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走失的猪 于 2008-1-6 17:50 发表 
我对书法充满理想!
但是我反对你用一些不恰当的比喻来解释问题,真的辨者,没有必要说那些不切实际的比喻。
同样,我不反对你把书法当成真理,但这是你个人的事情,看看这些回帖就知道,只有你一个人把书 ...
您说我用一些不恰当的比喻来解释问题,而我说的是:“书法是我追求真理,体验人生的方式与途径”这个比喻不恰当在何处呢?既然是来辩的,那么还是说出来为好。 您谈到“真的辨者”,这倒让我汗颜,
我不过是书法一小卒,怎么可以不自量力的用“真的辩者”来称之呢? 重要一点,请不要偷换修改我的概念哟,本人从来没说把书法本身当成真理,我说的原话是“书法是我追求真理,体验人生的方式与途径”。至于这里有多人是把书法当成什么当然可以拿出来辩论,是否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不是一个人能说了算的。这个帖子主题很明确嘛,就是让大家来辨的,不是按人数决定艺术问题吧, 想到辩论的帖子,如何辩?有什么样的能力来辩?为何而辩?辩出什么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