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9751|回复: 9

写给卢兄与呆兄,让我们学会分析辩真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3-4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写给卢兄与呆兄,让我们学会分析辩真相!

. Y( Y. T( _1 H& S' k5 k
5 |/ }( _3 @5 q
文/黔墨
           在下看了“重大新闻:天生书呆子恶搞张海主席,伪造张海主席的回复”这篇重大“报料新闻”,细细品味,感觉事有蹊巧?研究一下,再发言。
4 o4 p) B3 @8 d7 A( U: v- {9 P3 C9 y+ I% O; i0 a% s+ C
          一、先了解一下二人身份:4 L0 W, {- V& {4 N
         卢兄:真名“卢杲”,书法网名“中国书法收藏”,呆兄称其为“科研人员”。
6 ]. W, C! G! H7 g8 T& W& _+ j# v         呆兄:真名“孙宝晶”,书法网名“天生书呆子”,卢兄称其为“律师”。

& H% b) ]3 Z/ P( m" ?2 e6 B' ~8 u0 u
         二、百度搜索:
4 T0 h7 V1 G8 E9 ?2 `" v         卢杲: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卢杲研究员。1 e; u9 u& D( W% o: ~
         孙宝晶:中国书法2006十大年度人物,铁岭人。
" H* D: e+ n: q: S: n         二人均在北京工作。

. ^( G5 a/ M/ \2 D) q7 H0 K5 i$ z/ \% w+ s: D
         三、二人网名发贴都有自我介绍:5 h% T1 S: s( u+ W2 y4 x, b
         卢杲:欢迎光临中国书法家协会唯一官方网站-----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 & R7 g! ?# q  t. n* }* N
         孙宝晶:电话13671286721

/ D$ P; S; ^% \, W
) b1 g. u. v5 A9 _1 C& ~5 l         ——评论:从以上三条分析可看出:
. v) C4 G" W% @' I* H         卢杲:中国书法家协会代言人士?或为站在中国书法家协会(张海)一方人士。
* {* p( G& t4 @9 s. D: A3 _% s         孙宝晶:今年春节后给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提出严厉批评主要人士。网络写手。

. i4 Z  J# [, |; \  b' i- R. u1 T- O/ U( _) |
         再研究一下,再发言。
$ S+ b8 G  L8 _
# `6 j: _) j; G$ u; S& h' R         四、继续百度搜索:1 ?/ ^3 v  d! y7 ?+ C
         卢杲百度搜索第1条有文:卢杲何许人也?我正在学习和探讨天文,粒子物理问题,常上网查资料,可老是被叫卢杲的人的大块文章冲击,此人文章的复盖面令人吃惊,还常以超越爱因斯坦为总题发文,其文章似乎有点超越传统理论,或者说在一般书刊或文章未见,又没有看过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亦未见其著书,其头衔又显赫:什么英国伦敦技术物理研究院、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人民网专栏作家。我在学习阶段,实在怕遇到别出心栽的一家之言或妄图造成惊世骇俗的理论当成目前科学界公认的理论而接受。但除他外别的文章少之又少,实在无法只得上网求教,此人的文章可以拜读吗?对于初入的人无辨别能力,不会造成思想的混乱和入岐途了吗?(2007-1-18 17:52 提问者:rennnn 秀才二级)
" Y8 ~/ ]4 P2 l7 m8 \+ M
' Z( w4 m; S8 k2 \& [        ——评论:看来卢杲兄喜欢发表“大块冲击文章”,不仅仅是书法领域。这次他要冲击的对象是“天生书呆子——孙宝晶”!
' K& p6 h$ a, `
' F2 g9 K- ]9 Q9 k+ r4 P        遭遇天生书呆子:天生书呆子是近年来书法类网络上冒出的写手之一,去年挺活跃的,写了一堆文章,比如《拜访刘正成》、《好友梦见刘炳森》、《不要制止网络人身攻击》等,点击率挺高,有的被专业报纸都发表了。还有就是天生书呆子同志带领山东一小伙子去中央电视台讨回书法展获奖奖金,更是被称为“网络书法维权第一案”。呆子就凭他的一手文章,整天乐此不疲地泡在书法类的论坛里,可以说,2005年的呆子那是相当的火暴!整天上网的书友们,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这位呆兄的。(2006-05-17 14:45:00 薛明辉)
$ S$ K) Y7 ~. {* X# o" c      " a! n; P; k- R+ ?; g/ V% }; I4 B
         ——评论:对,正如薛明辉先生说的“整天上网的书友们,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这位呆兄的”。呆兄:书法“网络大侠”!8 E0 ^' T: d7 S2 s/ }

