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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石

历史典故 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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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4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董遇谈“三余”勤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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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作者:  出处:中华典故网  更新时间: 2006年12月13日
董遇谈“三余”勤读
     有个想向董遇求教的人,董遇不肯教,却说:“必须在这之前先读百遍。”意思是:“读书一百遍,它的意思自然显现出来了。”求教的人说:“苦于没时间。”董遇说:“应当用‘三余’。”有人问“三余”的意思,董遇说:“冬天是一年的农余时间(可以读书),夜晚是白天的多余时间(可以读书),下雨的日子一年四季都有余。”
     原文:
     有人从学者,遇不肯教,而云:“必当先读百遍”。言:“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从学者云:“苦渴无日。”遇言:“当以三余。”或问“三余”之意。遇言:“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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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5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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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牧(803—约852),字牧之,京兆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属县)人。晚唐诗人。入仕后累官至迁膳部员外郎。朋党之争时,被李德裕排挤,而后复为用。入朝,官至中书舍人。《全唐诗》编其诗入卷。他关心国事,反对藩镇割据,拥护中央集权,主张抵御入侵之敌,反对腐化,同情人民。他曾写《原十六了》、《罪言》等军事论文,分析藩镇割据之病源及边防战守之事,其意透彻,但无人问津。他喜欢兵法,注释过《孙子》,他的诗文亦受兵法影响,意气纵横,抑扬跌宕。他的《答庄充书》说“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采章句为之兵卫”,是用兵法来比喻创作。他的诗与李商隐齐名。其政治诗如长篇《感怀诗》共五十三韵,是学杜甫的《北征》和《咏怀五百字》。反映现实的律诗如《河湟》、《早雁》等都蕴含着深沉的对时政批评之讽。艺术上最有特色的是写景抒情的七绝,咏史诗《过华清宫绝句》、《赤壁》等颇多感慨,《江南春》、《泊秦淮》、《山行》等,意义深婉,风格飘逸。由于国热已如江河日下,故这些诗常流露感伤情调。其《阿房宫赋》也为人称道且标志着文赋体之形成。生平祥见《新唐书》卷一六六。有《樊川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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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华清宫绝句三首(其一)



【题解】



    本题共三首,是杜牧经过骊山华清宫时有感而作,此为其一。华清宫是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修建的行宫,玄宗和杨贵妃曾在那里寻乐。

【原文】



长安回望绣成堆,



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



无人知是荔枝来。



江南春绝句



【题解】



《江南春绝句》选自《唐宋诗举要》。



【原文】



千里莺啼绿映红,



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少楼台烟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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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泊秦淮



【题解】



    出自《樊川文集》,清人沈德潜把此诗推为绝唱,认为是唐人绝句的“压卷之作”(说《说诗晬语》)。



【原文】



烟笼寒水月笼沙,



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国恨,



隔江犹唱《后庭花》!



赤壁



【题解】



    七绝《赤壁》是杜牧任黄州(今湖北黄冈)刺史时(842—844)所作的咏史抒情之作。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孙权与刘备联军曾在赤壁(山名,位于今湖北蒲圻县西北一百二十里)击败曹操的军队,奠定了后来三国鼎立的局面。黄州城外也有叫赤壁(又名赤鼻矶)的地方,和真正古战场赤壁相距不算太远。



【原文】



折戟沉沙铁未销,



自将磨洗认前朝。



东风不与周郎便,



铜雀春深锁二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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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5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赠别



【题解】



    《赠别》共两首,这里选的是第二首,一般据第一首“娉娉袅袅十三余,豆寇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之句,断为文宗大和九年(835),行将离扬州幕府、赴长安任监察御史时与歌女分别而作。



【原文】



多情却似总无情,



唯觉尊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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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5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行



【题解】



    见《樊川文集》。诗以秋日明丽山景,写出欢快情怀。寥落悲秋,是诗歌常调,此诗推陈出新,不仅绝无悲凉意,更唱出春不如秋,霜叶红于春花之情。



【原文】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清明



【题解】



    唐人、北宋人所编作者文集及《全唐诗》未收,初见于南宋谢枋得所编《千家诗》。相传杜牧任池州(今安徽贵池)刺史时,颇好当地名酒。年年清明,就饮城西杏花村黄姓酒肆。



【原文】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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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智永与“退笔冢”

