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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批] 对杀人犯和书法的一些看法而已/杨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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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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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暴料一杀人犯赵有琛多次获奖,进入搜索一看,果真如此,故笔者饶舌两句:
. L8 w; d2 q. |5 z  I6 ]
; |9 h* ]7 W4 B) J首先,对这位杀人犯的遭遇(看了他的基本履历之后)表示同情,但是法律内面没有同情二字。
) ]+ n7 J( E4 F

, e6 R+ h) x* h1 C: S+ \+ W其次,对这位杀人犯的对书法艺术不懈的追求精神给予支持和赞扬。也给那位“喜爱书法的教育科科长周孟辰”同志表示敬意,没有他的发现,赵有琛可能一塌糊涂。或许从此就对他的人生会有更大的改变!
. M1 I& A" O& `, F& o* T3 x
/ A% S- X% }5 f5 W9 h& w
再次,杀人犯与书法的本质不会有冲突的。
( X% D% @2 j' I8 v% Q也就是说:书法是任何人都能学的,并不是某些人的专利产品或者特权。
" i( U! r( _6 h, G$ r# e
5 C% r" F2 F! x3 W1 q0 Z7 K- A- a
杀人犯书法没有入选过所谓“正规”的展览(赛),并不是说杀人犯不会写书法,或者他写的不是书法……,或者他不是“流行的东西”、或者“经典的碑帖”等……
, b7 ^* i8 d+ X& k% F' |
6 S; g- q& u/ G; d9 Q$ x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折射出了所谓正规的展览(赛)主导思想与意识有问题,可能是狗眼看人低,或者是自以为高高在上,脱离广大的书法群体。

' [  Z1 O2 Z0 e + ?; k9 p; \7 U) l4 I) M/ F
                                                             杨牧青2007年8月24日即兴此文
 楼主| 发表于 2007-8-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展望未来: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到父母身边尽尽自己做儿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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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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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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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思考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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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6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 u' G; X1 I2 Q0 @$ {: J  T) p- ]

6 J4 U; R9 `  F7 D$ R" R/ W6 E" x% b5 Y, h$ u2 _% c
欢迎就此问题深入探讨,可能这又是一个社问题的大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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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6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件从最初的新闻报道至今将近一年了,不知作为为人民群众艺术服务的“书协”组织、领导都在干 什么呢?怎么不见这些官老爷子的书法家来关心这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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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6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7-8-25 12:02 发表
9 F5 W% d8 U% I9 \8 c书法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吗
3 }6 m& ~( d) A8 S' u- X# y
# c, t1 b' T" `2 @# b

5 E5 u0 n' Q; r4 H; |在其艺术成就面前当然是人人不能平等的,但是在其传播、学习、受用、发展等过程中完全可以是人人平等的,如果这点基本的权利都没有了,那么势必加速权威与权力的双重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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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当官的、办差的就此问题可否展开调查,
4 o' z  I& a* ~0 Z如果是真的,
% w- `1 V; D( N* q% ?) c% }: k, z3 F可否关心一下这位服刑的人呢?
. `$ ~- |0 {0 e2 z* d) c也让他在情况允许下去上所谓的“正规培训/高研班”等。, s/ B- a; t& h- p5 K# Z* J
……em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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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宫总斑竹说的对,书法面前,人人平等。楼猪最后一段话暴露了自己的心态,自己不学习,一次展览也进不了,在网上忽悠,把自己的作品忽悠出天价,你自己就是一狗眼啊。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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