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薛明辉

与计承江先生谈书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9-1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
5 L, R9 Z: w6 G0 Q3 e3 {% w  R. @, s/ p1 h7 M7 f
[ 本帖最后由 廖亚辉 于 2006-9-15 15:50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5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计先生!工作习字两不误!值得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位有才能的成功认识,对书法能有这样的投入确实令人感动!
" T, U: r" G$ H& R1 Y# ^; V$ H- h
感动之余,我尽可能的注意了其他网上发的作品(本网所发的照片只能看到大模样).在运筹和发挥上,计先生确实能借助许多本专业的统领能力.画面壮观,结字也比较得体.只是在"一步到草"中失去了许多楷行的运笔以至于丢掉了太多的书法表现"元素".让辉煌的晚宴停留在形式上,而吃起食物来却味同嚼蜡!
+ a) Y: B9 ?* b) ]
+ ?: p+ Q+ S0 H& l也可能没吃过大餐的人会觉得好吃吧!' [  R" J  {+ O) [1 ]7 Y

' l" ]0 z- P7 z; i+ J& j难道我们宣扬这样的晚宴吗?, f8 x; r, q7 x% f3 U
$ I/ [4 \6 X$ T1 N2 q3 k
建议计先生也同时练练厨艺,因为您其它部分都做得很有眉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5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5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可佳,两年达到这个水平不错。但请名家乱吹乱捧就不行,说实话计先生的水平远未达到那个程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5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就有从草书入手的,但写到一定时候,就会感到还得从行书再到楷书,以至成熟.天道酬勤,祝计先生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5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承袭传统,看好未来,预祝计先生书艺精进!——愚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5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6-9-15 15:37 发表) R& R2 I. F7 o- c5 y2 [3 Y9 h: ^
计先生两年时间把字写到这个水平,主要原因有两个,天分高,方法对头,用功倒还在其次。象计先生这样的例子还有一个,就是米芾门下走狗,他也是从钢笔字直接过渡到米芾行草书,短短两年就频繁获奖入展。这种现象我 ...
0 {7 w/ R; k; r, N0 y* P# \/ R8 r
; `: O+ l$ q2 w9 O
同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5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6-9-15 15:37 发表
; H* \; x( J/ H) N* t9 Z9 S计先生两年时间把字写到这个水平,主要原因有两个,天分高,方法对头,用功倒还在其次。象计先生这样的例子还有一个,就是米芾门下走狗,他也是从钢笔字直接过渡到米芾行草书,短短两年就频繁获奖入展。这种现象我 ...
" o0 s9 D. Q+ q% x2 n4 W7 z

+ Q. ?4 w" |/ }# m5 w9 I我的看法和呆子刚好相反,
. X' U# Y& h! L当我第一次看到计的书法的时候,5 N* K  s+ I6 ~7 k+ V/ R; v8 X
给我的印象就是字写了几十年而不太临帖的老年人的字,功夫不错而乏情趣.
, }7 C9 c( N2 u! b谁知才写了两年,这进步也确实是神速的.6 r$ }: |6 N+ G4 {9 x( m( a8 U! X
虽然如此,但我仍不认为计是天分高,
* H# W; ]8 ~1 v+ Z3 i这种字我左看右看还是笨功夫,
! l$ a& B! u' Y% ]' t, [. f- n9 Z. j0 }方法也不一定对,再这样走下去明显不对!1 v1 h7 z3 G1 G9 K! [
搞草书还是得先将篆隶的功夫做好,* V% E; I: }; u. q. Y
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6 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份,勤奋,缘分,再加上河南水土地脉,两年之间已有如此气候,难能可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