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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清风 于 2006-6-15 16:37 发表 字画都很有思想,但不是走极端.你太想表现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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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龙塘村夫 于 2006-6-15 22:02 发表 喜欢1.3幅画, 不喜欢字!
原帖由 白鹭秋水 于 2006-6-16 12:21 发表 敢爱敢恨,是谓真人.小弟只是亮出自己的观点而已,绝无半点吹捧之意,其实也无须吹捧.你我毕竟素昧平生.遵义书家,我只佩服两人,其一为老兄,其一为赵兴.
原帖由 老书记 于 2006-6-16 16:26 发表 赵兴是我的学生,跟我学了三年,就再坐不得冷板凳了。近几年的字退步得让我无法相信,这竟然是我教过的学生。
原帖由 有房出租 于 2006-6-16 19:06 发表 赵兴,见过一面.字不太喜欢.但眼光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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