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巴人

中国书法的首要任务是继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9-6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8-23 23:26 发表  E" E# ~! S5 O& B9 c" k  R
最近,看到建议中国书法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帖,认为这个建议很好。
$ r. U( T! w. M0 P. I. r! `由此也产生一些杂感。中国书法的首要任务是继承还是创新?中国书法正处于什么样的阶段?那些引进西方美学或印象派画风搞的那些似书非书似 ...

7 H$ o" P1 R8 Y( ~; \6 B( k. u: k9 _9 `" K7 o' n" A. z  b
将中国书法申遗,即是将传统书法发扬光大的肯定。# U# _5 j; [$ c$ P: p
如此时再让不伦不类、失之一于传统的丑怪书风横行于世,即是对中国书法的亵渎。当引起人们的警觉!——愚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6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传统

传统的东西能流行几千年,是有它的道理的.继续传统,才能雅属共赏,才有生命力.譬如启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继承,当然离不开“遗产”,关于“遗产说”,我曾经有过这样的论述:
) |- v# @5 L* k. c! D      ……把中华文化看成一些遗产似乎已经成为共识,于是有所谓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之类说法。之所以会有“遗产说”观念的形成是因为有更深层次“进化论”观念的原因,从某种角度上说“进化论”观念是人类存在的“强盗逻辑”,它倚仗人类对地球占有的既成事实,以所谓的科学论证为依据,把自身确立为最高等之后,对“弱者”(包括自然万物、落后民族、以及不同类型的文化)进行强力征服,并以此心安理得;而落后民族首先是为了生存,在接受“进化论”观念后,背弃原有的文化观念,也以此心安理得。前几个世纪,在“进化论”武装下西方列强,以及处在工业化时代的人类,干了多少屠戮种族、毁灭文化、破坏生态的坏事,造成了许多无法挽回的恶果。
; f$ E( p/ V! K      如果把地球上存在的生命形式看成是一个自生自灭的过程,那么人类(生态圈里的癌细胞)的出现加速了生命形式的消亡。有时甚至可以把人类在地球上的存在看成一个自取灭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现代科学技术加速了原生物质世界的消亡,现代文化艺术加速了原生精神世界的消亡。原生物质世界和原生精神世界构成了人类存在的根本,如果两者都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也许就是人类走向衰亡的开始。“文化之大同”如果成为“文化之大灭”!就未必像人们往昔憧憬的那样美好。文化之间没有了差异,是文化史的终结。对所谓的发展大趋势之类说法必须慎重。4 N6 c6 T$ c! \, W
      和早期列强的武力扩张不同,如今的扩张很大部分是资本的扩张。在文化方面,资本文化的扩张显得更深入、更彻底,可称之为“文化扫荡”。资本文化的扩张甚至可以以保护的方式进行,所谓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的评估就是。文化是一个整体、动态的存在,将其残存固化为一些遗址、遗风、遗存之类的“文化遗产”,然后当成科研、旅游资源等利用,这其中隐含着对文化内涵的替换,危害性不易察觉。如果说“文化遗产”还勉强有理的话,那么“自然遗产”之说,就显得十分荒谬了,这其中隐含了人类极端霸道的心态。只因为地球上还有那么一些可怜的“自然孤岛”,人类贪婪的欲望之手尚未触及,或破坏得还不太严重,亿万年前它们就存在着,自生自灭,比人类的存在还远久,与人类毫不相干,怎么就成了人类的“遗产”?……
9 w! o" o  ]; ~- y5 |& E" E" r2 O      现在粘贴出来,仅供参考。
' `' o1 f5 w2 @7 Z+ p2 d4 \3 M1 u+ v7 c: P' y3 P; A6 a4 p
[ 本帖最后由 虫甬 于 2006-9-7 16:2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9-7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虫甬 先生文章很有深度
) m% E" D5 W2 s但似乎应区分时空关系
# q: z# q: F& p' L, e7 `" U于历史长河中分析,人类的确是霸道的
2 H0 V1 c! a2 j1 i1 p' _5 r$ E但就当前具体时点来说,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又是十分必要的2 d: P/ I- h! v0 b2 |8 X5 ^/ w
我认为中国书法完全可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看待、来保护
' N. S( z4 g( S/ g/ R7 p只有继承好了才有能力抵御“文化扫荡”,现在有些所谓的书法为迎合西方审美情趣,拿一些糊涂乱画的东西展示给西方人,并说这就是中国书法,我们的传统的书法为什么不能这样呢?一是与中国传统的中庸之道有关;二是传统书法缺乏资金的支持;三是西方文化侵略者的抵制和排斥,反而对反传统的东西大家赞扬并给与资金支持,这些所谓的文人学者还引以为荣。
( N/ O2 k: z& C" b& O# j- S没有传统文化与根基的民族是不存在的0 _" `) }3 ]+ X* S
征服一个国家易,征服一个民族难
1 v5 g6 B7 W. F* f; E征服一个民族难就难在不易征服一个民族的文化) w% \+ u% ]7 J! B) ~& A
大力弘扬中国传统书法吧,这是我们民族的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0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爷爷传给我一个旱烟袋,上面有一吊铜钱,经行家一看,嘿,还值几个钱呢
' }9 c1 R: @% |+ \  V# y继承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9-1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inyang123 于 2006-9-6 06:56 发表( x! y2 I5 u  f, ^& c
' Q/ t  X$ a$ @3 r# q4 F

