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0428|回复: 9

[讯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兴凯湖位于祖国的东北边陲黑龙江省鸡西市境内,素有“北国绿宝石”的美誉。王震将军率领十万官兵开发北大荒纪念馆、冠绝天下的“北大荒书法艺术长廊”就坐落在中俄界湖——兴凯湖畔。著名文学艺术家丁玲、艾青、聂绀弩、吴祖光、丁聪、晁楣等都在这里生活和工作过。在中共鸡西市委、鸡西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全市艺术家的共同努力下,鸡西市先后被国家评为“文化先进市”、“版画之乡”、“书画之乡”。为弘扬奥运精神、繁荣兴凯湖文化,特举办“兴凯湖杯”全国书画大奖赛。
  一、主办、承办及媒体支持
  主办单位:中共鸡西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鸡西市文化局、鸡西市广播电视局、鸡西日报社、鸡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媒体支持:中国书画报、美术报、书法报、青少年书法报、鸡西日报、鸡西电视台
  二、征稿对象及范围
  征稿对象:国家、省、市、县书协美协会员,全国各大中专院校(含艺术院校)、老年大学、书画院等18岁以上的海内外广大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
  征稿范围:书法(含毛笔书法、篆刻、刻字,其中篆书、草书、篆刻、刻字请附释文),美术(含国画、版画、油画)。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情趣高雅,富有新意。提倡创作有关兴凯湖文化及鸡西边塞民族风情(详情请登陆东北网及鸡西新闻网)及古诗、词、赋作品。
  2.毛笔书法、国画和篆刻印屏以四至六尺竖幅为宜(其中每件篆刻印屏作品须附印屏上的原作印章两枚),刻字、版画、油画尺寸不限,作品均不需装裱。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投稿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规格、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及详细通讯地址,另附百字左右作者艺术简历一份。
  3.每件作品请寄评审费30元,无评审费不予评审(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30美元)。因人力有限,作品不予退稿。
  4.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展出、宣传、出版等权利,凡参赛者即视为遵守此条款。
  四、评选与奖励
  1.主办单位邀请著名书法家、美术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严肃认真的初评、复评和终评(20人以上的集体投稿者免初评),并全程采取评委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2.大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共160名。
  特等奖:美术5名,每名奖金3000元,
  书法5名,每名奖金1500元;
  金奖:美术10名,每名奖金1500元,
  书法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银奖:美术15名,每名奖金1000元,
  书法15名,每名奖金500元;
  铜奖:美术20名,每名奖金500元,
  书法20名,每名奖金300元;
  优秀奖:美术30名,每名奖金300元,
  书法30名,每名奖金200元。
  入展300名(各奖励鸡西版画家小型版画作品1件)、入选500名。
  3.向获奖及入展(入选)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4.大赛组委会将聘请公证部门为本次活动进行法律公证。大赛评比结果及展览开幕式等盛况将在东北网、鸡西新闻网及相关报刊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征稿日期及投稿地址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作品及参赛费请挂号邮寄:黑龙江省鸡西市书画院(鸡西市文化局一楼)张日安 王官平(收),邮政编码158100,信封上注明“兴凯湖杯”字样,    咨询电话:13946866660 13359957980
  中共鸡西市委宣传部
  2008年3月13日
发表于 2008-4-6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6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6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与美术待遇咋那不同里,em20 不顶,强烈要求公平对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7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与美术待遇应该一样em3 em3 em3 em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7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书法美术获奖待遇为何不一样?有点让书法人寒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7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煜山 于 2008-4-7 10:56 发表
em1 em1 em1
书法美术获奖待遇为何不一样?有点让书法人寒心!

书法创作与美术创作一样不容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7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8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