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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书坛“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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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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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坛“非常道”
% E& L0 Q+ W# I9 ?: K& X5 {■朱中原  ( l% p5 I  [& M9 R* t' [$ N

4 K9 \  |  a" O$ [  ●画坛巨匠吴冠中,早在上世纪80年代即已蜚声画坛,以“笔墨论”处于舆论之尖峰。近来又在《南方周末》发文炮轰中国文艺体制,书协、作协、文联、画院概不例外。然此前,一自称为贵州农民画家的郑维江却以吴冠中“抽象画”抄袭其独创“文字画”为由一纸将吴老告上法庭。不想北京市朝阳区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原判,后郑维江又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讼,北京市高院仍以证据不足为由维持原判。郑维江趁势利用网络大肆散播炒作,认为自己是大师,是吴冠中抄袭了自己的作品。闹得媒体沸沸扬扬,成为2007年画坛之最大笑话。吴冠中也因饱受争议而成为南方周末2007年“艺术中国”年度人物。有人叹曰:“昔年吴老因为别人‘抄袭’自己而上诉,今日吴老因‘抄袭’别人而被诉。”
0 A) e) O  {4 G6 Z' L) b$ {  ●2007年底,九届国展引出“何豪事件”。评委在评审时未评审出何豪的参展作品乃枪手所为,出来之后却遭网友质疑,书协无奈,只得令何豪进京再次“赶考”,孰料此次“赶考”作品与前次相差无几,评委乃作判:“何豪此作水平低劣,与参展作品相差甚远,故取消其获奖资格,但考虑到其创作时发挥上的失误,故保留其入展资格。”有网友愤言指责曰:既然明显相差甚远,又为什么不承认是枪手所为?既然取消其获奖资格,又为什么还保留其入展资格呢?如果说何豪此作非枪手所为,又何言取消其获奖资格呢?国展评委自己扇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闹出了2007年中国书坛最大也是最后一个笑话。9 \" @- U0 W/ N# }' j9 _
  ●戊子新春,正值南方普降大雪,文化人士李廷华发来其自作诗短信《悲京广》:“南国交通瘫痪,无数同胞阻于雪地冰天。思之望之,潸然难抑,因成悲歌。芜湖悲怆谁无泪,又悲京广断长沙。雪壅南国疑天陷,冰塞中原值岁差。千里流徙唯挣口,经年奔碌哪成家。生民久困计应改,坐闷书生愧对茶。”恰在当日,一书画家发来其自作诗赞曰:“国风和谐舒民意,气象维新庆岁时;冰消雪尽献祥瑞,齐颂神州太平词。”两相对照,境界昭然若示。+ q% k) S+ a. a* r' E  b+ R5 ?; f$ k9 ~
  ●戊子新春夜,与刘正成、张铁林等齐聚松竹梅花堂,谈古论今。期间“皇上”对春晚节目极为愤慨,某亦愤之,刘公正成有词戏曰:“文艺不是宣传,娱乐不是说教!灾难不是煽情,爱民不是作秀!”后李廷华亦赋诗讥之曰:“万家灯火聚良宵,岁岁关心晚会瞧。世事和音人缺笑,聚才抖腕竟诩高。毁人自毁唯装傻,斯文无文哪可嘲。胳肢窝毛挠已尽,麻姑更向何方挠。”
发表于 2008-4-2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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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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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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