# L* [" |& w1 t        五、看了一下《重大新闻:天生书呆子恶搞张海主席,伪造张海主席的回复》:3月2日上午10:50分,天生书呆子(孙宝晶)给我打电话,说他准备恶搞张海主席,在某书法网站注册了一个ID为“张建才”的马甲,发表了“张海主席对天生书呆子的回复”一贴,请我在各大书法网站转载一下。10:53分,天生书呆子第二次来电,问我是否已转载,我答复是这样做很不好!天生书呆子的来电号码是:010-62688155,这些信息还保存在我的手机内。(卢杲2007.03.03)  h, R; P$ m) r
5 Y% a7 S! S4 M. u( n; i+ E
        ——评论:我感觉卢杲兄文章中有予盾,有不可信之处。“天生书呆子的来电号码是:010-62688155,这些信息(指张海主席对天生书呆子的回复一贴,请我在各大书法网站转载一下。10:50分)还保存在我的手机内。”——不可能啊,如果呆兄(010-62688155)来电电话为电信坐机,怎么可能给卢杲兄手机发信息并保存在他的手机内中?电信坐机电话可编辑短信否?或许卢杲兄指的是收到的二个电话,信息也是指的来电时间而已,并不能证明是谁打来的。所以论据不足。
) ~+ P9 i" }! g! Y$ T6 R  r+ |! t0 _( k
        六、看清楚“伪造贴原文:张海主席对天生书呆子的回复。天生书呆子先生:感谢您对我本人及书协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尽管您的部分意见与事实有出入,但总体而言对我们改进工作还是有借鉴意义的,对于您的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并欢迎您到书协来进行进一步的交流。希望您以及其他网友能从有利于建设和谐书坛、有利于书法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客观地对我本人及书协的工作进行批评,让我们共同努力,把2007年的书法工作做得更好!张海 2007年3月1日”8 \/ y0 f. Y0 p. ]! e. f0 k' ]
/ l" {; p0 ]8 a
        ——评论:卢杲兄说这是伪造的。我看清楚了全文,没有一句话一个字对张海主席自己的形象有所低毁,堂堂正正的。假如这篇文章出自中国书协或张海主席自己本人,完全是一件好事。让书友们看到未来中国书协的改革方向中是能够“海纳百川”的,起码对“把2007年的书法工作做得更好!”已准备作出努力。这是广大书友们所欢迎的和所企盼的。——应让这篇假文成真!张海主席自己本人应该感谢这篇文章的撰写者!(卢杲兄的知情人说:因为张海主席自己本人太忙了,以至没有时间上网,从来不上网,对网上有什么情况根本不了解,不知道有什么天生书呆子的文章,更谈不上有什么所谓的复。)/ y0 F! C# i6 f) l

