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4120|回复: 10

[分享] 书法家沈鹏写给书画家陈大羽的信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1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 s. a  R0 Q* Y  m) V6 ]* o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8 H8 \( w& U% g3 O' v1 e7 b
  名人信札有着特殊的史料价值,它承载着名人的真实心迹。名人大多有良好的书法底蕴,而他们在信札中的字迹,大多是率意挥就,常常能于不经意间,在信札中别具一格地展现出自然、洒脱和率真的独特书法艺术韵致,所以名人信札自古就是收藏家的珍藏雅玩之物。 % ]/ O# R7 f, s& ^2 {* |. }3 ~

9 I5 [2 K0 Z0 d' u' G. [  目前,艺术市场上的名人信札已不多见,而由名人写给名人,特别是大书法家写给大书画家的信札就更为难得和珍贵。 3 o) r5 \0 @+ k3 i: W3 V4 Y% h
# ]- S' w, ]+ {7 z1 R" S
  笔者珍藏多年的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前主席沈鹏先生,在“荣宝斋”特制的木刻水印信笺上,写给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已故著名书画大家陈大羽先生的一通信札(22.5×32.5厘米):
; K, i) a! h- n! P, V; t
2 }( M/ a" K& G5 q  大羽先生:
$ F! S; D  v" `3 O+ {0 b% K
8 o1 Y# t; d$ M6 i  长久未见面,十分想念。今趁毛同恺先生之便,书奉七律一首,是六年前自作诗,留念并请指教。您如有近作,方便时请掷下一小张,以释远思。此致大安沈鹏九月七日 + B9 \9 M2 u; W' @

4 a( w- }+ k* L1 Q: e5 ^0 {: @8 _6 }  此信札虽然言事简淡,但是传达的情谊却颇为沉实,从中我们不仅可以欣赏到当代著名书法家沈鹏先生通篇以行草结体,笔墨苍劲沉着,章法精妙老到,寓巧于拙而宝光四溢的书法艺术,以及信札中蕴涵着才气横溢的学者风范,而且还可以从中了解到书画大名家之间以互赠书画作品,来寄托和表达远方故友间思念之情的高雅交际方式。识者每当诵读其间,都会由衷地感受到书者于其中流露出来的“平淡中出真味,朴素里见性灵”的情感内涵,以及真诚文雅的人格魅力。
发表于 2007-6-1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神入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4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沈鹏老先生属于事业红火、水平有限之列。; v5 v* b1 C% _0 C. n$ [
em16 em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4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沈老先生的用心之作,其笔画的功力、字的结构处理、章法布局乃至全篇的行脉贯通,绝对可称得上是草书极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5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就是换画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5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6-15 00:03 发表 ! g6 O% M* k" n8 q5 O
不就是换画吗!

1 R* ^" C* c1 G5 v& ^+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5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face18 face13 em10 欣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丛中笑 的帖子

草书还不错,看过他的楷书千字文,真是不敢恭维.不明白怎么这么一个大家楷书写得这么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5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好,喜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