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9344|回复: 6

【转】如何面对丧失文化身份的中国书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25 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当我们把《兰亭序》当作书法“作品”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4 t8 X4 d+ e) E; C. z$ |因为……   ' O: T- U0 e; t1 A  U; s' r7 m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作品”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6 y' ~  {3 y/ r8 s1 X) z因为……   ' E4 s7 A0 |1 ^9 x0 \# O
当我们把王羲之当作“书法家”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2 W6 F5 J: q( A; m因为……   ( a; L% n+ I- w, e' u
当我们把书法家当作“身份”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5 e  k% ^7 n( t
因为……   
! S: g# k7 I/ b. X/ J+ f: d当我们把书法当作“职业”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H* f, n+ o' U8 R: U. e因为……   
+ [; J" ^: A" Q5 \9 f- J: B当我们把书法当作“艺术”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b1 R# v/ I1 j- \因为……   3 V8 f# a) q, j1 c& q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展览”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L5 Z* P# R" z9 g2 B& r( }因为……   ; @6 O/ n' t$ o, ]; f) {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比赛”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H: I$ }' n" L- U5 A因为……   
+ o3 P2 l0 a3 J, S当我们把书法当作“作秀”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A  Z' h* ?, K% G9 W
因为……   
" N! e! i- P3 y; p* u! j$ R当我们把书法当作“权力”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1 Q9 Q1 R! S. }0 z因为……   
: ?4 T! x$ Z5 i( ~9 Z9 r当我们把书法当作“文化”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2 ^$ p$ z- ^# t3 u- ]: e0 J) G# E
因为……   
1 f1 W0 N, @" x0 j" G, T当我们面对丧失文化身份已久的中国书法的时候,首届中国书坛兰亭雅集启动了。  
4 J) G( y9 h& z0 _$ g& I0 x$ a/ ], F" J因为……   
6 \# m' D  J- M4 i) T6 Z3 B. }2 X当我听说首届中国书坛兰亭雅集启动的时候,引发了如是断想。; g4 ^# g3 k- i6 }/ r
用晋人的说法:是“闻所闻而来”;但愿,我也能“见所见而去”。
/ r* M( f, r$ P4 f4 n0 L" L9 R; {: l" M原载《美术报》7月14日31版

6 [9 C! N: N/ T  D, e2 \: H$ h% h1 |% a5 |! q  J
[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08-3-26 08:34 编辑 ]
发表于 2008-3-25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7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em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装置---------为''标题''而作
1f0b49f1b5ef646cdb88c44c59c9ce5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半天,我还是搞不清楚- t3 v# S3 k! G( A4 M# s1 z& T
当我们把书法当什么的时候,文化身份才不丧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em6 em6 em17 em17 em18 em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