# O. P2 v9 n) b- q) Q# X4 }       ——评论:“张海主席自己本人太忙了,以至没有时间上网,从来不上网”。不知办一个“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 ”有何用?主席办而不看、不管,不是属于乱投资吗?也算是一种失职!我引用网友聆雪轩主的发贴:“去看看中国书协的官方网站吧,开通多久了?里面有什么”?(http://www.shufa.org/bbs/thread-61482-4-1.html)的确,内容少得可怜。
( {" `2 o8 ?9 h/ u6 B$ ]' Y) L5 |1 h, ?4 }
        ——评论:卢杲兄的“知情人”的话语中看后让人不爽,什么“这呆子本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书法界有这样的寄生虫在吞噬我们的机体,败坏我们的事业,正义者当群起而铲除之”。什么“唯独呆子,心怀鬼胎,一天到晚琢磨事、琢磨人,凭空造谣,中伤别人而从中受益,成为书法界的寄生虫”。什么“靠批刘炳森,呆子弄了个十大人物当当,靠批张海,呆子是否想弄个世界十大人物当当?呆子就是靠这条损人利己的路子出名,发财的。”这种评论、评语真让人失望啊!这种“知情人”犹如骂街泼妇,卢杲兄还用用认真理会他么?如果天生书呆子的文章论据不足,相信广大网友的眼光也是雪亮的,也会群起而攻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9 F( B% X, T! |) @8 v1 S; ]/ j. q6 k6 M4 w3 y
        七、呆兄贴子:“哈哈,卢兄真是我的好朋友啊!这样的招数也使出来了?就凭一个电话号码,就能往我身上泼水?你不觉得你太幼稚吗?你不是科研人员吗,把我们通电话的录音发上来,一切不就明白了!就你这样的愚蠢,往朋友身上捅一刀,也未必在张主席那里讨一杯羹!”
1 j4 s+ G( t! ^8 I5 _$ p& l; J0 h# i2 O5 ^7 \5 ^* H  [
       ——评论:呆兄为什么不披露真相?看来他还当卢杲兄是“朋友”。呆兄学法律之人,是有自我保护意识的,他还不会蠢到如此地步。正说明呆兄被评为“中国书法2006十大年度人物”后,逐步走向成熟。如果他象卢杲兄的“知情人”一样脏话连篇、论据空泛,书法广大网友决不答应!我相信呆兄。
/ A# I& P& `3 C( ~5 I" Q) e" d/ F
$ f- B3 i* O/ t. {6 c& }5 _) L2 K2 a

- ^4 f% D9 z: [
2007年3月4日晨于风堂

9 \0 K; U- M/ I0 O7 z. O* h2 t2 Z! I
[ 本帖最后由 黔墨 于 2007-3-4 05:0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3-4 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6 em16 em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7-3-4 15:10
好文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3-5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认为,查谁“伪造张海主席的回复”一事已其实没有实际意义。关健是呆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该引起中国书协领导者高度重视。反之,下面的“怨声再道”将不绝于耳,不信者试目以待之。如果因呆兄因为为张海主席而提出意见而批之、攻之,可见中国书协最高领导者心胸之狭也?
! Y1 e" l. L9 g; D3 J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5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律师俺怕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5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水有点儿深。
0 h9 h; `  d0 Q9 b: ?2 Z: w/ w% w6 A俺不敢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张海、张建才真假的最好办法!
; K, H& i, g- I3 c6 I" U+ T' ?9 Z& K! @) M

, A# C+ Q+ T# U. l0 k% U+ Y5 K到目前为止,书法江湖上张海回复是真是假的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直接的证据,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有人向我身上大泼脏水,我认为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搞清楚书法江湖的张海、张建才到底是真是假,为此我提议:" P; c8 x7 i# p% p) [3 b, R
# e% @) ]7 L9 e; ?, `0 x8 n3 [
由于张建才先生在中国书法家论坛开有工作室,如果他能够在该论坛发帖澄清事实,张建才、张海真假既可检验!
9 t* s6 `( Y' F) w  y# {9 ~$ B* ^* e$ k& p& X
当然,前提是张建才先生能够实事求是,敢出来讲话,敢讲真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7-3-5 08:54 发表. H2 E7 o$ Z5 V' Y1 k, T9 u
俺是律师俺怕谁!!!!!

* y' Y5 W" i/ ]# ?6 S  c3 \/ v) K; Q" _% E2 L6 x- f- n
2 T( T( |5 ]- d1 }
他要不是律师他就要怕了!
- _# b, O0 |5 U5 i% V( ~ & F/ ?0 `1 |- S) P0 f+ m6 U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问题澄清了em6 em6 em6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