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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阮次山

[评批] 从“善缘艺友”到“我是达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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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兄弟,我不得不提醒一下首评,你有一点要向我学习,别去答理身后紧跟的狗群,他们就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x3 c+ ?. H! j( h: \! }8 x
我只回帖给高手,网络垃圾你尽可视而不见.否则有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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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阮先生的层次比你高多了,我们之间的交流的目的,恐怕只有我二人明白。2 v. V2 \( I* Q; Y0 q% Q
你这只四处流浪到处碰壁的丧家玩意儿,一直跟着我,想引起我的注意?
- d: D7 A5 L* b5 N& \离我远点,我对你真的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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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至于“混账”如果您觉得那就是混账而别的不是的话,那么,我比较怀疑你判断问题的能力。* `+ X- a0 x$ t; |' Q4 X! R2 c
还有,这样的回帖也竟然让喜鹊先生看了笑话,
& l) {) s: p0 K  a0 i我觉得如果一个回帖能让别人感到开心那不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吗?关键在于一个回帖频繁地让人感到恶心,那就不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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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和尚不撞钟,钟不响也没人怨你,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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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看下来觉得达州人的行为已经被自己认识到了,这说明楼主此帖的积极作用显现了,作为一个平常书法人有这种被认可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
. y- a- q4 T( R1 e$ `( b' {, t2 q1 ~; _+ f
倒是觉得有一个探着头冒了一句的蝈蝈大侠让人费解,什么“狗群”(原来你也在狗群之列,大概充其量算是一哈巴狗,所以为獒们所不齿),什么高手,借机抬升自己的成分太大,也是一个想出名想疯了的疯子,前一阵为了出名不惜得罪呆子、叫板评委(就差裸奔了)可惜被呆子痛打了落水狗,现在又满大街认兄弟,真没意思. ^9 B/ ]: M4 |% z/ u
; u9 X/ P4 a: z) y2 e9 O( E. w# |
  建议阮先生赶走这个哈巴,以免污染视听,让“鬼有所归,乃不为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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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11-26 12:03 发表 / U2 n( y! F7 I
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 ...
1 R5 o0 n. n0 p6 t6 V" `! e, b& r5 u
您以为我是看笑话?以您的水平太不应该了?  B4 G' }- d& U# F# S& ]1 J: l
您豢养的,不,说您豢养的,您不乐意,那位被豢养的更不乐意,您培养的和您称兄道弟的也太次了。
% f1 {5 F& j& f5 J$ j9 x7 Q; M我的意图您也别多想了。想多了,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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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11-26 12:03 发表 ( z( x+ i) I) S* k
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 ...

! w# {2 O3 V, v* S, U& `. L您早这样解释,走走看看女士不就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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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3 阮次山 的帖子

那句话不是混帐话又是什么    您不采用亲自找他当面谈你的意见    而是选择了在网上公开批判      我又为要什么亲自当面向他表达你所认为的"爱意"呢   ; u) e+ X3 g0 Z  v4 W9 f

2 h/ p) Q8 w% G   本来通过一个善意的劝告短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却喜欢效仿这种那给人戴高帽子拉人游街示众批判的文革做法       这种做法其实在网上流行很久了        大家或许早已经习惯了     那个达州人的"那个我是达州人"和这个相比较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您应该再看得透澈些才是     呵呵
7 h1 j0 t/ E) u9 R# k) T5 C. h" O0 R. x& i" t* }
[ 本帖最后由 走走看看 于 2007-11-26 14: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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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鹊登录 于 2007-11-26 13:42 发表
/ O  c9 X+ }3 [. d" t0 t- _4 n) N; q
* r" G( @; F5 {# x. \. @您早这样解释,走走看看女士不就明白了吗?

& S/ t- }9 E% W: E难道你没看我的原帖?我的原帖意思你读不明白?你们在指责我的初衷,这是我不能接受的!就像国家禁止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但你非得要说国家错了,说每个人都有随地吐痰的自由,随地吐痰多好啊!地面上整洁多单调啊!
0 q7 v1 @6 \0 J9 `$ c- @. e& g我们似乎缺乏对话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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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走走看看 于 2007-11-26 13:48 发表 & F. T& d8 M3 `% P; [' W
那句话不是混帐话又是什么    你不采用亲自找他当面谈你的意见    而是选择了在网上公开批判      我又为要什么亲自当面向他表达你所认为的"爱意"呢   
) ?9 e0 v* `2 p2 C8 P$ \. Y4 p3 B! H
   本来通过一个善意的劝告短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却 ...

! {  z) z: O4 c' J7 [就像随地吐痰的例子一样,我要批的不是具体的一个人的随地吐痰,但最终的结果你却说随地吐痰很可爱,这是我无法接受的,你难道不该为你的言论复出代价吗?因为你支持了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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