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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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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议员、公务员书法展征稿通知(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央国家机关分会)

中日议员、公务员书法展征稿通知(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央国家机关分会)


今年是中日体育文化交流年,适逢中日邦交正常化三十五年,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批准,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培训中心、中国书法研究院、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央国家机关分会主办,北京知之语言文化有限公司赞助《中日议员、公务员书法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为下:
  一、参展条件:中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解放军、武警官兵均可投稿参加。
  二、参展作品要求:内容自选,欢迎自作诗文,不署上款,最大不超过6尺,篆刻不少于8方(入展后要寄原石),篆书、草书、篆刻要附释文,作品不用装裱,特殊要求可自行装裱。
  三、参展有关事项:1.本展不收报名费,参展费,作品不退,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2.认真填写报名表(可复制),并在参展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报名表上有关内容,一并寄交展览办公室。3.寄交作品时请附上写明本人地址,贴好邮票的标准信封一个,以便寄发通知。4.中国书协、中国书法研究院艺委会会员附上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四、截稿时间:2007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展览:经评审选出300件作品参展,展览于2007年11~12月在北京、东京举行,主办单位将出版作品集,颁发展览证书,作者可受邀赴日参展交流.。
  六、本次展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七、联系及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一号人济山庄C座606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556081 传真:010-88556037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培训中心
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央国家机关分会
中国书法研究院
发表于 2007-9-15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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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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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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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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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不见表

表呢在那里撒em24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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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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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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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上当了哦
仔细看看征稿启事哦em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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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抵制日货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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