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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价值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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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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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作为艺术品有它的艺术价值。书法作为艺术品进入市场,有它的商品价值。
艺术价值与商品价值是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目的。
前者在于欣赏,后者在于实用(需求)。两者有交集时,两种价值相近。但从来都是不等同的。所以才有了商人的运作,明眼人的囤积趋利。。。才令书法更广为人知。
两个价值的趋同是一种理想,就像市场上的价值和价格永远无法相同一样。
合理得了吗?
一个以此为生的书家就不可能把价格定高。一个有了生活保证的“玩书法”者就可以定下天价。一个书貌不“美”的书家必须靠头衔来说服买家,无论他的价格多高还是多低。而一个“美字”书家,只要把字端出来,做做宣传就够了。。。
提到卖,就要看市场。卖赵孟頫、董其昌的字,那叫卖方市场,就那么多,管不了够。卖现代活着的人的字,是买方市场。买家说了算。
所谓“当代著名书画家应相对合理制定作品润格”说白了不是和自己的价值要接近,而是要和买方的心理价值接近。
让买方理解书法美的感受,和因艺术水准而产生的价值,是时代的需要。但书法“丑”中的美就别指望大众普遍接受了。这是少数人能接受的东西,这种自认为纯艺术的人群注定要为他们的“纯洁”而付出孤独的代价的。
文化人最让人看不起的就是,嘴里说着别人“买字庸俗”,又恨不得别人高价来买自己的字。
有些人热衷于写一些绝大多数人都看不懂的“艺术”,自以为独特,也确实独特。但反过来又抱怨没有人来欣赏、购买他们的“艺术”!
发表于 2008-8-27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J 2007_J 2007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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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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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崔先生总是论点犀利,鲜明。。。。。。。。。一语点破。。。。。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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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根本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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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鼓掌了。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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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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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鼓掌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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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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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买就买潜力股,收藏崔老师的作品装满我的小车,过10年8年的,我就换个城际火车开开,带你们去澳大利亚看袋鼠表演em10 em10 em11 em11 em19 em19 em17 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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