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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意斋主

为“书法创新”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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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2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是不断创新而成为艺术的,是以可读识的汉字为表现对象,从而也留下了供后人学习的范本。我们今天的创新是昙花一现?还是能留下一点可供后人们学习的东西呢?我想这是书法人特别是热中创新的书法人应该思考的。/ n! s; \4 J* I# }  Z7 g1 I0 V$ D" N
; d  {8 H/ h. o* w$ x/ x
[ 本帖最后由 无意斋主 于 2006-11-26 20: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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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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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ang640316 于 2006-11-23 09:52 发表# e5 S2 ~" ^3 ~9 p( [& I, ]
胡说
( m) H. J' j0 R' V3 g! T2 ?
何谓?请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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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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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表达思想的.都是允许的.% y5 F: p8 `  F
http://blog.sina.com.cn/u/122067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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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点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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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11-29 02:20 发表
0 j* }% ^, [0 H学点美学

1 u3 Y. M" m5 b然也。愚认为书法有她的特殊性,如果连专家都不认识的书法作品,只能是书家自我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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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书法才能繁荣!哈哈!!
0 h- P- e+ W% a5 k: I* v8 a; L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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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意斋主 于 2006-11-14 15:10 发表
4 Q, S" K' z7 ^为“书法创新”而设计
+ G' n8 ~4 R; x) T1.书体尽量夸张变型,让他人努力才能辩认,甚至不认识。
4 V" _: ^# q( r/ _2.墨色浓得成团或枯得几乎不见。
6 g! U7 Q6 F" x1 o3.用笔不要提按。
+ ~- K/ U6 Y+ ~. ^3 [4.多用鼠尾,折笔等病笔。) d& s) ?% W- E2 x' \8 t2 o$ H- Z
5.章法尽量杂乱。
0 d% m& }2 d8 v# n(注意:还要用宣纸,墨汁。 ...
+ X; c$ Q+ _; B. i) |! L  {
+ s% `! j: v. L0 a& G

5 o+ W1 }* F' k" g, m终于找到书法获奖的经验啦!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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