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5781|回复: 14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31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1. 由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四川省诗书画院,山东艺术学院共同主办“笔墨对话”于明诠  刘新德书法工作室交流展--将定于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四川省诗书画院展览厅举行。
  2. 届时于明诠,刘新德二位中国书坛重量级人物率个自书法工作室的成员亲临现场,笔墨对话…..高手过招,强档推出!!精彩不容错过!!
  3. 恭请社会各界人士光临指导。

  4. 恭请社会各界人士光临指导。
复制代码
  1. (附参加交流书法研习生名单)
  2. 于明诠书法工作室
  3. 孟庆星 苏晓敏 仇志红 陈靖

  4. 刘新德书法工作室
  5. 冯耀国 刘志刚 杨昭鸿 何鸣 王洁 周敬
复制代码

  1. 民间与学院的张力——写在于明诠刘新德书法工作室联展前面
  2. 王子庸

  3. 他从“民间”走来。
  4. 他带着浓重的“民间”情结走入艺术院校的讲堂,走上研究生导师的岗位;他的艺术也从民间走来,从碑版墓志残纸写经走向“于氏书风”。
  5. 民间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民间带来了中国当代文学的兴盛,民间也造就了当代书法的繁荣。民间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是与社会历史的进程密切相关的,是日益多元化、民主化和开放性的社会文化语境所决定的。
  6. 民间的特质是自然、生动、充满生命力。学院的特质是理性、系统、规范化。二者之间的张力必然产生丰盛的活力。这次的联展是两个学术教育机构的联展,正是民间和学院的有机融合。
  7. 明诠先生的书法教育也充满这样的张力和活力。他的书法教育已明显地烙上了这样的于氏印记。
  8. 忘不了这样一个场景:在明诠先生家,在他的书桌前,他带的研究生仇志红在临帖,用的是他的笔墨、他的纸张、他的字帖。志红坐着,明诠先生站在一边,指点着。我在旁戏言:“没见过这样的研究生导师啊。”课毕一起去吃饭,当然照例是明诠先生掏腰包
  9. 以上情景其实是经常发生在见山见水楼(明诠先生斋号)的。我不由想到某些高校的书法研究生导师,其学生甚至大半年都见不上一回!
  10. 跟明诠先生读研,既是幸福的,又是“不幸”的。明诠先生的要求极高极严。他要求读的书必须读完,要求做的日课必须做完。不读不行吗,不做不行吗?不行!他会检查。检查出丑的滋味可不好受,虽然他照旧会管饭。
  11. 他不仅有各种手段鞭策你,还有多样的手法激发你。他不仅给你耳濡目染,也给你当头棒喝。不由得你心态不敞开,思路不打开。
  12. 除了他本人,他还不断地“引进智力”。经常邀请全国各地的“明”家到校讲学。丰富的学术信息不断冲击你的头脑。
  13. 如此,到了他门下,想不进步都难。
  14. 明诠先生目前带的研究生有四位,分别是孟庆星、苏晓敏、邱志红和陈靖。四位自入明诠先生门下,皆书艺大长。
  15. 庆星兄书史双得,不但书法出众,而且沉迷书史考据,并多有建树;陈靖兄书印兼擅,书作灵动,印作古拙;晓敏兄擅行书,自觉斯出,灵透雅逸;志红兄擅篆楷,如其女红,秀雅中不乏泼辣。
  16. 记得不久前,在明诠先生家,我俩就当代书法的未来走向问题争了起来。(我坚持认为书法艺术本体的纯粹性、封闭性和惰性决定了她只能缓步前行,而明诠先生则坚持认为作为当代中国书法最重要特性之一的形式构成仍会不断发展。)印象中,这是我们争论最厉害的一次。记忆中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应该是接近的。我们争得很激烈,也很愉快。虽然没争出个结果,但我心下极为高兴,我没告诉明诠先生:他观念的不断前行将成为他艺术创造的源头活水。
  17. ——这恐怕还是来自民间与学院的张力和活力吧。
  18. 预祝联展圆满成功。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
复制代码

[ 本帖最后由 成都阿东 于 2006-8-1 23:27 编辑 ]
1.jpg
2.jpg
5.jpg
发表于 2006-8-1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坐个沙发。
祝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l在济南多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峰论坛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烈祝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期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2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