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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墨断案:名画家吴冠中首谈“剽窃案”回应之分析
文/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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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个话题原是不应该拿到书法论坛上来谈的。要拿上来说,原因有三,一是原告郑维江(至今未曾见过面)和我都是西部贵州人;二是郑维江还是一个书法爱好者,经常发书法贴子上网请教网上诸友;三是书画同源,情同手足、唇亡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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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班忙了一天,晚上上网才发现吴冠中先生的这个 “回应”(《吴冠中首谈“剽窃案” 回应:农民画家自我炒作》,标题来源《新民晚报》采访文章)。我仔细的看了“回应”,言语虽少,破绽很多,令人生疑。分析如下:
一、吴冠中语:“农民画家自我炒作”!
黔墨分析:郑维江虽然是农村户口,但他多年前就在在县城中开了一家摄影店,自己还当摄影家,生意也还不错。业余画画写字,也自得其乐。人虽为农村户口,但实际上生活和城市人也没有什么两样。
吴冠中先生这里用“农民”一词,显然是贬意。(很多人都知道,“农民”是城里人骂人的代用名词,意思是“笨蛋”或“草包”)显然是对青年画家郑维江的不屑一顾!如果您改说是“一个青年画家的自我炒作”,也不会降低您的身份。
吴先生,“农民”有什么不好?我们的祖祖辈辈都是“农民”!请先生您尊重农民,同时也是尊重您我的祖先!
二、回应文章语:吴(冠中)老说,他对此事感到啼笑皆非。他没有看到过郑维江的信。他说:“对方的信是寄到清华大学。我几乎不理会寄到大学的信件,寄到那里的稿费也懒得去取。熟悉我的人来信都会寄到家里。寄到大学的陌生来信我实在没有精力去处理。而且对方还将清华大学的地址也写错了。”
黔墨分析:这一句完全自相矛盾。“他(吴冠中)没有看到过郑维江的信”,又怎样知道“对方的信是寄到清华大学”,“而且对方还将清华大学的地址也写错了”?
吴老您不老实!
另外,“我(吴冠中)几乎不理会寄到大学的信件,寄到那里的稿费也懒得去取”。真是“大师大款”啊,我想象您这样有身份地位的人每天的信件一定不少,您完全有秘书或者助手去处理的,最后再向您汇报。要不然您每月、每年的信件就会堆积如山,受到法律保护的私人信件,学校断然不敢拿去一烧了事,最终还是肯定交给您!您说的“不理会”站不住脚。
另外,你在全国、世界各地刊物上、报纸上发表的画作、文章一定很多,转载也多,稿费自然也是不少的一大笔钱!决非是几十、几百,加在一起,每年至少应该上千乃至几万以上。这样多的稿费因为您的“懒”而不去取,的确也让我们想不通。一是您太有钱了,不屑一顾;二是以此来显示你对这些“小钱”的“清高”吗?您既然“懒得去取”,完全可以委托学校将这些“小钱”也好,“闲钱”也好,取出交给中国慈善总会,帮助中国哪些更需要帮助的穷人!不取就是说你不要或者抛弃掉了?
郑维江花了近三个月辛辛苦苦拍照片赚来的钱,做火车、住旅馆去、吃简餐,去北京想找你问个说法,其实您就高姿态接见一下他,哪怕就是“忽悠”一下他,象征性的和他探讨一下美术新技法云云,用你“懒得去取”的一点小钱(稿费)安慰一下他,解决他在北京几日的吃住问题,一是显示您的高姿态,乐于助人的美德,定会打动这个“农民”画家郑维江。他一定也会收回状纸,由衷感谢您,并高高兴地回到家乡,象见到毛主席似的向人们说:“我见到中国著名大画家吴冠中先生了!还握住了他那温暖的大手!!”其乐融融也。
三、回应文章语:吴冠中说,将书法和绘画融合的创作方法,并不是什么新鲜而独特的事情,早就有艺术家探索过。自己也仅仅是探索者之一。
黔墨分析:哪您又说此种画法为独创(吴冠中画展宣传“独创”此模式文字画),“早就有艺术家探索过。自己也仅仅是探索者之一”也是矛盾的。既然如此,又何必当初“独创”之言呢?
我真的很怀疑,这些“早就有艺术家探索过”的艺术家,里面说不定真有一个人的名字,他就叫:“郑维江!”
四、回应文章说的“经历”、“底蕴”、吴老是用“减法”、郑维江用“加法”。
黔墨分析:这些东西都是“忽悠”人的,混崤视听的。的确不足以说明问题。至于“吴老深谙中西方画理,经过长年实践,已经在他的笔下出神入化”一说,现在急着下定义,您也太急了一点。纵观中国美术史、世界美术史,放眼未来,您老还有很多功课要做,这一点您应比我等还要看得透彻。
所以我认为您的这一篇作业(《吴冠中首谈“剽窃案” 回应:农民画家自我炒作》),严重的不及格,是您的一个大败笔,真令我失望。
2007年7月12日于清风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