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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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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着“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的名头去鉴定,不料对方只是一家有限公司——   冒名鉴宝 被判双倍赔偿                                                        http://www.jingp.com/
     拿着花瓶到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做文物鉴定,后来发现大连市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单位,于是两名文物鉴定者分别将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进行双倍赔偿。日前西岗区法院一审判决持有花瓶的两名文物鉴定者胜诉。http://www.jingp.com/
  据其中一原告王先生讲,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对外宣传中称为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使他们误以为是大连市国家所属权威鉴定机构。今年8月1日,他将一对花瓶拿到被告处鉴定,对方共收费780元,出具了鉴定证书。http://www.jingp.com/
  王先生拿到证书仔细分析后发现,单位名称与印章不符,印章与钢印不符,同时他在现场看见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曹某一个人签了两个人的名,在证书的结论中既没有对鉴定物断代,也没有鉴定出目前的参考价格,鉴定结论实际上是没有结论,这使王先生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他经咨询和调查得知,大连市根本就不存在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这样一个单位,是该公司故意隐瞒真相。http://www.jingp.com/
  王先生认为对方的行为属于欺诈,于是起诉到法院,依法要求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赔偿他服务费的一倍,并返还所收的费用(即通常所说的双倍赔偿),合计1560元。http://www.jingp.com/
  梁先生也是拿着一个花瓶到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进行鉴定,收费也是780元,遭遇和王先生类似,她也以同样理由把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也是要求双倍赔偿。http://www.jingp.com/
  对此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辩称,他们公司是经过大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文物鉴定资格,公司的存在是合法而且真实的。他们在工作地点张贴《鉴定须知》,落款是他们公司的法人名称。《鉴定证书》关于名称“民国花瓶”就是对鉴定物的断代,鉴定结论不提供参考价格是行规,曹某一人签两字是被催促造成的。《鉴定证书》使用“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的名称和钢印,是因为大连相关部门正在筹建“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http://www.jingp.com/
  该公司认为自己履行了鉴定和出具证书的义务,收费合理,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同时表示他们是大连市文物鉴定方面唯一的单位,权威性不容置疑,而原告在拿到《鉴定证书》一周内,未与他们协商,就直接到法院起诉,动机让人生疑。所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http://www.jingp.com/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以“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承认“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没有成立,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被告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于是两起案件开庭均一审判决大连某文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返还原告780元,并赔偿780元。http://www.jingp.com/
新闻来源:精拍艺术网 http://www.jingp.com/
发表于 2007-11-2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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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a安继越主席题写的牌匾 (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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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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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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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5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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