智永与“退笔冢”
     智永住在吴兴永欣寺,多年学习书法,以后有十瓮(缸)写坏的毛笔头,每瓮都有几担(那么重)。来求取墨迹并请写匾额的人多得像闹市,居住的地方的门槛因此被踏出窟窿,于是就用铁皮包裹门槛,人们称之为“铁门槛”。后把笔头埋了,称之为“退笔冢”。
      原文:
      永公住吴兴永欣寺,积年学书,后有秃笔头十瓮,每瓮皆数石。人来觅书并请题额者如市。所居户限为之穿穴,乃用铁叶裹之。人谓为“铁门限”。后取笔头瘗(yì)之,号为“退笔冢(坟)”。



    僧智永,本姓王,名法极,陈、隋间会稽人是隋朝时候的人,也是晋代书法大家王羲之的第七世孙。

  他早年出家当和尚,后来云游到浙江省吴兴县善琏镇,就曾在永欣寺里住了整整三十年。在这里,智永深居简出,每天雄鸡报晓即起床,磨上一大盘墨,然后临摹王羲之的字帖,从未间断。

  智永还在屋内备了数支容量为一石多的大簏子,练字时,笔头写秃了,就取下丢进簏子里。日子久了,破笔头竟积了十大簏。后来,智永便在永欣寺窗前的空地挖了一个深坑,把所有破笔头都埋在土里,砌成坟家,称之为──退笔冢。后人讲“退笔成冢”的典故就是从这儿来的。

  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刻苦练习,智永的书法终于写得抵势飞扬,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成了我国著名的书法家。当时求他写字和题匾的人门庭若市,以致寺内的木门槛也被踏穿,不得不用铁皮把它裹起来。后来,这故事变成了一个典故,叫──铁门限。

  他晚年就曾以当时的识字课《千文字》为内容,用真,草两体写了一千多本,从中挑选最满意的八百本,分送给浙东的各个寺院。直到如今,智永的《千文字》墨迹和刻本还被视为学习书法的范本。

  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说他学钟繇《宣示表》,“每用笔必曲折其笔,宛转回向,沉著收束,所谓当其下笔欲透纸背者”。他所写的《千字文》清何绍基说:“笔笔从空中来,从空中住,虽屋漏痕,犹不足以喻之”。我们细读他的墨迹《千字文》,看得出他用笔上藏头护尾,一波三折,含蓄而有韵律的意趣。董、何之说可谓精确、具体、恰当。

发布人:冰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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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0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匡衡凿壁借光
      匡衡很勤学,但没有蜡烛,邻居有蜡烛却照不到(他的房间)。匡衡于是就在墙上打了一个洞用来引进烛光,用书映着光来读书。当地有一大户人家叫文不识,家里十分富有,书又很多,匡衡就给他家作雇工,辛苦劳动而不要求报酬,主人感到奇怪,就问匡衡,匡衡回答说:“希望可以读遍主人的书。”主人感叹,就把书借给他,(匡衡)终于成了大学问家。
    原文:
    匡衡勤学而烛,邻居有烛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发书映光而读之。邑人大姓文不识,家富多书,衡乃与其佣作而不求偿。主人怪问衡,衡曰:“愿得主人书遍读之。”主人感叹,资给以书,遂成大学。

  发布人:冰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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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0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溥与“七录斋”
     张溥小时侯喜欢学习,所读的书必定亲手抄,抄完了,朗诵一遍,就(把所抄的)烧掉;再抄,象这样六七次才停止。右手握笔的地方,手指和手掌都有了茧。冬天皮肤因受冻而开裂,每天用热水浸好几次。后来命名读书的书房叫“七录”…… 张溥作诗和写文章非常快。各方来索取的,(张溥)不用起草,在客人面前挥笔,马上就完成,因为这样所以(张溥)的名声在当时很高。
      原文:
     (张)溥幼嗜学,所读书必手钞,钞已,朗读一过,即焚之;又钞,如是者六七始已。右手握管处,指掌成茧。冬日手皲,日沃汤数次。后名读书之斋曰“七录”……溥诗文敏捷,四方征索者,不起草,对客挥毫,俄顷立就,以故名高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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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0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钻木取火的传说




