的不真实,导致了结论的荒谬。! b8 |+ k. d9 f7 S
随之而来的第二问:6 Z3 ]- n4 }0 }% |! y
文字与书法是否可以不分彼此?是否可以一概而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冯先生原帖,丁剑、布衣师、老宫等的回帖,其实都存在一个误区,这个误区可能对某些事是不真实的,那就是“书法是艺术还是技术”“范社会化的作用有多大”,敢问“倡导书法社会化......”的路在何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哈图巴特尔 于 2007-10-2 11:54 发表 + d4 V' G4 m  C; u! y$ |/ v
看过冯先生原帖,丁剑、布衣师、老宫等的回帖,其实都存在一个误区,这个误区可能对某些事是不真实的,那就是“书法是艺术还是技术”“范社会化的作用有多大”,敢问“倡导书法社会化......”的路在何方

) s- @3 P" d* m$ Q) z  l当然存在“误区”,这是因为对书法的“艺术史”(请注意:不是“文字史”)缺乏深入地研究和明晰的认知。7 d0 x; e0 k( b4 f5 w
关于“书法是艺术还是技术”的问题,我可以回答你:“书法即是艺术又是技术”,但是,仅有写字的“技术”,还称不上“艺术的书法”(简称“艺术书法”),只能称为“实用的书法”(简称“实用书法”)。
! }  g3 S) c  ]你说是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4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学经济的,这个问题从经济学上去解释,就是这一门艺术会不会进入当代主流经济中去,说的明白点书法会不会进入主流消费或成为主流产业,后者显然不可能,那么作为娱乐,书法能和影视、文学、表演秀、电脑等比吗?$ }8 a) Y: D: `' {  M
道理就是这样现实,书法一定会成为边缘化的艺术门类的,关键是一定要在边缘艺术中占有主要位置,成为更为高雅的民族代表性艺术,这样才有利于它的传播和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夏大男孩 于 2007-10-4 08:04 发表
6 `  D& _1 a, s我是学经济的,这个问题从经济学上去解释,就是这一门艺术会不会进入当代主流经济中去,说的明白点书法会不会进入主流消费或成为主流产业,后者显然不可能,那么作为娱乐,书法能和影视、文学、表演秀、电脑等比 ...

* c1 i& J1 [9 @7 S说的好啊!从艺术门类和技巧形式上看,书法不具备特别的优势,就创作形式而言,它在技巧性和技法性的拓展和延伸上显然没有其他艺术形式的自由度高,他的社会可认知度,和普及度相对窄小!作为高度抽象的一门艺术,决定他必须是精英的,小众的,前卫的,他的通俗化,大众化和艺术上的极端形式化,必然会使他散失其文化内涵的独有性,独特性和独创性,------如此.泛社会化,,,的结果,也就是让其退出他人文的,高雅的民族艺术的制高点.剥离他发展的内在动因,加速他的边缘化,使其走向低俗,末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