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9561|回复: 1

市民社会需要野有遗贤(白谦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4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市民社会需要野有遗贤
* h$ L* W$ T0 A$ F* _" r! |* c. Q5 P1 d; z6 p2 w! F# E. v: c0 `( |0 }
                                             
4 C  q! {7 W4 Q/ p) l) j5 x白谦慎  
/ d. z+ j- c, _9 V5 W8 C) p. ]" N' \' m# T' I, f
+ _) R1 A! }; V6 T; U3 o4 J$ U
朝大野小,民间缺乏制衡的力量,这就需要发展有“遗贤”们积极参与的民间社团。民间社团是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有机构成。
3 @- q6 H+ b: ]  j5 d  w& @+ d/ K- `9 U& ?$ C; T: A
% p4 s) T" i. B

+ [$ [$ O. @( m  s2 n" {- k/ h) r, @3 u+ \9 A( x+ @" K
   儒家经典《尚书》中有语:“野无遗贤,万邦咸宁。”它表述了上古以来的政治理想。在唐初一次科举考试后,唐太宗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一代圣主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然以现代的眼光来审视这些传统的政治理想和统治术,它们可能会有如下的负面作用:朝大野小,民间缺乏制衡的力量。中国的长治久安,需要逐步地发展有“遗贤”们积极参与的民间社团。
* X; ~" k5 E/ ~( p1 O! h' V# z( p# W
" k" E7 k! F8 G8 A5 D9 P  u9 I   以我研究的书法艺术而论,中国文联属下的中国书法家协会,名曰人民团体,实则官办机构。如果中国书协求贤若渴,希望把有水平的书法家、有影响的书法社团都接纳到书协中,心态固然可嘉,但对艺术的发展未必是好事。如今社会与文化日趋多元,民间社团不少,平时的切磋技艺、联络感情,常在此中进行。从小范围来看,民间社团既能促进艺术交流,也能培养艺术民主精神。从长远来看,在中国走向更为开放和民主的进程中,通过结社来逐步扩大民众自我管理的空间,促进政府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是重要的一步。民间社团将是政治学者所说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有机构成。% c+ }% r/ L- r- o5 `' s
3 Z6 E: ]* ]- T( H& k2 X2 F
   民间社团发展中的一个瓶颈是如何在民政部门注册。我上面提到的民间艺术社团,大多是没有注册的雅集型的团体,亦即一些有共同爱好的朋友们,聚在一起,为自己的雅集起个名字,就算是个社团了。这类社团通常对注册与否并不在意。但也有在意者。我有一些年轻朋友,曾想成立一个印社,但申请注册遭到拒绝。我问发起人,为何一定要注册?他说,万一有事,也不会被说成是“非法组织”。相比之下,我参加多年的沧浪书社早在1987年,就在当地民政局注册了。当时能够成功注册的因素甚多,其中之一就在于其政治色彩不强。所以,民间社团完全可以先在那些政治上不敏感的领域发展起来。这些领域的民间社团,应避免陷入政治争议,这样才能有持续发展的可能性。淡化政治,或许就是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们的存在对市民社会的形成有益。
8 ]- R7 w0 G, ~5 {7 g( {4 U8 E$ {
3 ~2 k& b) o' G6 D- H: y   在书法篆刻界的社团中,还有些性质比较特殊的社团,如社址在南京的中国标准草书社和社址在杭州的西泠印社。1949年以前,它们都是纯民间的社团,1949年以后,性质发生了变化。但像西泠印社这样的团体在人们的心目中始终有个“民间”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像1978年我从南方刚到北京上学时,第一次在街上见到同仁堂牌匾的感受,觉得它是一个私营的药店,尽管它并不是。我们之所以对西泠印社有类似的感觉,是因为它有老字号的历史资源。这一历史资源使我们期待,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西泠印社越来越民间,而不是相反。$ p4 Z& d0 V% i$ b* \" _$ _

% Q; U  _! Y! F8 c    (作者为艺术史学者)8 o4 P+ K# H5 t$ F7 F9 J
6 A( c- O7 v) |
文章来源:南方周末2008年4月30日
) D7 S- r: @, w( N5 y
4 B& j& K2 L" i5 ]% j相关报道见A5观察《104岁西泠印社并入27岁中国书协?》
发表于 2008-5-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Y 2007_Y 2007_Y 2007_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