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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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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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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黄记文 于 2007-10-7 23:35 发表
如果沟通有效,面对海内外的最高级别展,应该在开评之前正式发文,作为九届国展征稿的补充附件,以示国展的权威性.所增名额应与入展的待遇对等,否则对交退稿费的投稿者如何解释.

说得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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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定规则时就有问题.一次入选入书协,能不勾起那些非会员的热情吗?难怪有人投稿4、5十份,而且退稿,这是为广东书协做的多大贡献呀!是对国家书法事业的多大支持呀!em4 900人是少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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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呀!投稿者百分之九十九支持!em1

[ 本帖最后由 彭飞 于 2007-10-9 19: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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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听取人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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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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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如此!这次展览投稿量大,质量又很高。应该向“四届正书展”学习,增设入围作品。
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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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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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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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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