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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片孤云在碧天 于 2011-8-19 20:17 编辑
《书林紀事》记有王献之两则故事,一是:“献之自谓年二十四,隐林下,有飞鸟左手持纸。右手持笔,惠以五百七十九字。初得此书,日习之,未经一周,形容仿佛。”又一是:“又传献之于会稽山见一异人,披云而下,左手持纸,右手持笔,以遗献之。献之受而问曰:‘君何姓字?复何游处?笔法安施?’答曰:‘吾象外为家,不变为姓,五常为字。其笔迹岂殊吾体邪?’”两处记事,实属一个故事的两种版本。意思是说,神仙传授书艺于王献之。 王献之的书法艺术果真是神仙传授的吗?不是的。我们知道,世界上是没有神仙的,王献之的书法艺术是他的父亲王羲之传授的。既然王献之的书法艺术是他的父亲王羲之传授的,为什又要说成是神仙传授的呢?是谁编出了这样的故事?编这个故事的不是别人,正是王献之本人。 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二人都是书法大家,书史上称之为“二王”, 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二人谁的书艺更高一些呢?大家都认为王羲之的书艺比王献之高。但王献之不这么认为,王献之认为自己的书艺比父亲的高。徒弟怎么会高于师傅呢?说自己的书艺比父亲高大家怎么会相信呢?要让大家相信就得有一个说法,就必须找一个比父亲书艺水平高的老师。谁的书艺水平比父亲王羲之高呢?从书法家中找不到这样一个人。怎么办?王献之灵机一动,点子出来了。神仙是无所不能的,神仙的书艺一定比父亲高,说自己的书艺是神仙传授的,大家就会相信自己的书艺比父亲的书艺高。这就是王献之所编撰的“书艺神授”的故事。 神仙是不存在的,“书艺神授”是杜撰的。看来“假托神仙”只是王献之为谋取出名所采用的一种自我包装、自我宣传的策略和手段。
(选自王根权/《书画趣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