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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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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书法网为数众多的原创性主题帖,和通过很大努力获得的相关机构组织授权首发的消息和报道,被广大的网友纷纷转帖到其他网站,有关这种现象,书法网感觉有必要做如下声明:

一:书法网不禁止转帖行为,网络信息是开放和共享的!我们希望好的有价值的信息及主题能有更广泛的传播.
二:书法网不欢迎在转帖时不标明发帖作者和始发原创网站的行为,这是一种不尊重和不自重的行为!我们要求不高,还请大家配合.


对于转帖后未有标明转帖来源书法网和标明发帖作者的做法书法网将保留以下措施,给予惩处,请大家给予理解和支持!

书法网发现和经网友发现并报告书法网,在经书法网调查核实确定有违反的行为,书法网将第一次在网站发出警告,如果在发出警告还未采取补充标明动作,书法网将在网站发布转帖人为"不受书法网欢迎人员"并同时将相关威望和积分减删,情节严重者书法网将采取屏蔽等措施.

书法网也同时呼吁并要求书法网的所有网友在转帖其他网站和作者的主题时也一样要标明原创作者及始发网站,以式尊重,书法网接到有其他网站的类似投诉后将对该类主题转移到回收站内,在转帖作者完成标明后恢复.


书法网出台这个简单的措施,也可能并不能绝对的杜绝以上现象的发生,因为有很多的转帖有可能出于各种客观的原因,而没有遵守,希望更多的是要让这种行为成为一种大家共同来遵守的行为.


感谢大家!拜托大家!


书法网
2006年8月10日
发表于 2006-8-1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转了,也注明了:)我想这也是对书法网的一种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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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如归去 于 2006-8-10 14:32 发表
我转了,也注明了:)我想这也是对书法网的一种宣传:)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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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zc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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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尊重原创、尊重首发、尊重作者、尊重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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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没转
书法网的要求不高  大家应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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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我的东西被转的N多,有的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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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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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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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樊利杰 于 2006-8-10 14:40 发表
俺没转
书法网的要求不高  大家应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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