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谈谈书法艺术的社会作用和书法作品的价值判断古与今之间的差异。
古人认为书法是一门学问,是书学,通过艺术形式体现形而上的“道”,今人认为书法是艺术,其核心内容是形而下的“技”。对于书法艺术,中国人称书法,日本人称书道,韩国人称书艺。但日本人所谓的“道”就是“技”,而不是中国人认为的“道”是世间万物的规律,日本所谓的书道同他们所说的花道、茶道、跆拳道是一样的,只是在“技”的层面。中国古代的书法的核心其实是“书道”,是通过笔墨反映出审美境界和文化内涵乃至人格魅力、性情秉赋,当下展览时代的书法创作的中心在于“技”和“艺”之间,视“道”为虚无缥缈。
古人认为的书法不是独立的艺术门类,是文与人的从属,其内涵也不止于技与艺,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在古代书学的概念并不明确,一直只有书家、书体、碑帖等等称谓,阮元开始称书派,提出南北书派论,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才第一次提出书学这个词,以碑学、帖学取代了碑派、帖派,使书法艺术的文人色彩更加浓重。文人心中“书学”的概念是泛化的,边缘是模糊的,诸如古文字学、碑帖考证、版本考证、古器物考证、人物考证等等,儒释道各家学说的内容都可以列入书学之中,邓散木写了一本《篆刻学》,其实并无学科、学说的性质,而只是一本“学篆刻”,除了将“篆源、六书、八体”等属古文字学和书法的内容列入其中之外,还把古印的发掘、考证、收藏、辨伪等虽与篆刻相关、却属于其它学科的内容列为章节,甚至把炼油、揉艾等制作印泥的内容,淬火、炼刀等制造刻刀的内容,以及刻制印钮的内容,辨识琥珀、玛瑙、水晶、犀角之类的内容列入其中。此时的书法篆刻不具有艺术创作的纯粹性、独立性。
书法篆刻艺术要体现“文以载道”的理念,其书写内容与艺术形式难分难解,艺术形式要服从于、服务于文字内容。而今天的书法篆刻创作,其形式表现是第一性的,只是借助文字之形,运用书法篆刻的技巧手段,来创造适应于展览的艺术形式。古人的书法,是形式服务于内容,通过笔墨,表现文字、文词、文才、文思等,追求文化价值,今天展厅中的书法创作,其文字、文词服务于、服从于形式美的创造,重在追求形式创新。而对文辞是否高尚优美,文字是否正确视为次要。
古代的书法重在表现人,书以人贵,通过笔墨表现人品、人格、讲求人品与书品的统一性。欧阳修说:“古之人皆能书,独其人之贤者传遂远。然后世不推此,但务于书,不知前日工书随与纸墨弃者,不可胜数也。使颜公书虽不佳,后世见者必宝之。杨凝式以直言谏其父,其节见于艰危;李建中清慎温雅,爱其书兼取其为人也。岂有其实,然后存之久耶?非自贤哲必能书也,惟贤者能存耳,其余泯泯不复见耳。”(《欧阳文忠集》)这段话说传世书法不是仅仅因为写的好就能传世,而是因其人品高尚才能传世,纵使颜真卿写得不好,后人对其书也能珍爱。杨凝式、李建中的书法之所以能传世,是因为作者气节高、性情雅,因爱其人而兼爱其书。这段话所代表的论点对古人认识、品评书法具有典型意义,其核心是站在人——也就是创作主体的立场来品评书法,而没有站在物——也就是作品的立场来品评书法。
前面说过,古人品评书法是取用天人合一、真善美合一的方式,其中人的因素,也就是真与善的因素是主导的,真与善决定了美。而今天对展厅中书法的品评,其聚焦点是作品的形式美,是作品自身,而书法作品中的文词内容、作者的人品高下几乎是略而不计的,表现出当代书法艺术的独立性、纯粹性。今天有这样的认识:一件文学作品或绘画、书法作品一旦问世,便脱离了作者,成为一件具有独立意义的艺术品。今天的创作注重结果而忽略过程,其创作带有明显的功利目的——竞争、参展、获奖,而对书法艺术承载的文化意义,学习与创作过程对人格内在的修炼与对人生的充实很少顾及。在古代,八股文是文人应对科举考试的一种模式,而今天的展览字也成为一种应对评审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愈走愈远,越玩越花,越来越远离社会人的审美习惯,越来越无暇思考书法艺术对社会乃至人生的价值。
伴随着当下书法创作“形式至上”的表现,剥离了古代文人书法中所依附的“文”与“人”。失去“文”的当下书法,自然也就失去“文以载道”;而失去了“人”之后,同时也失去了古代文人书法中所体现出的“德”与“情”。宋人沈作喆《寓简论书》中说:“昔贤谓见佞人书迹,入眼便有睢盱侧媚之态,惟恐其污人,不可近,未必翰墨全类其人也。余观颜平原书,凛凛正色,如在廊庙直言鲠论,天威不能屈;至于行草书,虽纵横超逸绝尘,犹不失正体。盖人心之所尊贱,油然而生,自然见异耳。”这段话明确指出“德”对书法审美的参与作用,见奸佞之人写的字,“入眼便有睢盱侧媚之态”,而颜真卿的字人们自然会感受到“凛凛正色”,虽然并不绝对是好人写好字、坏人写坏字,但人品的高下、人格的雅俗自然会影响到人们对其书法的解读,反过来说,书法作品也能曲折的、模糊的、间接的反映出人格、人品。当下书法创作剥离了“人”之后,“德”的作用、也就是真善美中“善”的作用在解读书法美中被排除了。
再说“情”,前人说过“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是想用最简化的文字去评说一个时代的书法特点,是想在时代之间的相互比较之中凸现其个性。不知何时、何人又在后面加上了“今人尚情”一说,这一来反成了貂尾续狗,反而把原来还依稀知其大概的尚韵、尚法、尚意、尚态给弄糊涂了,“情”是什么?是人倾注之情、或是作品表现之情?意、态、情三者有什么明确的区别?
古人书法中的“情”何在?孙过庭《书谱》中说:“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己叹。”同样都是王羲之写的字,不同文字内容、不同的创作场景则表现出不同的“情”,这情由文及人,由人及艺,人以情作书,书以文、以形表情,这情是司空图《诗品》中所说“遇之匪深,即之愈稀,脱有形似、握手已违”的境界,是只可意会而难以言状的“草色遥看近却无”的一种感觉,是人、文、书三者融合一体难分难解处,是作者与读者心心相印处。这“情”在剥离了文与人之后安在哉?“形式至上”本身就是无情的,形式设计中只有智慧的表现和技法的支撑,而没有情感。虽然我们在创作过程中物我皆忘、充满***地进入角色,但那只是完成艺术形式的过程,这种过程中的“***”在物化的形式中表现为无情,只有形式美的匠心独运,而没有人的七情六欲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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