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1677|回复: 15

书法真的是娼妓吗?(对薛明辉<书法是娼妓>一文的反思,欢迎大家讨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12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书法真的是娼妓吗?
  a6 S! k8 b) \; I9 D1 o& ~
( J) @% B& b, @: ?" x( L% E3 C, W最近,在多家网络媒体上读到转自薛明辉博客上的文章------《书法是娼妓》。薛明辉在其文中最后点题:“和朋友聊天,朋友说,书法就像一个大众娼妓,谁高兴了都可以上。我听的愕然....... ” “愕然”是什么意思?是认同?是否定?从其行文看,显然是前者。因为前文已作了多方面的铺垫。
3 C4 r% s. A3 z9 v- Z
7 f) y. y; K# k/ L# ~$ {0 H在报上,也经常拜读薛明辉先生的文章,甚以为不凡。
( r# {: T9 @9 n# Z4 ?+ \& E; @1 b7 U) A2 t6 e
今读此文,不禁一怔:书法发展至今日,竟然被喻为娼妓?薛撰此文,是鄙视书法?还是取笑写书法、搞书法的大众?
* ~6 x, p5 W9 n! d3 w2 i# V/ F7 B1 [1 x; i; L
说起娼妓的源头,也非常久远,在国内,春秋时期就有了。而书法被喻为娼妓,恐怕是薛明辉的朋友的一大发现。对薛明辉先生向来是佩服的,佩服其文才和见解。能成为薛明辉先生聊天的朋友的人,想必也是文人、高人。而对书法下此定义,作为钟爱书法艺术的我来说,是难于认同的。为何有此一喻?原因似乎很简单:“谁都可以玩,谁高兴了都可以上”。按这样的思路推演开去,我不禁要问:公交车你可以上,他也可以上,则公交车成了娼妓?商场你可以进,他也可以进,则商场成了娼妓?某某的家你可以上,他也可以上,则某某的家成了娼妓,而他的朋友上他的家聊天,则成了嫖客?……如果这样看问题,那这个世界也该改名叫娼妓了,岂不胡闹?显然,这样的比喻,在我看来是站不住脚的。
* V8 Z8 o6 Q7 d7 M  B/ E, o- i' |% i2 f9 c
我真有点不明白:睿智的薛明辉怎么会写这样的文章?是对书法艺术的不负责任?是对书法本质的缺乏认识?是心理发生了不可调和的问题?是对人类文明的恶意玩笑?毕竟,娼妓现象,是丑恶的社会现象之一。娼妓,靠的就是出卖肉体换取金钱,没有任何文明可言。怎么可以和书法相提并论呢?
发表于 2006-12-13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申伟 于 2006-12-12 22:50 发表
& y7 I3 }$ H/ t, _2 m; c$ i书法真的是娼妓吗?
0 _/ V2 H; q' f/ H: D2 C5 }+ H7 W; z* f$ h) i
最近,在多家网络媒体上读到转自薛明辉博客上的文章------《书法是娼妓》。薛明辉在其文中最后点题:“和朋友聊天,朋友说,书法就像一个大众娼妓,谁高兴了都可以上。我听的愕然....... ” ...

$ Z" O4 H# `  `0 \6 d" v   支持老申的意见!薛明辉把书法比做娼妓着实令人恼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3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你阅读的粗心提醒一下哟。* n" D3 G' Q* D9 z+ A
“书法是娼妓”是太室尊者先生和朋友聊天时,朋友对当今书书坛现状的愤慨之语,就连太室尊者先生听了此语后也不禁愕然。* U( p) I, ^2 p9 ~/ ^0 h8 P
太室尊者先生对书法艺术的前途也有担心和忧虑,但不一定就是赞同“书法是娼妓”这种说法。! E6 W# U: v3 ?. I3 H
给别人提出不同意见,要慎言,慎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

