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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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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4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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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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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刘炳森,有些话已经在《好友梦见了刘炳森》一文中说了。这几天曹宝麟先生《我看刘炳森》一帖又在书坛掀起了轩然大波,如果我预料不错的话,曹评刘这件事将是2006年书坛最轰动的一件事,现在还只是个开始,好戏恐怕还在后头。  l3 Q  W) L7 h% K

" Z6 ~+ ?+ h3 B受各方观点的启发,我再谈一下我的看法。: p3 m3 [/ G. s) X(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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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刘炳森的字匠气有,俗气也有,但并不是一无是处,他能够通过下苦工夫,写出自己的面貌,这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够获得大众的认可,有个人努力因素,有时代因素,不是偶然的,对这一点,应该给予客观评价,不能捧得过高,也不能贬得一无是处。& s' {% F  w4 U( Y7 q: R6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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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贡献,既要看客观效果,又要看主观态度。刘的隶书风靡二十年,有大量的粉丝,客观上他对书法的普及是有作用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客观效果而给他本人戴上太高的帽子,因为从主观态度上来讲,他并不是以弘扬书法艺术为目的有意地从事书法普及工作,他的贡献是个人奋斗带来的社会效果。掌权后他对书法事业有贡献吗?不能说没有,即使有,恐怕也不大,原因很简单,他主政的时间太短,而且在主政期间除反“丑书”及一些人事纠葛外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政绩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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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反丑书,也要全面来看,首先要看他反丑书的原因和动机,如果是出于艺术观念的不同,则其反丑书尚有可以理解之处,如果以反丑书的幌子来排斥异己,则不可谅解。无论什么动机,作为一个领导应该有一个包容度,反丑书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双百方针,不能以一己好恶动用手中权力来破坏双百方针,在这方面他做的似乎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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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的人品问题,似乎负面的评价都来源于权力争夺过程中的不择手段上,这方面的小道消息很多,但目前为止即使在互联网上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铁证,因此在铁证出现之前,对他的人品进行否定好象还为时过早。当然如果那些小道消息属实的话,那么刘的人品应该是很糟糕的。在权力斗争之外的公众中,他的名声是很好的,在很多公众眼里,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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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X" F. D* s% x- p* V6 h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财产问题。我个人认为,尽管他靠写字获得了巨额财产,但是以我观察,他财产的来路是正当的,他写的满街的牌匾就能证明这一点。他卖字的钱有没有上税?没有证据我不敢说,但似乎在这方面对他大做文章的人也不多。如果大家都不缴纳税款,对他却过分苛求,也没有太大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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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 ^: q. N4 n5 v& I  \我最后强调一点,就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死后评价,这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问题,对毛泽东我党在他逝世后都能进行三七开的评价,刘炳森为什么不能评价?* H  D2 j# O' @0 t! ]2 ^+ l

. I  T( H# J$ ^1 i4 ]* `- E. D# @6 |无论如何,千古以来的书法家中,以世俗功利衡量,刘是一个很成功的人,千古找不到第二个。
发表于 2006-6-2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兄的观点有些不太明朗,这算是顶风作案,先顶上再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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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I- J: q+ Y+ i2 G+ I5 f3 F4 Z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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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曹的话作为一家之言很有价值.大家都要学习他敢说话!5 B. |8 U" w4 D: M%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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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论中,不是每个人都要拿出十全十美的证据的。* P. i, Q8 k1 x2 G% e5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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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刘的评价,不是一个人的事,可以带出一大片。从策略上讲,从死人身上开始比较容易。而这绝没有道德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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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 ^0 t( s) q) i一个人死了,特别是一个人物死了,功罪任人评说,这是自然的事!有什么了不得呢?即使家人出来抗议,也没有用。你的行为影响了社会,你从社会聚敛了那么多财富,还不能让人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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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 S7 T/ l7 u& F# V有法律在,诽谤者自当要负法律责任的。, x2 l; H+ [( j+ H3 F! J

# E/ {) C' _5 x4 t6 P争论在一定范围内有出入,不要大惊小怪。何怍庥回忆说,当年造原子弹,为了让大家大胆说话,充分表达观点,就规定了可以在讨论会议上骂人“放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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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有度,一定的约束之下,大鸣大放的好。一潭死水,圈子文化,没有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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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i# `6 o2 i0 S" g5 r5 u' [

9 }' C, N9 Y0 m, c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5 s  ?5 x! w8 U0 g/ z& ?0 S" v6 B$ R! n& w0 ]
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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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48 发表
2 k- M% r1 w2 u; }# `% k- Q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2 r8 p0 c% F' m& O: K% Z2 H
7 J9 o1 n5 u% ]% H4 G
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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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z! C3 A7 k# Q+ ~6 }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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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兄,是我自己写的,我还没有堕落到请别人代笔的程度。
8 O" q+ I/ N( @, \, H世俗的观点,就是两个字,官和钱,官当多大,钱挣多少。在这方面,你能举出第二个书法家赶上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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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6-25 09:53 发表
& P# a( p% B+ x, o5 A  u$ u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9 ?4 z# d2 X4 _" ]) N7 U/ K( \' V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 w4 y# s9 z" I% K! e6 ]  J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9 L* t" M; Z% a! _$ n% ?$ J7 q*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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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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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57 发表
! A% K1 P) e7 h( ~6 u+ E
, O( U: P; G2 G( M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d0 N! `$ t+ I8 y8 `6 }0 q5 J

: C5 X; P' x, |% @6 V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4 H0 }7 p2 }4 D& _: J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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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 t. M! ~. W- d1 ]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 o, p( d! b0 }& G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q. U$ x& |1 j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 x/ c( D5 Z( J' L4 o9 p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岳飞?5 x- U7 }1 D7 t* j, n( T: V. W8 O
呆子强调了铁证,很多人也如此说,这铁证已经成为了焦点,
/ u5 F( y: Y! o  @$ N3 v! H我相信曹是拿不出什么铁证了,
+ s/ H0 T7 k6 [2 D7 R即使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是相信谁也拿不出什么铁证,
/ r5 v/ e9 f" M: f( g如刘的家人找到呆子,曹的这场官司想必是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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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抱朴散人 于 2006-6-25 19:42 发表
5 N5 d. l: D  ]- w. g, e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 r  Z3 K( _; [0 w; e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N2 `0 ^; D! k
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C0 L/ C, O3 M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 ?5 M, r5 n  B+ n$ q: O: v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 ...
5 h: o( E( _- q" s
看看我写的《好友梦见了刘炳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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