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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艺公社

【重磅】{中国书协关于九届国展的所有资料}(按省入展名单已出)最新!最快!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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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豪太冤了。没能在特殊的环境里创作出得奖作品水平的作品,刷下了。
5 C3 m# }# _& }* l1 E+ y2 g何豪太嚣张了,竞敢二次参加面试……
( N) N7 h/ g+ Y, m何豪可以上2007书坛新闻人物榜了em4 em3
& `+ ]0 B3 v; V% Y6 Z2 G这样的事件发生,中国书协是否应该反省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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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从这件事中吸取的教训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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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7-11-22 19:02 发表 # ~9 N, m) A; B3 ^' ]( U" J% a
这个何豪被折腾得够怆,如果确实不是他本人所写,他何以敢两次去现场测试?如果确实是他所写,他会不会成为孙向群第二?
8 i0 u2 h+ P- n; {这是今年书坛的又一个重磅炸弹!!
2 f# E- T' Y& u1 x. S
何豪的书作,无论真伪,都已演绎为“事件”!5 o8 D6 J: b% T
看来“真伪”的鉴定,是要有法律依据的。9 q1 k  P, t8 S1 m, U; Z, X
势必要有刑侦专家的鉴定文书,才能有最终定论?8 h+ Y  w1 @" ^- d" O# w4 A% P" b% D( U" E
公证还算不算数?公证的法律责任何在?4 \/ y0 W) {/ Y) x3 X*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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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下总比不闻不问好,表现了书协的姿态,终于给大家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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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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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高!实在是高!!这老何真是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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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眠山人 于 2007-11-22 19:37 发表 & m5 a0 G6 R/ y, b6 u5 F" D/ U
拿下总比不闻不问好,表现了书协的姿态,终于给大家一个说法。
7 I. V! S  W. H- B  Z4 W& w% y/ s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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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何胆大?老何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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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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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经查出是代笔.为啥还保留其入展资格.那么凡是代笔都能入展.取得中国书协会员资格囖.中书协大小官员脑子都进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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