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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艺公社

【重磅】{中国书协关于九届国展的所有资料}(按省入展名单已出)最新!最快!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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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豪太冤了。没能在特殊的环境里创作出得奖作品水平的作品,刷下了。
3 F6 k8 [: c# [. i7 b2 `6 i何豪太嚣张了,竞敢二次参加面试……9 _' q5 B6 s1 L6 H) A  i* @, }) N
何豪可以上2007书坛新闻人物榜了em4 em3 " u) ]& b% z" [1 u# I0 c
这样的事件发生,中国书协是否应该反省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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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从这件事中吸取的教训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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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7-11-22 19:02 发表 : W) t% h- @* H  s* U2 [
这个何豪被折腾得够怆,如果确实不是他本人所写,他何以敢两次去现场测试?如果确实是他所写,他会不会成为孙向群第二?! N! Z/ z/ H1 f9 d
这是今年书坛的又一个重磅炸弹!!
; L( \- h; f. m! }7 i
何豪的书作,无论真伪,都已演绎为“事件”!1 `- ]( }  H" S9 j! Z. _" H/ l
看来“真伪”的鉴定,是要有法律依据的。2 b3 r6 P& u: o* N" f5 k1 ?( K
势必要有刑侦专家的鉴定文书,才能有最终定论?- L- k! c0 E. q1 a
公证还算不算数?公证的法律责任何在?
& G6 y- }7 U/ q3 L- C. x! h+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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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下总比不闻不问好,表现了书协的姿态,终于给大家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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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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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高!实在是高!!这老何真是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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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眠山人 于 2007-11-22 19:37 发表
; Q0 t8 r% M+ v拿下总比不闻不问好,表现了书协的姿态,终于给大家一个说法。
. Z  V$ p& m, u7 a, x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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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何胆大?老何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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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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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经查出是代笔.为啥还保留其入展资格.那么凡是代笔都能入展.取得中国书协会员资格囖.中书协大小官员脑子都进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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