* w3 {  v0 o. I" w+ K% P将中国书法申遗,即是将传统书法发扬光大的肯定。
2 l% N8 ~- v3 y如此时再让不伦不类、失之一于传统的丑怪书风横行于世,即是对中国书法的亵渎。当引起人们的警觉!——愚砚
! i9 m; w) }  B) ^3 B2 Q
:handshake:handshak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1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9-7 17:46 发表
- C% M2 z) C5 |: k, z2 Y虫甬 先生文章很有深度, v8 ^, j1 p2 P  k
但似乎应区分时空关系5 }2 [$ e& O" X5 g5 ?2 S0 y6 }) L7 H
于历史长河中分析,人类的确是霸道的4 F1 p" d" ~+ ^* v2 `8 o! `" F2 s
但就当前具体时点来说,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又是十分必要的) _# B+ B* Y' [1 u" }$ A) r6 U
我认为中国书法完全可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看待、来保护
  u; M. z. F, K6 p, x) P只有 ...

. H+ A- T" S/ Z- w+ B先生说的也没错:“就当前具体时点来说,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又是十分必要的。”: p2 y: R; B! s) \8 f% b+ ]3 o
如果在此基础上,又能以“大”的眼光审视之,则可以保持相对的清醒与超脱,岂不更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9-11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6-9-11 13:39 发表
* J! a; y) ]) E$ ^7 N- B8 b
$ `1 m; r0 L$ _+ s9 T! R+ _, C- N' S先生说的也没错:“就当前具体时点来说,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又是十分必要的。”
5 h8 |8 @1 R1 E3 ~如果在此基础上,又能以“大”的眼光审视之,则可以保持相对的清醒与超脱,岂不更好?

  F) z% W6 }1 v: ?, F当然当然
* [- e9 w4 p7 p. a* h  ?以“大”的眼光审视,9 @3 b4 T5 `: t! z
更要从眼前的问题着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9-16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道 于 2006-9-10 19:23 发表% x7 H  X! A! C1 H' h
爷爷传给我一个旱烟袋,上面有一吊铜钱,经行家一看,嘿,还值几个钱呢1 y; Q6 N& I& R
继承好啊

2 D# V8 Q. v- Q. v9 L* r$ Y老兄幽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起来

最近看到一些捍卫正书的建议$ H- D/ h# I1 l8 R& F1 F8 T
顶起此帖,以示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