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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批] 对杀人犯和书法的一些看法而已/杨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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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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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暴料一杀人犯赵有琛多次获奖,进入搜索一看,果真如此,故笔者饶舌两句:
$ ]+ x. a* p8 M* M/ |
. j4 L- o4 I+ h& @首先,对这位杀人犯的遭遇(看了他的基本履历之后)表示同情,但是法律内面没有同情二字。3 Q# x3 b2 f5 r9 \8 M: L* f; z
$ W' \- ~$ @9 _' x. N
其次,对这位杀人犯的对书法艺术不懈的追求精神给予支持和赞扬。也给那位“喜爱书法的教育科科长周孟辰”同志表示敬意,没有他的发现,赵有琛可能一塌糊涂。或许从此就对他的人生会有更大的改变!
- X) C5 L  [; F' ?$ [' l' f
  X% R5 o. O- H; x( v6 K
再次,杀人犯与书法的本质不会有冲突的。5 ?9 p0 T1 [3 H5 }. ]) L8 q
也就是说:书法是任何人都能学的,并不是某些人的专利产品或者特权。+ w/ J, o* s+ j% X) U' N2 t
) o' v; q) _8 C3 W7 F
杀人犯书法没有入选过所谓“正规”的展览(赛),并不是说杀人犯不会写书法,或者他写的不是书法……,或者他不是“流行的东西”、或者“经典的碑帖”等……; u. v# B" ?% h. v2 h) x. O! [

9 w) {7 w1 _+ N; h1 a! L1 y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折射出了所谓正规的展览(赛)主导思想与意识有问题,可能是狗眼看人低,或者是自以为高高在上,脱离广大的书法群体。

; S$ ~1 R$ Z" Y. \/ |
& ]  Q& _5 u4 T0 [; h* w2 |                                                             杨牧青2007年8月24日即兴此文
 楼主| 发表于 2007-8-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展望未来: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到父母身边尽尽自己做儿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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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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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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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思考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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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6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 t: y; {$ Z* I: F, u5 S, R
; W+ }9 p( b0 o4 n4 |9 O+ I4 n$ H! m7 a& d) L7 \4 s& o  l) ?- J
欢迎就此问题深入探讨,可能这又是一个社问题的大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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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6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件从最初的新闻报道至今将近一年了,不知作为为人民群众艺术服务的“书协”组织、领导都在干 什么呢?怎么不见这些官老爷子的书法家来关心这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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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6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7-8-25 12:02 发表
7 \4 p* r0 X* r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吗
8 k; Q& ?" q! A$ C+ f

2 M. @/ u0 i# e( c. u$ B. G* m: p/ g8 K# \( L! M% G
在其艺术成就面前当然是人人不能平等的,但是在其传播、学习、受用、发展等过程中完全可以是人人平等的,如果这点基本的权利都没有了,那么势必加速权威与权力的双重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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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当官的、办差的就此问题可否展开调查,% R$ `2 x& Q1 g0 e6 D0 v' v
如果是真的," f( f# G* v( a2 ]# I
可否关心一下这位服刑的人呢?, f6 u: F' Q% X" ^8 x
也让他在情况允许下去上所谓的“正规培训/高研班”等。
( P# d9 S, L: Z  [/ c' J……em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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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宫总斑竹说的对,书法面前,人人平等。楼猪最后一段话暴露了自己的心态,自己不学习,一次展览也进不了,在网上忽悠,把自己的作品忽悠出天价,你自己就是一狗眼啊。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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