原始人群到氏族公社初期人类生活是怎样进化的,我国古代也有许多传说。传说中有一些大人物,这些人往往既是首领,又是一个发明家。这种传说多半是古人根据远古时代的原始人生活想象出来的。

原始人的工具十分简单,周围又有许多猛兽,随时随地会遭到它们的伤害。后来,他们看到鸟儿在树上做窝,野兽爬不上去,不能伤害它们。原始人就学着鸟儿的样,在树上做起窝来,也就是在树上造一座小屋。这样就安全得多了。后来的人把这叫做“构木为巢”(巢音cháo,就是鸟窝)。是谁发明的呢?当然是大家一起摸索出来的。但是在传说中,却把这件事说成有一个人教大家这样做的,他的名字叫做“有巢氏”。

最早的原始人,还不知道利用火,东西都是生吃的,生吃植物果实还不算,就是打来的野兽,也是生吞活剥,连毛带血的吃了。后来,才发明了用火(在周口店的北京人遗址上,已发现用火的痕迹,说明那时候已经知道利用火)。

火的现象,自然界早就有了,火山爆发,有火;打雷闪电的时候,树林里也会起火。可是原始人开始看到火,不会利用,反而怕得要命。后来偶尔捡到被火烧死的野兽,拿来一尝,味道挺香。经过多少次的试验,人们渐渐学会用火烧东西吃,并且想法子把火种保存下来,使它常年不灭。

又过了相当长的时期,人们把坚硬而尖锐的木头,在另一块硬木头上使劲地钻,钻出火星来;也有的把燧石(燧音suì)敲敲打打,敲出火来。这就懂得了工人能够取火(从考古材料发现,山顶洞人已经懂得人工取火)。是谁发明的呢?当然是劳动人民,但是传说中又说成是一个人,叫做“燧人氏”。

人工取火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从那时候起,人们就随时可以吃到烧熟的东西,而且食物的品种也增加了。据说,燧人氏还教人捕鱼。原来像鱼、鳖、蚌、蛤一类东西,生的有腥臊味不能吃,有了取火办法,就可以烧熟来吃了。

不知过了多少长的时间,人们开始用绳子结网,用网去打猎,还发明了弓箭,这比光用木棒、石器打猎要强得多。不但平地上的走兽,就是天空上的飞鸟,水里的游鱼,都可以射杀、捕捉起来。捕来的鸟兽,多半是活的,一时吃不完,还可以留看、养着,留到下次吃,这样,人们又学会了饲养。这种结网、打猎、养牲口的活,都是人们在劳动中共同积累起来的经验。传说中却说发明这些事的人是“伏羲氏”,或者叫“庖牺氏”(庖牺音páoxī,疱是厨房,牺是牲口的意思)。

这种渔猎的时期又不知经过了多少年,人类的文明越来越进步。开始,人们偶尔把一把野谷子撒在地上,到了第二年,发现地面上生出苗来,一到秋天,又长成了更多谷子。于是,人们就大量栽种起来。他们用木头制造一种耕地的农具,叫做耒耜(音lěisì,一种带把的木锹)。他们用耒耜耕地,种植五谷,收获量就更大了。后来传说中把这些种庄稼的人说成是一个人,名叫“神农氏”。

传说中的神农氏还亲自尝过各种野草野果的味儿,有甜的,也有苦的,甚至碰到有毒的。他不但发现了许多可以吃的食物,还发现了许多可以治病的药材。据说,医药事业,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从有巢氏到神农氏,这些传说中的大人物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但是从构木为巢,钻木取火,一直到渔猎、畜牧,发展农业,反映了原始人生产力的发展,倒是有一定道理的。公元1952年,在陕西西安半坡村发现了一处大约六七千年以前的氏族村落遗址。从遗址中发掘出来的东西,知道那个时期的人已经学会饲养和农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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