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万盛贾秀平 于 2018-4-20 12:27 编辑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书法家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本区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参加、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由区文联直接领导,坚持以服务本区书法传统文化为宗旨。 第三条、本协会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负责指导本区基层书法活动的开展,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本协会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中国书协、重庆书协正规书法比赛活动。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协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理事3人。本会设协会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构成。 第六条、本协会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协会主席决定定时召开。本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区级以上举行的书法展览中入展二次及以上者; 2、有作品参加过市级一次专业书法展览者; 4、热心组织本区书法活动并取得较好的业绩者; 第八条、申请入会必须向理事会报名并交个人发表的作品或理论文章一篇,经主席组织召开理事会审批签发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展览、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2.必须为本会发展和扩大影响里献力献策。 第十条、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协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一次不参加、且不请假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以上者。 3.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书法家协会是中国**领导下的万盛经开区书法家、篆刻家、书法理论工作者、书法教育工作者、书法组织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区专业性人民团体,是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联团体会员。 万盛经开区书法家协会成立于于2011年12月20日,现有会员60余人,其中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会员8人,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1人,万盛经开区文联副主席1人。 万盛书法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继承和发扬中国书法艺术传统,在普及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书法艺术水平,关心和支持全区群众性书法活动,开展对会员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开展理论学术研究;举办书法展览,组织书法作品的创作与评选;开展书法教育,推动书法普及;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开展专题活动;维护书法艺术家的创作成果和合法权益;广泛团结全区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不断发展和壮大书法事业,切实作好党和政府联系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以及书法爱好者的纽带和桥梁。 万盛书法家协会强化协会制度建设,要求新加入协会会员必须入展区级展览二次以;同时,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不按时交纳会费者,协会将进行清退,或者劝其退会处理。 地址:重庆市万盛鱼田堡小学万盛书法家协会 邮编:400802 联系电话:023-85397019 联系人:贾秀平 电话:15520005331 、1388354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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