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0616|回复: 8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0-28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关于“2005·信丰脐橙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奖赛“等问题请陈云金先生主动及时更新纠正。并请书法同道及时跟贴,以便申冤叫屈、维护公道。我谨代表中国书法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作出内心呼唤、为书坛重秀清风。
1:2005·信丰脐橙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奖赛、征稿工作启动时、挂者县委政府的名义进行征稿?并收取作者30/元人民币做为评审通联费,但日期不知道是9月30日还是10月20日截稿,害的书道朋友寄了作品、掉了陷阱、飞了血汗钱。
2:大赛挂者“政府县委”的名义征稿/是大家相信展览并投寄的作品,谁知道原来说入选300件、但现在却评出96件,简直侮辱书画作者的辛苦劳动,那个所谓的“确保大赛质量故调整入选人数”简直不可理喻、实数狡辩、作为书画同人只有叹息,伤悲---书坛/
3;不知道县委政府对此次” 信丰脐橙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奖赛”怎么看待、怎样理解,对书画家如何交代、是不是从今天起那个“什么什么‘全国之乡的牌子就该取掉了呢/应该说信丰就真的成了鬼都不敢相信的城市吗/?
4;说“这次大赛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按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是否违背了良心、此次展览公平吗?公正吗?公开吗?还说什么科学、更不科学的规范操作展览,评委哪位名家?评审还真快、闪电式的一般、连1星期不到就出结果,嗨,伤脑筋?
请陈云金先生对以上读者话题,立即公平纠正,给参赛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忘对征稿启事中承诺依依兑现。
1;严格再次评审、使300名入选作者名单公布。
2:公布大赛全部评委名单。
3;对收到作品但没评审的作者退还30元通联费。
4;及时公布全部展览消息。
                 中国书法家权益保障委员会
                            2005年10月28日
发表于 2005-10-29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转自炎黄书法网}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权益保障委员会!!!!!!????
太搞笑了!吓唬谁啊!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转自炎黄书法网}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言之有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0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转自炎黄书法网}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下面引用由墨语者2005/10/29 06:24pm 发表的内容:
中国书法家权益保障委员会!!!!!!????
太搞笑了!吓唬谁啊!哈哈!
如果任何书展都像信丰这 :em14: 样下搞下去,会有这个协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转自炎黄书法网}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有这个委员会啊。
《中国书法》2004年第8期的第49页上就有名单啊。
主任还是我们辽宁的聂成文主席呢,还有林岫。
如果真是权益保障委员会出头说话,那就有点自相矛盾了哈。中国书协本身搞的展览就不负责任,还来管人家干啥?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1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转自炎黄书法网}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还差个公章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1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转自炎黄书法网}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老淳就屈尊刻个公章吧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转自炎黄书法网}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老淳不刻,就找葛冰华刻!
反正这事得有个说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2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这个!{转自炎黄书法网}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下面引用由太室尊者2005/10/31 01:04pm 发表的内容:
老淳不刻,就找葛冰华刻!
反正这事得有个说法!
呵呵,这样的小展无所谓了.说得清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