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嵩阳杯”全国书画大赛征稿
“嵩阳杯”全国书画大赛自2005年起被确定为河南省人民政府重大社会文化项目以来,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在举国欢庆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日子里,为实现中共河南省委提出的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产业强省跨越的战略目标,精心打造文化河南的书画品牌,特举办第二届大赛活动。
一、主办:河南省文化厅
二、协办:河南省慈善总会、中国青年书协、中国青年美协、《书法导报》社
三、联合承办:河南省嵩阳书画院、中国策划研究院中部分院
四、媒体支持:《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书法导报》、《书法报》、《中国书画报》、《东方今报》、《郑州晚报》、中国书画传播网、大河网、《青少年书法》
五、征稿要求
1.毛笔书法、国画及篆刻作品(草书、篆书附释文)。
2.内容高雅,不分书体、画风,形式不限,可以借鉴现代艺术创作元素进行创作,注重艺术性和学术性。
3.作品规格限六尺以内竖幅(册页不限),篆刻作品6—8 方,其中两方附边款,帖于四尺对开的印屏上。
4.作品无需装裱(特殊装裱请附设计稿或自我托裱)。
5.作品背后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写清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电话、作品名称;一律用挂号邮寄。
6.本次大赛每件收通联费30元,海外每件收20美元(请勿在信中夹寄),如需退稿,每件另附20元。无资不评。
7.首届嵩阳杯大赛金、银、铜奖获得者及中国书协、中国美协会员凭获奖证书或会员证复印件免收通联费。
六、评选原则及办法
1.评委会由主办单位特邀中国书协、中国美协部分评委及书画家组成。
2.本着“艺术至上”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重名气和资历,不论学历和地位,遵循“惟品是取,惟精是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宗旨。
3.中国书协、中国美协会员及20件以上的团体会员免初评。
4.奖项:书法和绘画设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5名、三等奖各10名、文化进步奖100名。
5.既定展出作品400件;另按参赛作品总件数的20%评出入选作品。
七、待遇
1.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2000元;三等奖每人1000元;文化进步奖每人赠2008年《书法导报》一份,以上获奖作者赠送作品集一本。所有获奖、入展和入选作者均颁发证书。
2.年龄不超过50岁的获奖、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青年书协或中国青年美协条件。
3.在豫工作的获奖作者在职称评定时均享受省级项目获奖待遇。
4.获奖作者具备受聘河南省嵩阳书画院特聘书画家资格。
八、颁奖及展出
1.时间:2008年春节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河南博物院(外地到郑获奖作者组委会负责安排食宿)
3.拟定2008年春季在河南、山东、广东、福建、北京等地进行巡展及慈善义卖活动
九、大赛组委会将从通联费中每人抽出1元,捐给慈善机构。
十、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其他
1.获奖证书、作品选及退稿作品将在展览闭幕两个月内寄出。
2.本次大赛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方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承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来稿及汇款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红专路128号17-21 第二届“嵩阳杯”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收件人:禹保君 收款人:王荣萍
邮编:450008
电话:0371-65820096 6571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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