我觉得书法是国人的书法。根据个人审美情趣的不同,自然是百家争鸣,各有各的说法。这也不奇怪。关起门来,坐而论道,让老百姓对高深的专业望而却步。那艺术也就没有生命力了。
4 C2 t* z  t; k* C7 V- R' p/ X8 s% n5 Z
[ 本帖最后由 次序 于 2006-12-13 10:11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把书法娼妓是 玩书法的 把书法当作情人是爱书法是不要责任的 把书法当作老婆是爱书法还要社会责任的  哈哈  明辉大哥书法当情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 我在想 干 总该是美德吧  管他是娼妓 是情人 还是老婆  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3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书法和娼妓是等号  哈哈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刻苦钻研书法 就变成刻苦钻眼了 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高兴了谁都想来几笔.不管别人的眼睛受得受不得# i9 d9 r# C. d
京剧国粹谁都能哼几句,不管别人的听觉器官是否在受虐待
/ p! B3 ?$ T3 h2 I......
5 ^# n) q' J% y3 T9 `国粹还是国粹,书法还是书法,艺术永远被大众所喜爱.不是什么所谓艺术家的专利.
7 c4 [" B3 ^2 l/ f" P"书法就像一个大众娼妓",这本身就是一个无聊至极的话题,傻子才当真地去听,去品味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4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申伟 于 2006-12-12 22:50 发表
# \; E: p, T3 {: g. z书法真的是娼妓吗?
( ], I9 ~' t% H  a1 G& b* c4 H7 w9 \" _7 S+ [1 h8 b
最近,在多家网络媒体上读到转自薛明辉博客上的文章------《书法是娼妓》。薛明辉在其文中最后点题:“和朋友聊天,朋友说,书法就像一个大众娼妓......我听的愕然....... ” ...
* A& Y& Z. \2 n  n, i; f, k3 E+ w  `, C" d! P
我真有点不明白:睿智的薛明辉怎么会写这样的文章?是对书法艺术的不负责任?是对书法本质的缺乏认识?是心理发生了不可调和的问题?是对人类文明的恶意玩笑?毕竟,娼妓现象,是丑恶的社会现象之一。娼妓,靠的就是出卖肉体换取金钱,没有任何文明可言。怎么可以和书法相提并论呢?

5 E0 {1 ~& ~- ^
0 n# X# _/ _3 y, _1 f3 t( C! `& |* k- m) W5 }6 I
 同 意!
' Q( x# \  D- D6 ^) R* C# z4 w- p& M* b/ D! ?4 g
[ 本帖最后由 一笔草 于 2006-12-14 09:39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4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老宫粘贴过来的,不要造成一种分开来看的错觉。, r/ `0 D( x3 n. y
# ~6 y9 G: A- U3 }$ |! G5 o( G
在所有的艺术门类中,好象书法最没有艺术性。
7 F! z: U2 V; ~, R最早书法是依附在美术门类中,显得有点尴尬。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独立,有了自己的协会。4 O8 T# S" V4 u3 ]& L
有了协会,尴尬还是有的。职业的画家多,至少每个地级市都有画院,养着一群画家。但书法家就不一样了,绝大部分的书法家都有自己的工作,书法其实是业余时间搞的。虽然地级也有书法家协会,但里面只有一个编制,国家绝对不会养那么多的书法家的。
/ \$ f# L' d* t0 a  D' D中国书协举办展览,名义上是全国展,是最专业的展览,其实大部分参加的都是业余时间玩书法的。就是拿中国书协的几千名会员说事,绝大部分的都是业余从事书法创作的。这样一来,书法还有多少艺术性可谈呢?! D- {3 ^! f- O
书法没有艺术性,任何人都可以玩,无论你出事什么工作,不限制学历,只要你认识汉字。
9 T6 y: Q+ o0 r; |2 b  H农村的老大爷,过年时候写个春联,是书法;隔壁的王二自己写了个招牌,就被书法评论家誉为“民间书法”;党政领导为晚会、书籍、商场、企业题字,也是书法;明星一高兴,写个“龙”字也是书法,还卖出了个天价。一个明星还当选为最具收藏价值的书家;大学教授高兴了,也涂抹两笔,自然也是书法;大家都知道的一个诗人,忽然也成书法家了;大家知道的一个音乐家,一夜之后也成了书法家。我们当地的一位领导,临退休才开始练书法,至今不过4年的光景,现在也是我们当地著名的书法家......例子太多了,我都不想举了。
1 Q/ p9 E3 d" g人们说,一个树叶掉下来砸了三个书法家,自然不是瞎说。( ]  e4 ^2 y! K! t
和朋友聊天,朋友说,书法就像一个大众娼妓,谁高兴了都可以上。( O( k/ w! M8 Z  A1 x
我听的愕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