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2756|回复: 10

老子的反驳——拆穿令人作呕的官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 D/ {3 |1 b- _
老子的反驳
——拆穿令人作呕的官腔

; q  l3 L) ^; f2 H8 L- Z

2 U5 e3 `- o. E. }3月20——22日,在各位评委共同努力下,在鹿邑县委、县政府、县文联、公证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在老子思想感染下,我们用3天时间完成了本次大展的评审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此,我代表张海主席、赵长青书记,代表中国书协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 i/ `. `" D* x何谓成功?更可笑的说是在老子的思想感染下!老子讲无为啊!你们在做什么啊?2 A) @3 z4 X6 V, Q) c
) R! }0 b' d; V6 L0 K$ `7 [
) n2 L7 B" K3 D0 \, t/ {( ^
    本次评审既艰巨又轻松,既学术又和谐,既阳光又规范,可以说,吹响了2007年书法评审活动的第一声号角,吹得很嘹亮。( s4 g3 J  f3 g; ^9 b
学术\和谐\阳光\规范体现在哪里?最起码也要自圆其说吧?
  L; _. n5 N6 X8 i, F

/ A/ ?, V+ h, E0 D

9 M/ m3 I2 d, _3 b; t    一、评出作品共495件,其中获奖作品40件。" e& b* ~( v9 z+ Z3 j0 c
这是本次评审的直观成果。特别是特等奖和一等奖,大家比较满意。不同书体、不同形式,体现了多样化原则。作品内容突出了纪念老子的主题,作品风格体现了“道法自然”的艺术境界。评审结果,体现了评委集体意志,反映了评委们的责任意识和艺术鉴识水平,反映了国家级展览的水平。
& y5 O' z! E0 o2 @3 x作品风格体现了"道法自然"的艺术境界.?"道法自然"就这么肤浅?连"道"还不知道怎么来的,哪里又能法自然啊?
4 X+ H7 E6 u& t% G$ D6 r3 @

9 f& ~: c6 M% N( J

3 a$ c- x5 [, W. d
    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实现了规范化评审。
8 T9 i7 d' x. E" M# W本次评审吸收了兰亭奖的经验,实施了组织与评选两权分离的方法,组织者不再参加投票,集中精力把握程序;评选者专注于专业水平的把握,保证了程序的顺利推进和评委专业水平的发挥。2 C8 G0 U, ?0 r; ^# \. t0 F: a$ K+ t
通过初评、复评和反复几轮投票,把评审程序执行得很彻底。包括评委提名作品实名制和本省作品回避制等,都发挥了规范化作用。
. g* d2 x- u+ N: p6 Q程序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通过严格的程序,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公正和公平。
0 `- \8 m, J5 e" r! W
兰亭奖已经倍受指责,老子展还要吸收了此展经验.怎么能好呢?程序真是不以个人意志转移吗?没有镁光\谁知道公正\公平呢?
$ E$ B1 |, N0 M( Q0 N( n
% J0 p. U- }0 f* x" x# o3 L! Q
    三、设立计票大厅,实现了阳光评审。; S( t. ~7 q  P$ L: l3 V$ x3 f) p
计票大厅把原来小范围少数人计票变成了公开场合,多方面人员参加,评委们参加进来,共同监督。包括投票后该淘汰的作品,如何摘除作品,评委都可参加和监督,这一点是本次评审的又一个改革。而且今天会上就可以拿到入展名单,今天就可以上网,告知天下我想这是最阳光的了。完全可以向全社会现场直播,可惜我们没有相应的条件。1 Y# z. j9 o* D! I# y0 P" V& m
一线网络媒体谁去了?在网上是谁发布的?是谁家的阳光?"完全可以向全社会现场直播,可惜我们没有相应的条件。"怎么没有条件呢?只要网络参与,比如《书法网》对〈当代篆刻艺术大展〉的直播。有什么条件限制啊?没有媒体参与恐怕是唯一受限制的条件吧?
( U+ V* F) Q, C/ X6 N$ A$ H
; m$ J/ J/ i6 B% r8 Y" p
    四、评委的人文精神在提升+ p( C: n7 G" I
本次评审在老子故里举行,是一次人文精神、人格理想的洗礼,每位评委都表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超越精神,没有发现任何私下拉票行为其它小动作,说明大家超越了私利,上升到一个较高的人格和思想境界,真正和我们作为一名国家的评委名实相符,没有辜负全国书坛的期望。这是应该大力高扬的一种风气。
/ |  ?* m9 E6 m9 ]) v7 b在此,我向各位评委表示深深的敬意!
8 |, y3 j: g$ ?) w/ R$ @; h那岳兴华有没有动作?他的动作是什么?是正大光明的大动作?

; L1 |* Y' j$ e7 K- S
1 G! q+ u7 e# c
- b' D8 k4 V' G, K3 S; \  O
    五、没有东道主现象* A1 a- u/ |, M2 @8 X7 _/ U: P
本次评审得到了承办单位鹿邑县委、县政府、县文联的大力支持,为评审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他们自觉执行了评审现场的纪律,凡投稿作者无一人到现场来有关领导也没有提出任何有关照顾的要求,给评审提供了一片净土,保证了评审的纯洁。我们也向老子故里的地方领导和工作人员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感谢!
1 T* J% C; A5 E3 ]- U8 Y岳兴华在没在现场啊?真的是净土吗?
% ?6 n( Q! ~8 h6 w$ ~: |6 R

/ W! V% A3 m4 i. Y. u
: R- U9 M0 d& F4 ]' w& F7 l
最后,希望把这次评审的人文气氛保持和发扬下去,也带到各地去,把小气氛发展成大气氛
! L! b" J. M* g& ~* X1 d希望老子故里的人民生活幸福安康,自然、和谐、发展!
! B! J9 ]- w5 s6 R. o如果把以上气氛保持下去,那么这种气氛是很让人气愤的!如果再发展成大气氛的话,就真的会有大气愤出现了!哈哈!
0 ?- s* J8 E6 Q: s. [" V# S$ G
* [) p2 b+ S/ C) P- v* H9 y6 y6 E
$ [2 n) t) M) P6 a9 L8 W* a
[ 本帖最后由 老子天下第一 于 2007-4-3 12:0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4-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底层的批评往往是最真实的.但底层的批评往往又是最没有力量的.所以尽管你指出了一二三,但他决不会去思考这一二三.除非真的出现大漏子了.小漏永远是不断的.当然,大漏看不见不能称之为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曰:
- h: R1 d3 Y, |
+ y% r' B+ {4 W6 s: C2 i0 O道可道,非常道;

$ F) R  r" e7 O
- [9 O% }8 e3 W" m. v7 ?名可名,非常名。
& y  |* q4 O' J, T+ N; b
" \1 T' b2 R1 m7 `
5 K" Z  p$ u! E" L ; w8 h. d& m4 F/ ?- o- _. c
* F2 D& X" V. {  A. b. u6 S
: k$ N5 q5 x) C" g9 A) x, a  t

1 T. B' D* k; }% [# u8 \1 l+ H% k7 n$ g! a! |% 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坦白是需要勇气的,说谎有时候是习惯!em29 e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7-4-3 15:55
好反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4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戏刚刚开始,好戏在后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4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顽症痼疾,非下虎狼之药不足以治愈。8 T& s! V# X6 H( ?# ^. q( R
这幅药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4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不了了之的没了下文,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