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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抱朴散人

[评批] 江湖剧《假日茶话――网络烽烟》--网站老大要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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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在发帖的时候注意一下自己的语气和用词。
3 n* o% T; ?; T1 u. w4 j
! K" X& j3 C; e/ @- [7 p, Y互相之间观点不同很正常,大家可以求同存异,未必一定要别人的观点和自己一样,更不能因此而谩骂和人身攻击。
* b7 ~4 R" u- G& Z9 U0 g# f9 o. N
3 ]; f4 G0 D/ R鉴于一些论坛的前车之鉴,大家对于论坛上网友之间的谩骂和人身攻击行为一向是深恶痛绝,并时刻警惕的。5 ]7 J! J5 q$ ~0 D  v4 u9 c

3 T" Q0 m4 H- h4 {7 K- S% Z好风气的维持固然离不开严格的管理,但更重要的要靠大家来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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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被骂是一种待遇!有人想骂还没人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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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论坛贴子的处理方式无外乎几点,重复的贴、广告的贴、人身攻击的贴,违背法律的贴,删!! S- ^) e/ q" P+ m) x! j
在这个大的原则下,规则的细化,以及最终的执行者最终落到了每个论坛斑竹的身上。别不拿斑竹当回事,斑竹拥有删贴设置精华置顶等权利,更重要的是维护和调整论坛的发展思路。斑竹也别太拿自己当回事,论坛小的时候,甚至没有谁来多看你两眼。论坛大了,理想与现实总是有很大的距离,众口也难调,论坛发展了,那是应该的,有点风吹草动,起点风波,无论是网友还是其它,第一问责对象还是可怜的斑竹。
8 t5 `9 K, R9 r5 K# T& M7 t
% \8 z- h% k" r, h/ D! t0 ]$ ^- t[ 本帖最后由 中国书法收藏 于 2007-4-22 15: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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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书法论坛的规则还是相当详细了,从网友自己注册开始就有用户协议,还有斑竹的管理制度,但是到了具体的论坛管理这个层次就几乎是空白了,本来制定具体论坛的管理制度应该是焦点的事情,特别是大型论坛,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更多的时候只能越俎代庖来定一些管理论坛的游戏规则了。
3 x1 l: W: @* Q$ X+ P2 H天性就是喜欢无拘无束,本来就不爱受太多的约束与束缚,要定规则也只能是越简单越好,任何的规则的维护与执行是人,更重要的还要可维护与操作性。/ D) f2 _) U5 @) k  @
斑竹并不是论坛的主人,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或者义务,斑竹的唯一使命就是维护好论坛,吸引更多人的眼球,让更多的人来参与。
4 b" J6 v9 {0 _: \* ^% E1 Z1 h6 _  p7 V3 b4 |; M$ U6 z/ a
[ 本帖最后由 中国书法收藏 于 2007-4-22 15: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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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对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一样,虽然没有绝对公平、公正的事情,任何的规则却对每一个人都适应。来这里的都是朋友,但是对于那些肆意破坏这里基本规则的,我们只能割席而坐,道不同不为谋,志异则殊途。
. N- L1 U/ o6 i到底又该如何维持论坛的秩序呢?首先是论坛秩序靠谁来维持的问题,靠斑竹?素有论坛警察之称的斑竹,手中的权利有限,删除几个广告很正常,但是并不是根本办法。纯粹靠大家的自觉性?看看大家奋勇挤公共汽车就略知一二,更何况在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之中。
( l0 v# Z# W; j% J3 c8 _有建设就会有破坏,并且破坏总是比建设容易许多,要建设好一个论坛需要至少十几个非常活跃的人一起努力建设,毁坏一个论坛一个人就足够了。一杯酒倒到一桶污水中是污水,一杯污水倒到一桶酒中还是污水,害群之马是一定要坚决制止的,事先防范总比破坏后重建要容易得多。
" z+ s0 a8 N( ?* U6 q
+ Z3 u4 L+ w! _0 T+ c+ v  n  ]0 _[ 本帖最后由 中国书法收藏 于 2007-4-22 14: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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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则不成方圆,哪里都要有一定之规。有个规则就要遵守,不遵守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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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论坛的秩序,和论坛的生存。论坛的生存不是说论坛是否运转,而是人气如何。多少论坛包括大网站的就是几个版主,自己加上马甲,转贴子在维持。论坛的生存就是要维护论坛里大多数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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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前一段的争执最终落实在规则的解释上。再好的规则写在纸面上,也会有漏洞的,至少在理解上。理解有差异谁来解释?谁的解释为准?
3 m# p9 c: c) m5 e1 G2 N1 g7 g7 c! a" Q1 G# L
打个比方,你在商店里有争执了。墙上贴着这个店的规定,你认为你对,售货员认为你理解的不对。这种情况是不是要开会辩论一下?不是,最多找经理,如果经理也认为你理解的不对,那你只有接受他们的解释。还有住宅小区的管理规定,绝对是有物管部门说什么是什么,不可能由全体居民用民主的方式给出解释。论坛就是这样一个社区,论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不是以某个人或者评理的方式决定,而是有论坛主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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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五哥 于 2007-4-22 05:56 发表
' i( ]+ X! M* g! o  u: T2 r3 }! h  I看到牛子在书法江湖针对这个帖子的读后感,很妙em1 face13

6 m3 |; q! i4 G找了半天没找到这个帖子,em13 五哥 能转帖过来吗?谢谢~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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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中国书法收藏 于 2007-4-22 13:58 发表
: ^: W8 t9 I( Z# h7 I$ r- }8 [, F抱朴兄用心良苦,借“话剧”道出了当今书法网络上的一个现实问题,即“言论自由与论坛规则之间的冲突”。各大书法网站的论坛规则中都有“禁止人身攻击,侮辱人格,造谣生事”的规定,而现实的执行情况却不尽人意 ...

3 n/ h/ ?5 ?  g9 T/ O+ q0 l: a小卢,还用这个马甲在网络上混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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