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4254|回复: 20

九届国展评委看过来:警惕国展投稿作品中的“迷彩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3 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5 U% v- k/ }+ d! }$ X
( A- H+ u) Q% g5 ~3 F
, V' A, e" |$ j  y' ~
    九届国展评审在即,着令广大书法家、书友们的目光更为热烈一些。谁能在展览中入展、获奖,的确似有“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的感受。在此,在下提前预祝这些获得成功的朋友。
) ?& g1 I2 G' u/ E. N9 H8 w$ w8 p9 g& J  j
    中国书协秘书长张旭光同志在贵州等地的书法讲话中,对展览的作品内容、作品功力、作品形式以及展厅效应也做了精辟的发言和其个人独到的理解。在下也是很赞成和拥护的。" s7 N% [- E8 B2 j; J- J
8 t/ M% q7 Z( h, q. D& n$ ^1 R
    其中,张旭光同志谈到国展展厅效应时,他认为作品除了要写好字外,注重书法外的文化素养的提高,书法承传与创新的同时,还要注意国展作品的展厅形式。比如,在纸张的运用、粘贴、布局、印章、做法等等,形式上也要出新、出奇,才能出奇制胜,才能受到评委的看好。' t# o, Q2 I; ^
# Q7 ]4 H6 Q" F7 I# T1 k
    在下认为,这一届(九届国展)作品的形式上一定也能花样出新,引人眼目。让人们在观赏一幅幅优秀的书法作品的同时获得更美的艺术感受,产生共鸣。+ ~% ]6 W# I; O' D
7 L; c" ?% O- d* `+ O" B  S
( W1 l5 d9 ^2 O6 y" m2 \' _% y
    但在下还想借书法网络一角呼吁一下,九届国展的评委们在评审时,既要重视作品的好的形式,同时更应该注重作品书法上的内涵,这才是中国书法之根本和要决。过多的太注重于形式(其实就是一件书法作品的“迷彩服”)而不注重书法书写的优劣,在评审中将会留下遗憾。我看了一些作者投九届国展的作品,这些作品形式之花哨已重于书法书写的本身及其实质。
) W1 ~9 ]% e* u* q  _* G9 J
* a8 s; e. @8 M    当然,在下这一考虑是多余的,评委老师们都是高人,眼光完全比我等的高明许多,但愿不会存在我所担忧的以上的问题。
" g3 C" a; m/ _0 X# D# ~7 n" x9 F4 S5 b- x* r3 Q# d% @. p
    谢谢!! y. ^& Z0 l4 {% G" o" E. ?2 N+ |
; H* z  X' c+ X0 }1 A1 X
& ], t1 W. R0 C8 F
    2007102于清风堂

4 w3 g/ n* k* z9 Y; N

5 o1 z- j' H( j7 c% L) L- d" }$ l$ Q. |2 L* J' p2 M
[ 本帖最后由 黔墨 于 2007-10-3 03:2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 i8 Q' q9 s( Z5 U& w
1 X. t2 H% z% m! P2 K$ g# d
[ 本帖最后由 黔墨 于 2007-10-3 03:4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等等看,若果此次国展的迷彩服多了,说明被你不幸言中了,反之则说明国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弘扬书法,不是为了炫耀装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4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
  i$ ~0 s( ]7 C( V4 bem1 em1 em1   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5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6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迷了雷达的眼睛,高级迷彩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6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黔墨兄也点出了一个主要的问题,需要评委认真对待,我也发现大凡大家很少有做拼贴之类的装裱活儿,顶多多盖几个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