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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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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4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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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2 X# d5 n, X  T' g8 z9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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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刘炳森,有些话已经在《好友梦见了刘炳森》一文中说了。这几天曹宝麟先生《我看刘炳森》一帖又在书坛掀起了轩然大波,如果我预料不错的话,曹评刘这件事将是2006年书坛最轰动的一件事,现在还只是个开始,好戏恐怕还在后头。3 V2 \  y' r9 H/ R4 X+ B. W

/ N6 w; s& ^! ~受各方观点的启发,我再谈一下我的看法。( I9 W  v9 e4 ?4 o1 C" \0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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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刘炳森的字匠气有,俗气也有,但并不是一无是处,他能够通过下苦工夫,写出自己的面貌,这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够获得大众的认可,有个人努力因素,有时代因素,不是偶然的,对这一点,应该给予客观评价,不能捧得过高,也不能贬得一无是处。' [- j/ i8 r0 A0 p

6 V; G# y: V" ^说到贡献,既要看客观效果,又要看主观态度。刘的隶书风靡二十年,有大量的粉丝,客观上他对书法的普及是有作用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客观效果而给他本人戴上太高的帽子,因为从主观态度上来讲,他并不是以弘扬书法艺术为目的有意地从事书法普及工作,他的贡献是个人奋斗带来的社会效果。掌权后他对书法事业有贡献吗?不能说没有,即使有,恐怕也不大,原因很简单,他主政的时间太短,而且在主政期间除反“丑书”及一些人事纠葛外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政绩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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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4 X7 w9 j9 Q8 f6 S' {0 G至于反丑书,也要全面来看,首先要看他反丑书的原因和动机,如果是出于艺术观念的不同,则其反丑书尚有可以理解之处,如果以反丑书的幌子来排斥异己,则不可谅解。无论什么动机,作为一个领导应该有一个包容度,反丑书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双百方针,不能以一己好恶动用手中权力来破坏双百方针,在这方面他做的似乎不太好。! Y% E* g+ R) ]7 ]

4 _5 V4 B6 C* i7 ]; V/ p关于他的人品问题,似乎负面的评价都来源于权力争夺过程中的不择手段上,这方面的小道消息很多,但目前为止即使在互联网上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铁证,因此在铁证出现之前,对他的人品进行否定好象还为时过早。当然如果那些小道消息属实的话,那么刘的人品应该是很糟糕的。在权力斗争之外的公众中,他的名声是很好的,在很多公众眼里,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 @6 q0 R2 I*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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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财产问题。我个人认为,尽管他靠写字获得了巨额财产,但是以我观察,他财产的来路是正当的,他写的满街的牌匾就能证明这一点。他卖字的钱有没有上税?没有证据我不敢说,但似乎在这方面对他大做文章的人也不多。如果大家都不缴纳税款,对他却过分苛求,也没有太大意思。7 ~8 G& r7 G. m2 q9 t

7 L$ y1 H! O. @* v2 |我最后强调一点,就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死后评价,这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问题,对毛泽东我党在他逝世后都能进行三七开的评价,刘炳森为什么不能评价?( i* }: i"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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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千古以来的书法家中,以世俗功利衡量,刘是一个很成功的人,千古找不到第二个。
发表于 2006-6-2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兄的观点有些不太明朗,这算是顶风作案,先顶上再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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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T) s) f( A8 i, m8 F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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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曹的话作为一家之言很有价值.大家都要学习他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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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论中,不是每个人都要拿出十全十美的证据的。6 @5 V2 {1 m% ~3 C$ }( D3 F" y* {& }# L
) d( s; ~* e; V3 U  v
对刘的评价,不是一个人的事,可以带出一大片。从策略上讲,从死人身上开始比较容易。而这绝没有道德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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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e/ {9 I3 y2 L3 {& r- J一个人死了,特别是一个人物死了,功罪任人评说,这是自然的事!有什么了不得呢?即使家人出来抗议,也没有用。你的行为影响了社会,你从社会聚敛了那么多财富,还不能让人说几句?$ |( o3 D* v  T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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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在,诽谤者自当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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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x: N8 ]- v' `) w0 d: P争论在一定范围内有出入,不要大惊小怪。何怍庥回忆说,当年造原子弹,为了让大家大胆说话,充分表达观点,就规定了可以在讨论会议上骂人“放狗屁”!, ^; }) X6 z2 j5 U
1 A' f$ L/ l- u) Z. n1 l* g1 u
凡事有度,一定的约束之下,大鸣大放的好。一潭死水,圈子文化,没有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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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i. H0 K6 F1 _
* l& e- z: S) A
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 R% L* C+ {3 d& w& e3 L, ?' w: j% q) n" O) P
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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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48 发表9 f; `0 w# ]5 J  u5 D9 S# e% d8 I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e# K7 l) r  H: Z
- m/ E8 _3 K% F1 f1 h0 @
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 t9 }7 I$ Y' `( R/ M% u
# g; p2 M2 L- w% u+ {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 P% R  y7 A) b4 s$ t# N! p; t- |. v林兄,是我自己写的,我还没有堕落到请别人代笔的程度。) x5 G+ A9 V1 k( L5 j2 u
世俗的观点,就是两个字,官和钱,官当多大,钱挣多少。在这方面,你能举出第二个书法家赶上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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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6-25 09:53 发表- k: X& g/ y" ]/ ?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Y- F% _- {( ~& h; D. V+ N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 T) G( f1 v  n! P6 p9 ~8 N
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 h5 g! p8 x1 H! Q
% a( O9 J; U& @; z3 v& U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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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57 发表
/ ]% ~+ T  ?  c( W5 }: M8 @; R# A9 K
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d# R* |" z: v0 j  \
& D, E: V$ b% p+ D. D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 ^) O5 Y2 \9 _7 N% ?& I% n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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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a6 G8 Z7 `# E* d' V4 y) s
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4 D! ?6 |) a  a1 G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c* b; |# M( T  c& K; I3 }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4 h3 m1 [; W$ h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岳飞?
8 \- c( `8 H1 z- M呆子强调了铁证,很多人也如此说,这铁证已经成为了焦点,/ T: f9 q: M7 W) R8 e; L' s
我相信曹是拿不出什么铁证了,
4 F/ {8 R" a4 F即使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是相信谁也拿不出什么铁证,5 d" M1 l4 v7 _; d4 v/ a
如刘的家人找到呆子,曹的这场官司想必是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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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抱朴散人 于 2006-6-25 19:42 发表! s# }# n  I" |! e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5 I7 _3 U( U5 c$ W0 P
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i) M7 [" Y! X& ^
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f9 e$ ^  u- R, f& t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 z! H. ]3 v8 Q+ t9 d% O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 ...
  \( c0 g- n3 t7 L
看看我写的《好友梦见了刘炳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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